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osa 10 發表於 May 2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9, 2010 因站長兼系統部長請假緣故,故目前一切系統都暫停更新,在這期間若造成會員或版主的不便,本人在此獻上十二萬分的歉意,真的非常抱歉。我們也會盡力使用不需用到更新系統的方式來幫各位解決問題,或許過程會複雜漫長許多,也請各位體諒,謝謝你們。之前站長為了後台安全保護機制,使用了VPN來鎖定管理員進後台的權利,因此沒有VPN的管理員是無法進後台的。而目前擁有VPN能行使進後台權利的管理員僅有3名:子勛 嘎嘎 、mimosa、羊咩咩~,故一些審核帳號或修改暱稱年級槓的動作,已沒辦法像之前那樣快速進行,但我們仍會盡力在3~5天完成動作,請各位體諒。這是個維艱的時期,我們也跟各位一樣著急,但也請各位跟我們一起等待站長的歸來,使深藍能更好。最後還是要對各位造成的不便說聲抱歉。代理站長 mimos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sa 10 發表於 May 29,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9, 2010 想請問一下,所以經過修改後一般版主可以使用後台系統嗎?版主的後台跟管理員的後台是不一樣的目前版主的後台權限並沒有受到影響,請放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100002ben 10 發表於 May 2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9, 2010 (已編輯) 因站長兼系統部長請假緣故,故目前一切系統都暫停更新,在這期間若造成會員或版主的不便,本人在此獻上十二萬分的歉意,真的非常抱歉。我們也會盡力使用不需用到更新系統的方式來幫各位解決問題,或許過程會複雜漫長許多,也請各位體諒,謝謝你們。之前站長為了後台安全保護機制,使用了VPN來鎖定管理員進後台的權利,因此沒有VPN的管理員是無法進後台的。而目前擁有VPN能行使進後台權利的管理員僅有3名:子勛 嘎嘎 、mimosa、羊咩咩~,故一些審核帳號或修改暱稱年級槓的動作,已沒辦法像之前那樣快速進行,但我們仍會盡力在3~5天完成動作,請各位體諒。這是個維艱的時期,我們也跟各位一樣著急,但也請各位跟我們一起等待站長的歸來,使深藍能更好。最後還是要對各位造成的不便說聲抱歉。代理站長 mimosa感謝站方能出面解釋目前的系統狀況。以下三點請管群釋疑:這篇解釋晚了半年以上的時間,這部分不需要說明?是否可以解釋擁有帳號可使用VPN之管理者為何只有上列三名管理者?請問深藍何時可公佈改版時間表?若改版造成如此龐大之問題與狀況,為何系統部不優先回復舊有系統以供使用?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9, 2010 ,由 j100002ben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鼻子喬啪 10 發表於 May 2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9, 2010 版主的後台跟管理員的後台是不一樣的目前版主的後台權限並沒有受到影響,請放心:)我記得之前可以編輯板塊中所有文章,後來怎麼不行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乖寶 10 發表於 May 2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9, 2010 感謝站方能出面解釋目前的系統狀況。以下三點請管群釋疑:這篇解釋晚了半年以上的時間,這部分不需要說明?是否可以解釋擁有帳號可使用VPN之管理者為何只有上列三名管理者?請問深藍何時可公佈改版時間表?若改版造成如此龐大之問題與狀況,為何系統部不優先回復舊有系統以供使用?1.單純為無代理人員,部份管理員礙於職權及種種考量無法代表官方作出回應。2.VPN須系統部設置,核發須系統部長設定。3.改版只由系統部長一人執行,工程耗大且費時,部長身兼學生難免課業繁重,詳細待部長請假結束再行說明。4.詳細待部長請假結束再行說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100002ben 10 發表於 May 3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0, 2010 1.單純為無代理人員,部份管理員礙於職權及種種考量無法代表官方作出回應。2.VPN須系統部設置,核發須系統部長設定。3.改版只由系統部長一人執行,工程耗大且費時,部長身兼學生難免課業繁重,詳細待部長請假結束再行說明。4.詳細待部長請假結束再行說明。一份晚了半年的正式道歉,以及晚了半年的公告。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會認為是管理群失職,即便是版主都有強制規定每次登入時間間隔不能超過五天。