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吼鬼叫】變成一種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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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直接說了。

我真的很想叫,但是在那些亂喊的人耳邊大叫。

這不是校外觀感的問題,事實上你們應該考慮校內的人吧?

也許有人要忙、有人要休息,

我們沒有義務要聽你們的怒吼。

如果真的對這個社會不滿,那麼是不是想要改變這個社會?

然而從你們的作為,我實在看不出裡面有什麼意義或思想。

「樓上,做自己,不行嗎? 」

但現實是,這所學校有3000多個「自己」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立場,就我看來,大叫跟裸奔是同等討厭的。

做自己很好,但我想這樣的作為,在目前的社會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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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事還是要顧慮別人的感受的,

當然,有些事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單純就是你自己的事

有些東西會影響到別人就不能"爽,就做!"

畢竟這不是你一個人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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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事還是要顧慮別人的感受的,

當然,有些事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單純就是你自己的事

有些東西會影響到別人就不能"爽,就做!"

畢竟這不是你一個人的世界~

這句話讓我想到了 Gundam Seed Destiny (2004~2005)裡的一段話

「...人不是為了世界而生,而是人所生存之地才稱為世界....」

給大家參考

此句話源自於「Destiny 第39話 天空的煌」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偶叫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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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我連一次都沒叫過.....但我覺得叫的同學有叫的權利,想休息的同學有休息的權利。而似乎每次叫都還沒午休?所以我不認為他們有什麼不對!!

不是這麼下結論的吧......

這樣是間接同意這種行為了吧

初見此情形有SURPRISE到(我想不到中文了)

現在反而有想叫他們安靜的感覺

應該是說

想休息的本來就有休息的權利

但大吼大叫應該不是預估內的事件吧(一般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叫我分隔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覺得還是小小大頭貼適合我XD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tynse7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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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那年是因為『水事件』才會吶喊的

帶動的是位很有正義感的人(?)

通常吶喊都會有意義吧

不過高三壓力大嘛.....喊一喊也好

才不會想其他學校有學生去做些想不開的事......

PS.樓上上的五輪花大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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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權力去反對這種行為就是了= =因為想睡覺哦同學不能因為他想要睡覺而影響想要叫的人的權利,兩種權力是等價的............

這種說法,

沒事把機車某個東西拔掉然後聲音超大的在路上飆也合理?

想安靜的人不能犧牲他想發出巨大聲響的權力?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Lafite
對不起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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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這種說法,

沒事把機車某個東西拔掉然後聲音超大的在路上飆也合理?

想安靜的人不能犧牲他想發出巨大聲響的權力?

權利是對等的

如果騎士有拔掉消音器的權利

我們就有拿BB彈射他的權利(誤很大?)

樓上錯字

而且還是第一個字= =

看到上面有人說

大叫跟裸奔一樣討厭

大叫我不會討厭啦

裸奔的話

就要看是不是正妹在裸奔囉(哈

可是...正妹裸奔感覺沒氣質耶= ="...(謎:廢話)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祈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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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不算法律........你們公民不知道有沒有教

我沒記錯的話......廣義的法律是指憲法.法律.命令......

如果不對的話......對不起我公民很爛:'(

再來可能會牽扯到"命令"有沒有校規授權

不過我想,校規和命令(校內)的關係跟法律和命令(指政府機關)的關係似乎不一樣,

我手邊現在沒有學生手冊~沒辦法翻閱相關條文規定,

但我想,校方的確有權要求學生不要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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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律保留原則<陳陞解釋:限制人民權利的責任交給法律>是指狹義的法律.......

再來行政命令並不是教官們說一句話就算了,要開很多會才能決定

校方有權"請求"學生不要吼,但是校規沒規定的事校方無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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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委員會見阿XDD

這種事情沒有必要討論

過度的自由需要一定的紀律來制衡

將相同的事件換個環境發生,若中正預校同學集體大叫,會經過如此多的辯論?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小老鼠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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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律保留原則<陳陞解釋:限制人民權利的責任交給法律>是指狹義的法律.......

再來行政命令並不是教官們說一句話就算了,要開很多會才能決定

校方有權"請求"學生不要吼,但是校規沒規定的事校方無法"要求"

法律上應該有給予學校管理學生的權力吧?

沒記錯學校跟學生好像是特別權力關係?(還是什麼的我真的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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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沒有必要討論

過度的自由需要一定的紀律來制衡

將相同的事件換個環境發生,若中正預校同學集體大叫,會經過如此多的辯論?

..............若全民最大黨在對岸放映會怎樣??但是它們是錯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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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情緒壓力的宣洩並不只有這種管道吧

一定還有很多更適合的方式

這樣方式並不是一種很好的權力表現

講難聽一點....

這是民意反映還是胡搞瞎鬧?

偶爾就算了

常態....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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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屬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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