m12345 10 發表於 June 2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10 (已編輯) 我想問公式中 V1‵=(M1-M2/M1+M2)V1+(2 M2/M1+M2)V2當中的V1,V2為何要取正?從動量守恆推出來的公式為何不是向量??又為何出來的末速可表示方向@@如果把兩個同方向前進而會碰撞的球,將其一轉向,改為面對面的碰撞,帶入公式後,末速度仍會相同?? 此內容已被編輯, August 15, 2010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挽楓 10 發表於 June 2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10 V1 V2 是向量 不一定是正的端看你取那邊為正軸所以推出來的末速度 如果是負的 代表與正軸方向相反 是有向量意義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楊少女 10 發表於 June 2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10 公式裡的V1、V2、V1'是「速度」,全都是向量。但因為限定是「正向」碰撞,也就是兩物體速度都跟質心連線同方向,所以方向只有兩種可能,速度以速率加正負號就能表示。最後一個問題答案是:轉向的那顆球的「速率」(實際上是速度)要以負值代入公式,除非它的速率是零不然代出答案跟未轉向一定不一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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