部分管理員是代表什麼階級的管理員?站長?副站長?亦或是舊有組織架構下的行政部部長?無法代表官方作出回應的原因是真的無法還是單純的規避事實?我的問題是:為何只有「該三名」管理者有權限,而非設置核發管道。半年前於此頁面中(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11581&page=3)即建議深藍可以使用一些更為完善的改版流程,如今半年過去了,絲毫不見改善?請問深藍會員是否可提出連署要求系統部限期改善或罷免(廢除)系統部部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theTR 10 發表於 May 3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0, 2010 一份晚了半年的正式道歉,以及晚了半年的公告。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會認為是管理群失職,即便是版主都有強制規定每次登入時間間隔不能超過五天。部分管理員是代表什麼階級的管理員?站長?副站長?亦或是舊有組織架構下的行政部部長?無法代表官方作出回應的原因是真的無法還是單純的規避事實?我的問題是:為何只有「該三名」管理者有權限,而非設置核發管道。半年前於此頁面中(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11581&page=3)即建議深藍可以使用一些更為完善的改版流程,如今半年過去了,絲毫不見改善?請問深藍會員是否可提出連署要求系統部限期改善或罷免(廢除)系統部部長?1. 如果可能出現早就出來了不是嗎XD? 基本上也沒人願意放著擺爛看著會員焦躁,版面混亂,我們比誰都恐慌。而每個管理員都有私事、過程也經歷過不少檢討,當然我們也需要評估自己的權力範圍去思考可行的方案;就私事來說我們不必一一交代,但對於會員的歉意我們一定會拿出誠意。2. 有VPN的管理原本就是少數,而當時有許多位管理員(包含我)是有意辭職的,所以VPN已經撤除;舊的去新的還沒來,以至於有權限的管理員才這麼少。3. 這部分須由代理站長回應。(題外話,罷免他的話誰來寫程式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100002ben 10 發表於 May 3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0, 2010 1. 如果可能出現早就出來了不是嗎XD? 基本上也沒人願意放著擺爛看著會員焦躁,版面混亂,我們比誰都恐慌。而每個管理員都有私事、過程也經歷過不少檢討,當然我們也需要評估自己的權力範圍去思考可行的方案;就私事來說我們不必一一交代,但對於會員的歉意我們一定會拿出誠意。2. 有VPN的管理原本就是少數,而當時有許多位管理員(包含我)是有意辭職的,所以VPN已經撤除;舊的去新的還沒來,以至於有權限的管理員才這麼少。3. 這部分須由代理站長回應。(題外話,罷免他的話誰來寫程式XD)感謝您的答覆。PS:我也不想寫第三點啊,不過實在是看不太下去了,因為在目前組織架構下,並沒有權利及部門可以要求系統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theTR 10 發表於 May 3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0, 2010 感謝您的答覆。PS:我也不想寫第三點啊,不過實在是看不太下去了,因為在目前組織架構下,並沒有權利及部門可以要求系統部。所以只能請代理站長回應,總則未提及或不完整的部份需要站長來答覆或暫定。如果還有問題歡迎回應喔=w=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sa 10 發表於 May 30,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0, 2010 我記得之前可以編輯板塊中所有文章,後來怎麼不行了?今天已經重新調整每位版主的編輯權利,也請版主們謹慎使用喔:)半年前於此頁面中(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11581&page=3)即建議深藍可以使用一些更為完善的改版流程,如今半年過去了,絲毫不見改善?請問深藍會員是否可提出連署要求系統部限期改善或罷免(廢除)系統部部長?針對您的問題,我僅能做以下回應:就總則來說,總則的確沒有提供罷免管理員之類的方案,這點在日後修總則時,我們會謹慎評估是否需要放入的就系統部長來說,對於他的失職造成大家的不便,除了對不起,我還是只能說對不起可是我們終究只有一個系統部長,沒有人比他更瞭解由他一手創立的深藍系統罷免他,對深藍絕對只有壞處沒有好處當然,這並不能包庇他這陣子丟下深藍不管的過錯,於此我真的很抱歉等系統部長回來時,我會請他再對各位道歉一次,目前,也只能請大家接受我們真摯的歉意,並跟我們一起度過這段艱難的時期。