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管理員後台權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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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站長兼系統部長請假緣故,故目前一切系統都暫停更新,在這期間若造成會員或版主的不便,本人在此獻上十二萬分的歉意,真的非常抱歉。我們也會盡力使用不需用到更新系統的方式來幫各位解決問題,或許過程會複雜漫長許多,也請各位體諒,謝謝你們。

之前站長為了後台安全保護機制,使用了VPN來鎖定管理員進後台的權利,因此沒有VPN的管理員是無法進後台的。而目前擁有VPN能行使進後台權利的管理員僅有3名:子勛 嘎嘎 、mimosa、羊咩咩~,故一些審核帳號或修改暱稱年級槓的動作,已沒辦法像之前那樣快速進行,但我們仍會盡力在3~5天完成動作,請各位體諒。

這是個維艱的時期,我們也跟各位一樣著急,但也請各位跟我們一起等待站長的歸來,使深藍能更好。

最後還是要對各位造成的不便說聲抱歉。

代理站長 mim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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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所以經過修改後一般版主可以使用後台系統嗎?

版主的後台跟管理員的後台是不一樣的

目前版主的後台權限並沒有受到影響,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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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站長兼系統部長請假緣故,故目前一切系統都暫停更新,在這期間若造成會員或版主的不便,本人在此獻上十二萬分的歉意,真的非常抱歉。我們也會盡力使用不需用到更新系統的方式來幫各位解決問題,或許過程會複雜漫長許多,也請各位體諒,謝謝你們。

之前站長為了後台安全保護機制,使用了VPN來鎖定管理員進後台的權利,因此沒有VPN的管理員是無法進後台的。而目前擁有VPN能行使進後台權利的管理員僅有3名:子勛 嘎嘎 、mimosa、羊咩咩~,故一些審核帳號或修改暱稱年級槓的動作,已沒辦法像之前那樣快速進行,但我們仍會盡力在3~5天完成動作,請各位體諒。

這是個維艱的時期,我們也跟各位一樣著急,但也請各位跟我們一起等待站長的歸來,使深藍能更好。

最後還是要對各位造成的不便說聲抱歉。

代理站長 mimosa

感謝站方能出面解釋目前的系統狀況。

以下三點請管群釋疑:

  1. 這篇解釋晚了半年以上的時間,這部分不需要說明?
  2. 是否可以解釋擁有帳號可使用VPN之管理者為何只有上列三名管理者?
  3. 請問深藍何時可公佈改版時間表?
  4. 若改版造成如此龐大之問題與狀況,為何系統部不優先回復舊有系統以供使用?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j100002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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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站方能出面解釋目前的系統狀況。

以下三點請管群釋疑:

  1. 這篇解釋晚了半年以上的時間,這部分不需要說明?
  2. 是否可以解釋擁有帳號可使用VPN之管理者為何只有上列三名管理者?
  3. 請問深藍何時可公佈改版時間表?
  4. 若改版造成如此龐大之問題與狀況,為何系統部不優先回復舊有系統以供使用?

1.單純為無代理人員,部份管理員礙於職權及種種考量無法代表官方作出回應。

2.VPN須系統部設置,核發須系統部長設定。

3.改版只由系統部長一人執行,工程耗大且費時,部長身兼學生難免課業繁重,詳細待部長請假結束再行說明。

4.詳細待部長請假結束再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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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純為無代理人員,部份管理員礙於職權及種種考量無法代表官方作出回應。

2.VPN須系統部設置,核發須系統部長設定。

3.改版只由系統部長一人執行,工程耗大且費時,部長身兼學生難免課業繁重,詳細待部長請假結束再行說明。

4.詳細待部長請假結束再行說明。

  1. 一份晚了半年的正式道歉,以及晚了半年的公告。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會認為是管理群失職,
    即便是版主都有強制規定每次登入時間間隔不能超過五天。
    部分管理員是代表什麼階級的管理員?站長?副站長?亦或是舊有組織架構下的行政部部長?
    無法代表官方作出回應的原因是真的無法還是單純的規避事實?
  2. 我的問題是:為何只有「該三名」管理者有權限,而非設置核發管道。
  3. 半年前於此頁面中(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11581&page=3
    即建議深藍可以使用一些更為完善的改版流程,如今半年過去了,絲毫不見改善?
    請問深藍會員是否可提出連署要求系統部限期改善或罷免(廢除)系統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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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份晚了半年的正式道歉,以及晚了半年的公告。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會認為是管理群失職,
    即便是版主都有強制規定每次登入時間間隔不能超過五天。
    部分管理員是代表什麼階級的管理員?站長?副站長?亦或是舊有組織架構下的行政部部長?
    無法代表官方作出回應的原因是真的無法還是單純的規避事實?
  2. 我的問題是:為何只有「該三名」管理者有權限,而非設置核發管道。
  3. 半年前於此頁面中(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11581&page=3
    即建議深藍可以使用一些更為完善的改版流程,如今半年過去了,絲毫不見改善?
    請問深藍會員是否可提出連署要求系統部限期改善或罷免(廢除)系統部部長?

