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 10 發表於 March 1,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 2006 這是有關康德這位理性主義者的認識論的小小淺見 , 有錯誤及不足的地方希望大家能給予指教 , 然後來討論一下關於認識論的觀點 , 我可以認識什麼 ?我應該做什麼 ?我可以期望什麼 ?我是什麼 ?這幾個問題帶出了康德認識論中認為的人 , 依序透過感性 知性 理性三個層次的認識 , 進而了解自己(人)是什麼 , 感性 , 指的是人的感官所可以感覺的外在經驗世界 , 知性 , 指的是在接收到外在感性世界的訊息後 , 如何運用自身的判斷力來加以吸收 , 形成一種內化的過程 , 在這個過程會因為知性判斷力的差異而有著不同的程度 , 每個人的判斷力皆不相同 , 就好比人的智商 操作物品的能力 藝術創造的能力 數學的理解力一般 , 因此這些能力不帶有任何色彩 , 具有中立性 , 無干善惡 , 理性 , 指的是一種人無法感覺到的經驗 , 然而它卻好比白光那樣存在於每一個人 , 它是一種至高的精神 , 是宇宙一切的規則 , 唯有透過它才能碰觸到所謂的真理的存在 , 同時它也是善的指標 , 代表著好的一方 , 而每個人剛開始都不具有這樣的理性 , 它的存在只能從感性與知性的吸收下逐漸地去接觸它 , 因此理性是可以被培養的 .而透過這三層的認識 , 使得人能夠逐漸的了解自身的目的 , 從而驅使自己能往這個目的(至高的善)來前進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March 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 2006 我覺得康德的哲學好難懂...雖然翻過手上的兩本哲學史,對最基本的概念,例如作為認識對象的先天綜合命題何以能夠被提出等等,仍然不太清楚。所以,希望你能多說一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發表於 March 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 2006 聽說德國的那些哲學是只有使用德文的那些人比較好懂,其他人不容易明白。像那個Hegel提出的Geist根本沒有字可以翻(魂?)......請問一下Categorial Imperative到底是什麼理念?感覺好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還有我以為Kant說的只有兩個世界:phenomenal和noumenal。一個是我們感官接受到的東西;另一個是我們無法感受的真正的世界,我們永遠無法知道它是什麼樣子。抱歉我讀的是英文書,所以不是很懂,而且都會用英文的名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March 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 2006 Categorical imperative是康德的倫理學中的概念在他的倫理學中,康德區分了Categorical imperative(定言令式)和Hypothetical imperative(假言令式)兩種命題。假言令式,就是指有假設前提的令式例如「如果你不想感冒,你應該穿上外套」定言令式,就是沒有假設前提的令式例如「你應該穿上外套」而你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應該是指康德的普遍化原則(universalizability principle)其內容為「you ought to act only on maxims that you can at same time will should become universal laws of nature.」你只應當依照你同時意願(will)其成為所有人共同遵守的那一套行為準則來行動。其中精神就是,要求自己和其他人使用同樣一套行為準則。這樣的想法也叫做黃金律。康德規定所有的Categorical imperative都應該符合普遍化原則。另外你說的那兩個世界,我也不清楚...不過印象中康德應該只認同一個世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翔宇 10 發表於 March 5,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5, 2006 康德的認識論我所了解的也不是很多 , 上面大概已經是我所作的整理了 , 所以 , 我已經辭窮...改天有時間翻閱康德的大作 , 有了心得再po上來跟大家分享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84 10 發表於 December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2, 2010 聽說德國的那些哲學是只有使用德文的那些人比較好懂,其他人不容易明白。像那個Hegel提出的Geist根本沒有字可以翻(魂?)......請問一下Categorial Imperative到底是什麼理念?感覺好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還有我以為Kant說的只有兩個世界:phenomenal和noumenal。一個是我們感官接受到的東西;另一個是我們無法感受的真正的世界,我們永遠無法知道它是什麼樣子。抱歉我讀的是英文書,所以不是很懂,而且都會用英文的名詞我來幫你吧學長noumenal是因為物自體透過人的感官整理過後由知性使我們獲取現象,也就是我們看到的phenomenal,另外物自體是什麼由於我們是透過感官感受物自體的存在,所以我們永遠無法經驗真正的物自體,而我們也永遠被自我的感官所束縛,因而物自身與現象之間兩者劃下的不可踰越的鴻溝,最後,物自身的存在如何能被保證?一切又被倒退到了迪卡兒的惡魔論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tupidpig0909 10 發表於 December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2, 2010 Kant的理論是承理性主義(Descartes一派)以及經驗主義(Locke一派)到經驗主義David Hume為止的傳統,當然在Hume以後,做為一個希望在知識論方面有所作為的哲學家,勢必必須要面對Hume在Berkly主張[凡無法被經驗即是不存在][我們經驗到的是事物的部分性質,而非一個自在之有][沒有任何事物存在]之後,更近一步[我沒感覺到我自己,所以我也不存在],他必須要針對這些問題有所回應,而Kant採取的方式是:掀起哲學界的哥白尼革命,哥白尼當時倒轉天動說為地動說,Kant在兩方面進行這樣工作:我的心是個認知心,不是因為他符應外在事物,而是因為外在事物符應我的認知心(所以有十二範疇)我的心是個道德心,不是因為他符從外在道德,而是適用外在的道德出於我的道德心,其實倫理學不是Kant的主要目的,他是為了在道德形而上學中,彰顯出[自由]做為自因,也就是第一因,來做為理性因果的拱心石,以上個人對Kant的一點認識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oasttie 10 發表於 January 2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1, 2011 Categorical imperative是康德的倫理學中的概念在他的倫理學中,康德區分了Categorical imperative(定言令式)和Hypothetical imperative(假言令式)兩種命題。假言令式,就是指有假設前提的令式例如「如果你不想感冒,你應該穿上外套」定言令式,就是沒有假設前提的令式例如「你應該穿上外套」而你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應該是指康德的普遍化原則(universalizability principle)其內容為「you ought to act only on maxims that you can at same time will should become universal laws of nature.」你只應當依照你同時意願(will)其成為所有人共同遵守的那一套行為準則來行動。其中精神就是,要求自己和其他人使用同樣一套行為準則。這樣的想法也叫做黃金律。康德規定所有的Categorical imperative都應該符合普遍化原則。另外你說的那兩個世界,我也不清楚...不過印象中康德應該只認同一個世界。「you ought to act only on maxims that you can at same time will should become universal laws of nature.」這句話是指:於是乎每個人都應當遵守這個準則(namely universal laws of nature)在這準則外的皆被認為是immoral的。那接下來怎麼推論到deontology呢?我可以這樣繼續堆論:因為每個人都應當遵守這個準則,且這準則外的(行為)皆被認為是immoral的。於是在這準則外、其結果是善的結果的行為也被認為是不道德的。這樣的推論logical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