對不起支持深藍的你們,也謝謝支持深藍的你們代理站長 mimos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100002ben 10 發表於 May 3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1, 2010 出錢買下深藍主機,然後出錢買頻寬,出錢放主機,你也可以當系統部長深藍主機有一部份也是會員贊助而來的頻寬也是使用教育部網路主機放至於交通大學機房應該也不用收取主機代管費用如果花錢就可以當系統部長,那深藍早就被企業買走了。參考:http://www.whois365.com/tw/ip/140.113.208.128inetnum: 140.113.0.0 - 140.113.255.255netname: T-NCTU.EDU.TW-NETdescr: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descr: HSINCHU Taiwancountry: TWadmin-c: AN190-TWtech-c: AN190-TWmnt-by: MAINT-TW-TWNICremarks: This information has been partially mirrored by APNIC fromremarks: TWNIC. To obtain more specific information, please use theremarks: TWNIC whois server at whois.twnic.net.changed: chuang (at) mail.moe.gov.tw 19920413status: ASSIGNED NON-PORTABLEsource: TWNICperson: Admin NCTUaddress: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address: HSINCHU Taiwane-mail: abuse (at) NCTU.edu.twnic-hdl: AN190-TWchanged: hostmaster (at) twnic.net.tw20040719source: TWNIC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ony.c 10 發表於 June 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 2010 網址的資料隨便查一下就能知道,用哪裏的頻寬也是攤在陽光下的。但努力也不是沒人看見,不然就不會有這些會員。而現實就是深藍一切都是由一個人處裡的,他沒空結果就是會員承擔,管群也不要在假了,會員也不要再鬧了,眾所皆知的事情沒必要硬要每隔一段時間都搞一次。你沒辦法代替他,管群也找不到出路。我也氣過,但想想我在版上認識的許多人,也是因為曾經有一群人搞出這論壇才能認識的,七年來的經驗告訴我們,深藍目前還不會走向制度化的大站,但我認為這也沒關係,就抱持著開心的態度來這看看自己領域的小朋友或是朋友在幹麻,也是一種樂趣。也許這是你(j100002ben)的樂趣,但現任的管群很為難,這不是他們專業,他們也叫不動某位仁兄,他們也沒辦法直接回答你(就像美國當局不能明說打中東是為石油一樣)你來這裡講,也只是看回答笑笑而已(當然是滿有趣的XD),不過你搞了這麼久,相信也知道情況了(可能原本就知道),就別再為難了啦~某些管群也不要再幫忙了,事實是這些資料都很容易取得,自打嘴巴搞的一身腥也沒有意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100002ben 10 發表於 June 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 2010 恕刪我要資料與答覆letheTR和memosa已經說了,我之後的回覆並不是針對深藍管理群。我也不喜歡一直提上提下但是之前幾次的答覆讓我覺得是敷衍,除了這次之外。那麼可以請管理群解釋一下深藍Plurk的事情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100002ben 10 發表於 June 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5, 2010 請問深藍Plurk需要解釋什麼?只有1個問題:他是官方的還是非官方的?若是官方的,噗浪Plurk的資料就請深藍要負起應有的責任,包括下面幾點也請一併釋疑;我們哪些東西可以Po在那邊,哪些不行???我們在那邊發言是要遵守Plurk的還是深藍論壇的???Plurk上的資料到底是屬於Plurk的還是深藍的???有和Plurk討論合作事宜???深藍版面資料與Plurk上有衝突,或是有管理上的問題,我們該如何反應???若為非官方,由代表站方的「副站長」發主題宣傳並放上熱門討論群組是否也需說明及道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乖寶 10 發表於 June 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5, 2010 我不懂您對一些問題那麼執著的用意在哪。