1. 如果可能出現早就出來了不是嗎XD? 基本上也沒人願意放著擺爛看著會員焦躁,版面混亂,我們比誰都恐慌。而每個管理員都有私事、過程也經歷過不少檢討,當然我們也需要評估自己的權力範圍去思考可行的方案;就私事來說我們不必一一交代,但對於會員的歉意我們一定會拿出誠意。

2. 有VPN的管理原本就是少數,而當時有許多位管理員(包含我)是有意辭職的,所以VPN已經撤除;舊的去新的還沒來,以至於有權限的管理員才這麼少。

3. 這部分須由代理站長回應。

(題外話,罷免他的話誰來寫程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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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可能出現早就出來了不是嗎XD? 基本上也沒人願意放著擺爛看著會員焦躁,版面混亂,我們比誰都恐慌。而每個管理員都有私事、過程也經歷過不少檢討,當然我們也需要評估自己的權力範圍去思考可行的方案;就私事來說我們不必一一交代,但對於會員的歉意我們一定會拿出誠意。

2. 有VPN的管理原本就是少數,而當時有許多位管理員(包含我)是有意辭職的,所以VPN已經撤除;舊的去新的還沒來,以至於有權限的管理員才這麼少。

3. 這部分須由代理站長回應。

(題外話,罷免他的話誰來寫程式XD)

感謝您的答覆。

PS:我也不想寫第三點啊,不過實在是看不太下去了,

因為在目前組織架構下,並沒有權利及部門可以要求系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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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答覆。

PS:我也不想寫第三點啊,不過實在是看不太下去了,

因為在目前組織架構下,並沒有權利及部門可以要求系統部。

所以只能請代理站長回應,總則未提及或不完整的部份需要站長來答覆或暫定。

如果還有問題歡迎回應喔=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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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之前可以編輯板塊中所有文章,後來怎麼不行了?

今天已經重新調整每位版主的編輯權利,

也請版主們謹慎使用喔:)

半年前於此頁面中(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11581&page=3

即建議深藍可以使用一些更為完善的改版流程,如今半年過去了,絲毫不見改善?

請問深藍會員是否可提出連署要求系統部限期改善或罷免(廢除)系統部部長?

針對您的問題,我僅能做以下回應:

就總則來說,

總則的確沒有提供罷免管理員之類的方案,這點在日後修總則時,我們會謹慎評估是否需要放入的

就系統部長來說,

對於他的失職造成大家的不便,除了對不起,我還是只能說對不起

可是我們終究只有一個系統部長,

沒有人比他更瞭解由他一手創立的深藍系統

罷免他,對深藍絕對只有壞處沒有好處

當然,這並不能包庇他這陣子丟下深藍不管的過錯,於此我真的很抱歉

等系統部長回來時,我會請他再對各位道歉一次,

目前,也只能請大家接受我們真摯的歉意,並跟我們一起度過這段艱難的時期。

對不起支持深藍的你們,也謝謝支持深藍的你們

代理站長 mim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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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錢買下深藍主機,然後出錢買頻寬,出錢放主機,你也可以當系統部長

深藍主機有一部份也是會員贊助而來的

頻寬也是使用教育部網路

主機放至於交通大學機房應該也不用收取主機代管費用

如果花錢就可以當系統部長,那深藍早就被企業買走了。

參考:

http://www.whois365.com/tw/ip/140.113.208.128

inetnum: 140.113.0.0 - 140.113.255.255

netname: T-NCTU.EDU.TW-NET

descr: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descr: HSINCHU Taiwan

country: TW

admin-c: AN190-TW

tech-c: AN190-TW

mnt-by: MAINT-TW-TWNIC

remarks: This information has been partially mirrored by APNIC from

remarks: TWNIC. To obtain more specific information, please use the

remarks: TWNIC whois server at whois.twnic.net.

changed: chuang (at) mail.moe.gov.tw 19920413

status: ASSIGNED NON-PORTABLE

source: TWNIC

person: Admin NCTU

address: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address: HSINCHU Taiwan

e-mail: abuse (at) NCTU.edu.tw

nic-hdl: AN190-TW

changed: hostmaster (at) twnic.net.tw20040719

source: TWN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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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的資料隨便查一下就能知道,用哪裏的頻寬也是攤在陽光下的。

但努力也不是沒人看見,不然就不會有這些會員。

而現實就是深藍一切都是由一個人處裡的,他沒空結果就是會員承擔,

管群也不要在假了,會員也不要再鬧了,

眾所皆知的事情沒必要硬要每隔一段時間都搞一次。

你沒辦法代替他,管群也找不到出路。

我也氣過,但想想我在版上認識的許多人,也是因為曾經有一群人搞出這論壇才能認識的,

七年來的經驗告訴我們,深藍目前還不會走向制度化的大站,

但我認為這也沒關係,就抱持著開心的態度來這看看自己領域的小朋友或是朋友在幹麻,也是一種樂趣。

也許這是你(j100002ben)的樂趣,但現任的管群很為難,這不是他們專業,他們也叫不動某位仁兄,他們也沒辦法直接回答你(就像美國當局不能明說打中東是為石油一樣)

