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國立台南女中生活常規會議決議修訂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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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論就是還要開會,然後程序很無言那樣

通常,二讀是擬定細節,三讀只要做兩個工作,通過或不通過

生輔會議基本上算是二讀,校務會議應該算是三讀

然後行政們在一兩百人的會議上討論細節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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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放消息。

聽說4/21的校務會議,春捲一直砲轟陳很重

說他執政不當、過度嚴格等等

總而言之就是一直砲不停

覺得很奇怪,明明就春捲你自己簽章蓋印讓法案通過的

幹麻要一直ㄍㄧㄠˇ教官呢?

這豈不是自打嘴巴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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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可愛的校務會議還沒開完耶

一鳴老師快瘋了那樣...

然後陳教官有跟二年級某個班打球,聽說他打的很濫,不知道是真是假XD

還不錯他會做球給人打

但是噴球的時候他不會自己去撿

都只揮揮手示意遠方的人撿

而且沒有加謝謝我看那個撿球的學姊臉都皺起來了

不想離題補個問題

鞋子開放顏色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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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weeks later...
發表於 (已編輯)

通過

國立台南女中學生出缺勤考察要點

貳、實施要點:

六、副班長於每節上課,主動……

七、學務處定期核算同學缺曠……

參、學生出缺考勤結果,依下列各款標準加扣分:

 一、全學期不曠課、不缺席者加三分。

 二、曠課一小時者減0.5分。

 三、升旗無故缺席者減0.5分;集會無故不到參加者減一分。

 四、事假每達十小時者,減一分,因喪葬或特殊事故准在一週以上者,其超過部分依事假之減分標準處理者。

 五、病假不予減分,連續三天以上時須持有校醫或醫師證明,且須按時完成請假手續,如超過時限將依「請假規定」之內容辦理。

 六、每學期事、病假併計超過全學期教學時數二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

 七、全學期內曠課達四十二小時以上者,德行成績列為丁等,並輔導轉學。

   前項第二、三款曠課或無故缺席之情形如經予警告以上之處分時應僅依獎懲規定減分避免重複。

肆、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八、學生除公假外,全學期缺課達教學總日數二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

 九、全學期內曠課達四十二節者,經提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應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規定與相關程序輔導及安置。

叁、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七、公假:

1.為公服務或因學校及老師指定之活動而請假者。

2.週朝會時應全員到齊,除病痛或值日生外,社團、校隊之練習應事先完成公假之申請,並須於指定處所活動,否則一律依曠課論處,並自律訓練乙次。

3.公假之申請應事先於公假開始前一天完成申請,如未能如期完成請假,公假事由一律視同放棄,以曠課處理。

4.生產假、流產假、陪產假及哺集乳假等,第一次請假須檢附證明,且視為公假(不論已婚或未婚),其餘之臨時狀況視為病假。

十、 生產假:學生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於分娩後,給分娩假四十二日(不含假日)。

十一、流產假:懷孕滿五月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三個月以上未滿五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二十一日; 懷孕未滿三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分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不含假日)。

十二、陪產假:因配偶分娩者,給陪產假三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三日內請畢,例假日順延之。

十三、哺集乳假:一天兩次,一次ㄧ節為限。

十四、生理假:學生因生理日致上課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十五、核准權限:

 1.請假日期超過五日,須由導師、生輔組長、學務主任審核,檢送校長核准。

 2.三日以上至五日以內者,由導師、生輔組長審核檢送學務主任核准。

 3.二日以內者由導師審核,檢送生輔組長核准。

十六、請假期限:

 1.應三天內完成請假手續。

 2.逾越一日至三日內者,自律訓練乙次;三日以上至一週內者,警告乙次。

 3.一週至兩週以內者,警告兩次;兩週以上不准假。

十七、請假單經導師簽名後應即送生輔組辦理核示、登記。

十四、請假扣分標準,依照學生成績考查補充規定辦理。

十八、本規定經導師會議通過後,陳送校長核定並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十三條合於下列規定情事之一者,應辦理休學:

一、有妨害公共衛生之生理或心理疾病,經醫師(公立醫院或校醫)認為有必要休學者。

二、未經請假,逾期不到校註冊者。

三、於學期開始因故請假,但准假期滿後,仍逾規定日期未報到註冊者。

四、學生除公假外,全學期缺課達教學總日數二分之一者。、其他合於且經獎懲委員會會議決議,應辦理休學者。

第十四條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應予輔導轉學並列舉事實陳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

