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or2923 10 發表於 April 2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0, 2010 (已編輯) 那就聯署吧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0, 2010 ,由 victor2923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六佾 10 發表於 April 2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1, 2010 家政老師說的確不扎衣服是屬於較人性化且舒適的設計 ...恩 我上課聽到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品台朔 10 發表於 April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2, 2010 我個人目前有連署廢除此一規定但是我的理由是我也跟OGS學長等人一樣認為進出校門應該紮衣服繫腰帶我甚至認為只要穿制服都應該如此因為制服當初的設計就是如此如果覺得不舒服的話我覺得應該從根本解決直接穿便服就好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是從什麼場合該穿制服解決其他場合可以穿便服這樣就OK了先不論之後的改革我之所以會跟學弟一起連署提起是因為我自身擔任糾察隊幹部的經驗其實根本沒辦法好好的執行糾察未紮衣服的案例反而都糾察到不會偽裝的人我覺得這個執行程序是有問題的因此我覺得學校這個規定沒意義所以贊成廢除但並不代表我認為進校門和上學的時候不紮衣服繫腰帶是對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柚子Wang 10 發表於 April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3, 2010 (已編輯) 我們班好像也有一份連署書在傳閱了..規定是需要幾人以上的連署阿@@?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3, 2010 ,由 柚子Wa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豆腐巧克力 10 發表於 April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5, 2010 (已編輯) 我也是秩序評分員想法和101樓的學長想法很相近...但有重點卻完全不同這條規定確實很不合理校內校外都不用紮進校門時卻要紮? 鳥規定執行面上...↓當你每天早上很早起來趕到學校義務為教官服務,遲到的話還要被記點 又曾經因為很機車的理由被教官飆早自習(補眠)時間被剝奪(雖然有些福利真的超好)然後有一堆人偽裝掩飾鑽漏洞或是被記的時候態度極度惡劣X!辛辛苦苦做這種事還有人在那裡讓你不爽一條法再怎麼機車都是法,違反了還是會被處罰覺得這條法不好的話應該是用正當的方式去改變 (像是這次的連署)而不是鑽漏洞或對執行者以不好的態度表達不滿我支持這樣的連署但如果想到那種不遵守法律,態度又那麼差的人的名子和我的名子在同一份連署書上真的不怎麼想簽(雖然我最後應該還是會簽)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6, 2010 ,由 豆腐巧克力 改髒字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orgasm 10 發表於 April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5, 2010 我個人目前有連署廢除此一規定但是我的理由是我也跟OGS學長等人一樣認為進出校門應該紮衣服繫腰帶我甚至認為只要穿制服都應該如此因為制服當初的設計就是如此如果覺得不舒服的話我覺得應該從根本解決直接穿便服就好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是從什麼場合該穿制服解決其他場合可以穿便服這樣就OK了先不論之後的改革我之所以會跟學弟一起連署提起是因為我自身擔任糾察隊幹部的經驗其實根本沒辦法好好的執行糾察未紮衣服的案例反而都糾察到不會偽裝的人我覺得這個執行程序是有問題的因此我覺得學校這個規定沒意義所以贊成廢除但並不代表我認為進校門和上學的時候不紮衣服繫腰帶是對的我實在很納悶你們怎麼會有『制服當初的設計就是如此』這種想法。如果是這樣,因為威而剛的設計當初是為了心血管疾病,所以想要壯陽的人就不能吃了嗎?設計的目的根本不是重點,我們如何穿、如何用才重要。而顯然地,現在大部分的高中生不是把制服紮進去的。當你每天早上很早起來趕到學校義務為教官服務,遲到的話還要被記點 又曾經因為很機車的理由被教官飆早自習(補眠)時間被剝奪(雖然有些福利真的超好)然後有一堆人偽裝掩飾鑽漏洞或是被記的時候態度極度惡劣幹!辛辛苦苦做這種事還有人在那裡靠杯你一條法再怎麼機車都是法,違反了還是會被處罰覺得這條法不好的話應該是用正當的方式去改變 (像是這次的連署)而不是鑽漏洞或對心不甘情不願的執行者靠杯你們多辛苦不干我們的事吧?事實就是你們記人,為一件沒有損害到你半點權益的事讓別人勞動服務。你們有記人的權利,被記的人就沒有反駁的權利嗎?dont be so self-rightous. u make me sick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April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5, 2010 呵呵有人想要認真的來準備實際操作上會問到的問題或是攻防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豆腐巧克力 10 發表於 April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5, 2010 (已編輯) 你們多辛苦不干我們的事吧?你們有記人的權利,被記的人就沒有反駁的權利嗎?dont be so self-rightous. u make me sick對呀那我不爽簽又乾你什麼事?我只是表達我的情緒和看法而已反駁的權利當然有?