你來這裡講,也只是看回答笑笑而已(當然是滿有趣的XD),不過你搞了這麼久,相信也知道情況了(可能原本就知道),就別再為難了啦~

某些管群也不要再幫忙了,事實是這些資料都很容易取得,自打嘴巴搞的一身腥也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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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我要資料與答覆letheTR和memosa已經說了,我之後的回覆並不是針對深藍管理群。

我也不喜歡一直提上提下

但是之前幾次的答覆讓我覺得是敷衍,除了這次之外。

那麼可以請管理群解釋一下深藍Plurk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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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深藍Plurk需要解釋什麼?

只有1個問題:他是官方的還是非官方的?

若是官方的,噗浪Plurk的資料就請深藍要負起應有的責任,包括下面幾點也請一併釋疑;

  1. 我們哪些東西可以Po在那邊,哪些不行???我們在那邊發言是要遵守Plurk的還是深藍論壇的???
  2. Plurk上的資料到底是屬於Plurk的還是深藍的???有和Plurk討論合作事宜???
  3. 深藍版面資料與Plurk上有衝突,或是有管理上的問題,我們該如何反應???

若為非官方,由代表站方的「副站長」發主題宣傳並放上熱門討論群組是否也需說明及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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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您對一些問題那麼執著的用意在哪。

即便它是官方的,深藍總則是依據法律條文撰寫,我想plurk也應遵守法律規定才是。

況且目前他只是作為宣傳及站方試探民意之用,何來這麼多問題?

如果他為非官方,那我想您的問題根本不存在。

所有代表站方的發言最後皆會附註管理員抑或職稱,

所以請把他當作會員發言申請熱門群組就好: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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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您對一些問題那麼執著的用意在哪。

即便它是官方的,深藍總則是依據法律條文撰寫,我想plurk也應遵守法律規定才是。

況且目前他只是作為宣傳及站方試探民意之用,何來這麼多問題?

如果他為非官方,那我想您的問題根本不存在。

所有代表站方的發言最後皆會附註管理員抑或職稱,

所以請把他當作會員發言申請熱門群組就好:E

首先,該問題還是沒有一位管群可以回覆是嗎?就是和否兩個選一個了,有那麼難?

很抱歉,我不認為這只是單純的執著,

一個擁有數萬會員的論壇在處理這一件事情上面完全就是表現出「逃避責任」,

不管是宣傳的討論串,亦或是您的發言。

提如類似疑問的並不單純只有敝人,但是管理團隊也並沒有重視此問題

「熱門討論群組」顧名思義是深藍站方認為有宣傳必要之活動,

換言之,將其宣傳放至於置頂之區域代表管理團隊承認其為「官方」?

抑或是其只是單純會員「自發性」行為?

而單純的會員自發性行為,為何可使用「深藍」兩字在外宣傳?

就一位也有在使用Plurk的使用者而言,

我們完全不知道該Plurk背後的資料來源與管理者是否為深藍站方授權。

那麼如果該Plurk確定為非官方,為何管群不發表聲明該Plurk非官方反而要為其宣傳?

P.S.:Plurk遵守的是中華民國法律,深藍除了該法律之外,亦須遵守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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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否認Plurk的帳號密碼為管群所有,

當初利益及出發點只是增加能見度更貼近會員而已,

始終未把它定位為公告及正式媒介。

恕我直言Plurk非我負責,所以無法回答您的問題。

但是我以個人立場質疑官方不官方真的那麼重要?

有多少會員是鑽牛角間在那上,又有多少會員只是單純享受深藍這個平台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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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否認Plurk的帳號密碼為管群所有,

當初利益及出發點只是增加能見度更貼近會員而已,

始終未把它定位為公告及正式媒介。

恕我直言Plurk非我負責,所以無法回答您的問題。

但是我以個人立場質疑官方不官方真的那麼重要?

有多少會員是鑽牛角間在那上,又有多少會員只是單純享受深藍這個平台的服務?

基本上我也很清楚會去關心這種問題的會員本來就是少數

就像註冊會之前要按下「同意」的使用者條款(或稱之為EULA)

會有多少人去看也是一個問題,但是該要加上去還是要加上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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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lurk遵守的是中華民國法律,深藍除了該法律之外,亦須遵守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你想要表達什麼?

使用 Plurk 跟學術網路使用規範有什麼關係?

基本上我也很清楚會去關心這種問題的會員本來就是少數

就像註冊會之前要按下「同意」的使用者條款(或稱之為EULA)

會有多少人去看也是一個問題,但是該要加上去還是要加上去啊。

你進別人的 Plurk 或是 blog,會跳出一個 EULA 跟你說

「我是官方的」、「我是非官方的」、「我不告訴你我是不是官方的」

不接受就離開,接受才能觀看、回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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