一、違犯前條各款之情節嚴重者。

二、留校察看期內(自受留校察看處份之當日時起)再受記過處分者。

三、在校期間,功過相抵後,滿三大過者。

四、參加校外不良組織,經屢誡不悛者。

五、有違反政府法令之行為,情節重大者。

]六、攜帶凶器,製造爆裂物或凶器者。

七、學生在休學期間特殊犯規,有損校譽情節重大者。

八、學生曠課累積達四十二節,經提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後。

九、其他應予輔導轉學處分者。

以上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王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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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服裝儀容及禮節:

一、校服:

(一)制服:

白色短袖上衣、白色長袖上衣、黑色背心、黑裙、黑長褲、黑外套。

(二)運動服:

   長袖白上衣、黑色長褲、短袖白上衣、藍短褲、藍外套。

二、班服、社服及其他:

(一)班服:以班級為單位設計製作之棉質T恤。

(二)社服:以社團為單位設計製作之棉質T恤。

(三)其他:以年級、畢業級別為單位或其他目的製購之棉質T恤。

二、穿著時機:

(一) 遇有朝會、週會及校外參訪活動之當日,應以班級為單位統一穿著制服。

(二) 遇有校慶校運或班際競賽之日,宜以班級為單位統一穿著運動服或班服。

(三) 體育課服裝應依任教老師規定穿著。

(四) 除上述場合外,可依個人需求或偏好(不需以班級為單位),選擇穿著校服、班服、社服或其他等,形式不拘。

(五) 寒暑假及國定例假日來校時,個人服裝穿著應以適當合宜為原則。

三、其他

1.鞋襪應保持清潔,穿著制服時宜搭配皮鞋;穿著運動服及班服等服裝時宜搭配球(布)鞋。

2.教室外禁止穿著涼鞋及拖鞋。遇有游泳課下課後或天候因素導致鞋濕等情況,可例外穿著。

3.學生頭髮以自然、整齊、健康,易於梳理為原則,可燙不染。

4.髮飾、耳飾、項鍊或其他配飾,應以合宜美觀為原則。

四、行政輔導措施

1.學校應訂定獎勵辦法,鼓勵學生適當合宜之穿著禮儀。

2.新生入學時,應事先說明本校服儀規範,以保障學生購買制服之選擇。

3.選購班服或社服時,師長應保障個別學生之自主權及意願,不得強迫購買。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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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正大光明的穿拖鞋走去學務處,在路上遇到我們可愛很重兄

我就丟了一句 剛上完游泳課腳濕濕的來不及換布鞋要去集和 就走人,感覺很好XD

對了爆個料,很重的屁股有點大,比例不好,臀寬≒肩寬 :P

這陣子開始糾正班服不可以超過制服,過長的要紮進去衣褲裡

對此我非常之不爽,制服真是他媽的短到不行

紮進去超醜,裡面不穿個東西平衡一下太短的制服更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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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人被很重規勸過

敝班糾察收隊時不巧聽到的

(可是我都已經穿大紅在他面前晃過兩三次了)

哦生活輔導會議手冊修訂新版的已經放到網路上了

4.鞋型規定:球(布)鞋、皮鞋顏色、鞋帶顏色均不拘。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夜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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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穿上制服就算乖寶寶了吧(很多人都直接不穿制服穿外套掩飾班服的)

至於我們要怎麼穿 那是我們的自由吧

制服做那麼短還敢在那邊 班服紮進去的話整個醜到爆

他以為他在幾零年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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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穿上制服就算乖寶寶了吧(很多人都直接不穿制服穿外套掩飾班服的)

至於我們要怎麼穿 那是我們的自由吧

制服做那麼短還敢在那邊 班服紮進去的話整個醜到爆

他以為他在幾零年代阿

難以想像場景+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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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次都看在糾察很無奈的跟我說"同學班服要塞進去喔"的面子上才沒怎樣

禮拜一升旗的時候還有教官過來拉我們班同學裡面的小可愛說衣服要塞進去(不過那不是很重)

我剛好是穿白色的(我同學穿紅色很明顯:P)不然我真的是會發作...

我覺得我是算乖的耶,乖乖穿制服,鞋子都白底,不能穿班服的日子我都不穿班服

但我只堅持裡面的衣服一定要比制服長,這樣有什麼問題啊!!!!!!(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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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months l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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