但反駁應該不是靠杯我們喔還有你最後那段英文只讓我覺得you lack moral fiber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5, 2010 ,由 豆腐巧克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璀璨榮耀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你辛苦是沒有得到你應得的代價嗎?嘉獎或甚至是小功,你沒拿嗎?義務幫教官幫忙...這種話說得出口....沒有人強迫你要去當秩評阿..而且自己都說有些福利真的很好了要做就要心甘情願一點吧~{(以下離題)我覺得真正該發聲的是班聯行政部門...沒有任何好處幫學生、學校做事少讚揚、多批評責罵,不過還是這樣過來了,行政部門都沒說話了,還輪得到你這個拿小功嘉獎的人說話嗎?(怒)}事實就是你們記人,為一件沒有損害到你半點權益的事讓別人勞動服務。你們有記人的權利,被記的人就沒有反駁的權利嗎?反駁的權利當然有?但反駁應該不是靠杯我們反駁就是靠杯?(用字遣詞希望你多注意一些)一條法再怎麼機車都是法,違反了還是會被處罰而不是鑽漏洞或對心不甘情不願的執行者靠杯惡法亦法?我不這麼認為...這邊不多說我支持這樣的連署但如果想到那種不遵守法律,態度又那麼差的人的名子和我的名子在同一份連署書上真的不怎麼想簽(雖然我最後應該還是會簽)不簽就不簽 沒人強迫你好嗎?畢竟這是連署,讓同學表達自己看法OK?拜託別把自己說的多神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品台朔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第一是不知道學長有沒有聽過眾人皆醉我獨醒 舉世皆濁我獨清講這句話並不是說我要多清高而是我覺得如果一件事是對的 就要擇善固執一件事是錯的 就拒絕接受而其他人怎樣怎樣 或他們怎樣怎樣 我覺得不構成理由講這個並不是要強調我是對的而是說論據的合理性當然也有可能學長是對的 這個我也不敢講但是如果理由只是現在大部分的高中生怎樣怎樣的話我個人無法被說服第二是個人認為秩糾是執行公務被糾察的人有意見應該是找主政者反映 秩糾至多就是幫你們反映 而且我相信秩糾並不會接到反映不往上反映如果只是因為秩糾是執行者 就淪為被攻擊的對象 我不敢苟同 畢竟我們也是受命執行而且僥倖者不要以為世界上都是你們這種人 當然也有很多不論是不想紮衣服還是勉強紮了或是自己本來就很想紮衣服的人 他們都遵守規定了 我們不認真執行的話 對他們不公平且造成法安定性和公權力的動搖第三是請璀璨榮耀和豆腐巧克力情緒和緩一點 不要一直使用粗俗的字眼 既違反版規又違反站方規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氫彈發射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學校應該直接規定要不要繫皮帶紮褲子---自己決定想紮的人繼續紮不要紮的人就不要紮不要強制別人一定要紮不紮省點大家的時間拿去看6點的華視小叮噹都比較有價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璀璨榮耀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第三是請璀璨榮耀和豆腐巧克力情緒和緩一點 不要一直使用粗俗的字眼 既違反版規又違反站方規定 我沒有用粗俗的字眼呀>"<那句話又不是我說的 =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豆腐巧克力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已編輯) 我要說清楚幾點秩評可不是自願去做的而且秩評和班聯是兩回事別混為一談不簽的理由1.上面那一大串2.之前跟你談過的前者我可以用一句話概括:我不爽簽後者是我錯了,我聽你的。沒人強迫我簽是沒錯 (我有沒有簽其實都沒差對吧?)但我說不簽後是誰在那對我發飆的?剩下如果還有話要說,有個東西叫做即時通這裡可不是我們吵架的地方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6, 2010 ,由 豆腐巧克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teve1012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幹嘛一群人罵秩序評分員..明知到人家會記你就先扎進去嘛不扎讓人記不是自討苦吃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幹嘛一群人罵秩序評分員..明知到人家會記你就先扎進去嘛不扎讓人記不是自討苦吃嘛==?有些人可能覺得不該被記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璀璨榮耀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已編輯) (私人恩怨 各位深藍版眾抱歉..如有不妥...還請可可大大刪文)我說"行政部門..."的意思是很多人批評他們,他們沒拿好處都沒在吵了....那你當秩評,就聽不進去一點不同的聲音嗎?你有功,有嘉獎,卻一點也聽不進去反觀其他班聯會的同學、學長,自己想想吧...飆你不是因為不簽名而是跟你合作到現在 發現你真的蠻怕事的....連個"聯署書"的提案都不簽.....我又不是請你簽賣身契之類的...飆你是因為你說你想要班聯會團結,結果你自己呢?不懂得體恤別人的人,還有什麼好說呢?多說無益...哀~即時通...算了吧跟你在談下去只會讓我更不滿你而已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6, 2010 ,由 璀璨榮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811222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我們班沒有看到連署單耶....支持不紮衣服..(話說在下有點想發起放足運動..(穿拖鞋..))整天穿著熱死的布鞋腳都快臭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0 我們班沒有看到連署單耶....支持不紮衣服..(話說在下有點想發起放足運動..(穿拖鞋..))整天穿著熱死的布鞋腳都快臭死..最近有點忙 二三年級還沒有動作去發請稍等一下啦~必竟跑班需要人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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