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關於補習班發的桌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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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有一句話我蠻喜歡:

聰明不是一種特權,而是一種恩賜。建中人沒有平凡的權力!

所以你真的認為你是甚麼神的選民之類的嗎?

補習班就專騙你這種基測拿個PR99就以為自己是救世主的小高一

別傻了學弟

不管是不是特權或恩賜

你真的覺得你有比他校同學聰明?

就算有

那跟你身邊的同學比呢?

大概等到高二你就會覺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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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放學後看到的

放學後看到校內同學(別班的)發傳單+1

可能因為隨便進來讓我感覺很差

很想對他說我們班教室不是隨便誰都想來就來的

另外,我還以為他們只有在學校外面發桌曆......

這樣看起來是有偷放在桌子上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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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化學常常有"學長姐"中午來發傳單

還說______高中就補他們XD

是   (表三個字)化學對不對?

話說那家(如果講的是同一家)的宣傳是少數吸引過我的---期末幾堂(好像是三堂)免費

沒辦法,當時電子鬼域(無誤)學得不好

(不過後來還是沒去補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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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還蠻喜歡補習班的

常常有試聽之類的

不用錢又可以多學到一些東西(而且常常伴隨著車馬費之類的)

傳單我其實也蠻需要的

墊便當是一種方法

如果有一面是空白的A4就可以拿來抄筆記

感覺蠻實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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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方面是說他們在拍照之前有事先跟校長祕書講過,

秘書說只要沒有"販賣營利行為"就同意讓他們來拍照,

他們就來拍了,

當然拍學生之前也有先說過會放在桌曆上,至少我確定對熱舞社有說過這句話。

原本是預計開學之後就要發,

但是拿給秘書看過之後他怕會被外界誤認跟補習班有掛勾,

(秘書:你也知道校長剛上任很注重形象……)

所以補習班又再拿回去貼上"xx補習班印製"的貼紙,

最後一切都處理完之後,發的前一天還又拿來給秘書看過,

徵得同意之後隔天才拿來發。

結果當天下午文主任就說要告xx補習班並且求償十億。

基本上我認為這件事情建中校方是告不成的:

1:就我所知,全台灣有"正式申請"校內一花一草一木拍攝需經過校方同意的學校只有一所---那就是台大。

2:補習班從頭到尾都有配合徐秘書的要求,雖說目的是打廣告但實際上也沒有"販賣"行為。這就好像衛生紙廣告一樣要不要拿隨便你。

3:該補習班班主任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對於這種法律上的細節我想應該是早有所顧慮有所防範。

4:最關鍵的一點是發放前一天有經過徐秘書閱覽過並爭得同意才發。要是校方認為不妥那他早該第一時間阻止才對。

以上是我所聽到的,

是不是事實我也無從考證,

提供給大家從另一個角度思考。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黃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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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方面是說他們在拍照之前有事先跟校長祕書講過,

秘書說只要沒有"販賣營利行為"就同意讓他們來拍照,

他們就來拍了,

當然拍學生之前也有先說過會放在桌曆上,至少我確定對熱舞社有說過這句話。

原本是預計開學之後就要發,

但是拿給秘書看過之後他怕會被外界誤認跟補習班有掛勾,

(秘書:你也知道校長剛上任很注重形象……)

所以補習班又再拿回去貼上"xx補習班印製"的貼紙,

最後一切都處理完之後,發的前一天還又拿來給秘書看過,

徵得同意之後隔天才拿來發。

結果當天下午文主任就說要告xx補習班並且求償十億。

基本上我認為這件事情建中校方是告不成的:

1:就我所知,全台灣有"正式申請"校內一花一草一木拍攝需經過校方同意的學校只有一所---那就是台大。

2:補習班從頭到尾都有配合徐秘書的要求,雖說目的是打廣告但實際上也沒有"販賣"行為。這就好像衛生紙廣告一樣要不要拿隨便你。

3:該補習班班主任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對於這種法律上的細節我想應該是早有所顧慮有所防範。

4:最關鍵的一點是發放前一天有經過徐秘書閱覽過並爭得同意才發。要是校方認為不妥那他早該第一時間阻止才對。

以上是我所聽到的,

是不是事實我也無從考證,

提供給大家從另一個角度思考。

文校長大顯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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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方面是說他們在拍照之前有事先跟校長祕書講過,

秘書說只要沒有"販賣營利行為"就同意讓他們來拍照,

他們就來拍了,

當然拍學生之前也有先說過會放在桌曆上,至少我確定對熱舞社有說過這句話。

原本是預計開學之後就要發,

但是拿給秘書看過之後他怕會被外界誤認跟補習班有掛勾,

(秘書:你也知道校長剛上任很注重形象……)

所以補習班又再拿回去貼上"xx補習班印製"的貼紙,

最後一切都處理完之後,發的前一天還又拿來給秘書看過,

徵得同意之後隔天才拿來發。

結果當天下午文主任就說要告xx補習班並且求償十億。

基本上我認為這件事情建中校方是告不成的:

1:就我所知,全台灣有"正式申請"校內一花一草一木拍攝需經過校方同意的學校只有一所---那就是台大。

2:補習班從頭到尾都有配合徐秘書的要求,雖說目的是打廣告但實際上也沒有"販賣"行為。這就好像衛生紙廣告一樣要不要拿隨便你。

3:該補習班班主任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對於這種法律上的細節我想應該是早有所顧慮有所防範。

4:最關鍵的一點是發放前一天有經過徐秘書閱覽過並爭得同意才發。要是校方認為不妥那他早該第一時間阻止才對。

以上是我所聽到的,

是不是事實我也無從考證,

提供給大家從另一個角度思考。

印象中徐秘在上我們班課的時候沒有提到,

他說補習班貼完貼紙就拿來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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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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