即便它是官方的,深藍總則是依據法律條文撰寫,我想plurk也應遵守法律規定才是。況且目前他只是作為宣傳及站方試探民意之用,何來這麼多問題?如果他為非官方,那我想您的問題根本不存在。所有代表站方的發言最後皆會附註管理員抑或職稱,所以請把他當作會員發言申請熱門群組就好: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100002ben 10 發表於 June 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5, 2010 我不懂您對一些問題那麼執著的用意在哪。即便它是官方的,深藍總則是依據法律條文撰寫,我想plurk也應遵守法律規定才是。況且目前他只是作為宣傳及站方試探民意之用,何來這麼多問題?如果他為非官方,那我想您的問題根本不存在。所有代表站方的發言最後皆會附註管理員抑或職稱,所以請把他當作會員發言申請熱門群組就好:E首先,該問題還是沒有一位管群可以回覆是嗎?就是和否兩個選一個了,有那麼難?很抱歉,我不認為這只是單純的執著,一個擁有數萬會員的論壇在處理這一件事情上面完全就是表現出「逃避責任」,不管是宣傳的討論串,亦或是您的發言。提如類似疑問的並不單純只有敝人,但是管理團隊也並沒有重視此問題「熱門討論群組」顧名思義是深藍站方認為有宣傳必要之活動,換言之,將其宣傳放至於置頂之區域代表管理團隊承認其為「官方」?抑或是其只是單純會員「自發性」行為?而單純的會員自發性行為,為何可使用「深藍」兩字在外宣傳?就一位也有在使用Plurk的使用者而言,我們完全不知道該Plurk背後的資料來源與管理者是否為深藍站方授權。那麼如果該Plurk確定為非官方,為何管群不發表聲明該Plurk非官方反而要為其宣傳?P.S.:Plurk遵守的是中華民國法律,深藍除了該法律之外,亦須遵守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乖寶 10 發表於 June 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5, 2010 不否認Plurk的帳號密碼為管群所有,當初利益及出發點只是增加能見度更貼近會員而已,始終未把它定位為公告及正式媒介。恕我直言Plurk非我負責,所以無法回答您的問題。但是我以個人立場質疑官方不官方真的那麼重要?有多少會員是鑽牛角間在那上,又有多少會員只是單純享受深藍這個平台的服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100002ben 10 發表於 June 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5, 2010 不否認Plurk的帳號密碼為管群所有,當初利益及出發點只是增加能見度更貼近會員而已,始終未把它定位為公告及正式媒介。恕我直言Plurk非我負責,所以無法回答您的問題。但是我以個人立場質疑官方不官方真的那麼重要?有多少會員是鑽牛角間在那上,又有多少會員只是單純享受深藍這個平台的服務?基本上我也很清楚會去關心這種問題的會員本來就是少數就像註冊會之前要按下「同意」的使用者條款(或稱之為EULA)會有多少人去看也是一個問題,但是該要加上去還是要加上去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immy_tp 10 發表於 June 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7, 2010 P.S.:Plurk遵守的是中華民國法律,深藍除了該法律之外,亦須遵守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你想要表達什麼?使用 Plurk 跟學術網路使用規範有什麼關係?基本上我也很清楚會去關心這種問題的會員本來就是少數就像註冊會之前要按下「同意」的使用者條款(或稱之為EULA)會有多少人去看也是一個問題,但是該要加上去還是要加上去啊。你進別人的 Plurk 或是 blog,會跳出一個 EULA 跟你說「我是官方的」、「我是非官方的」、「我不告訴你我是不是官方的」不接受就離開,接受才能觀看、回覆嗎?=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唯一的真理 10 發表於 June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9, 2010 說難聽點深藍本來就沒義務在行政上對會員負責阿只有個人資料之類受到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的東西才是能要求的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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