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法務部研擬逐步廢除死刑part2


贊不贊成廢除死刑?  

52 票

  1. 1. 贊不贊成廢除死刑?

    • 贊成 這是世界潮流
      14
    • 不贊成 這罪有應得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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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比較好,畢竟也有嚇阻作用,而且剝奪別人的自由,還有可以享有自己的自由??

還有什麼廢除死刑是符合"世界潮流"??

為什麼一定要符合世界潮流??一個國家的刑法應該是獨立的,而不是說什麼符合世界潮流,難道自己國家的法律還要別的國家同意才可以正式執行??這真的很可笑,我覺得他發言不太好...

而且隨便打開電視,幾乎每天都有人被打死,而且手段很兇殘,人性都那麼墮落了還廢除??

而且現在審判也很少判死刑了吧??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仲夏夜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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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讚成廢除死刑

但不能只因為潮流而廢除

如果殺人可以解決事情的話

我個人當然讚同死刑

但很明顯的根本不能

當初蘇建和案就是一個好例子

最關鍵的人物早早就被處死

結果留下一堆解不開的謎(我認為類似事件的受害者家屬也會希望找到真兇而不是代罪羔羊)

何況我認為把殺人犯處死倒不如想辦法把他們變得對社會有所貢獻(這也是一種贖罪的方式,而且我個人認為好多了)

或許有人會說是因為你不是受害者的誰所以才讚成廢除死刑之類的話

但有沒有人就死刑犯的觀點來想呢?

就算是科技日益發達的現代還是有誤判的可能在

就算不是誤判好了

還是有很多改過自心的例子在

況且就理性的觀點來說這種復仇並沒有辦法讓已經失去的回來

人權嘛

我個人認為只要是人就有人權

就算他是罪大惡極到人人(包括我在內)皆想誅殺也好

世界人權宣言: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論其種族、膚色、性別、語言、財產、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其他出身、身份。這些權利和自由可分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兩大類。」

也有人說死刑有嚇阻犯罪的能力

我不否認這點

但是一個以恐懼來統治人民的國家根本就是法西斯!(不過講成這樣是太超過了些.....)

我認為與其用死刑去嚇阻犯罪

倒不如從根本下手讓人民不會有犯罪的念頭(雖然難度高很多就是了)

這才是治本的做法

相信大家都認為法家不是治理承平國家的好方法

(如果要用死刑來減少犯罪最快的方法就是乾脆把全人類殺光,這樣就不會有犯罪)

總而言之

我個人認為以暴制暴根本沒辦法解決問題

倒不如讓他贖罪還對社會比教有貢獻

但是廢除的同時相關的措施當然還是要施實

如果只因為一昧跟隨潮流所以就廢除死刑

到時說不定會很慘

我個人不是認同姑息那些犯人

制裁是必要的

但非得使用這種無法挽回的手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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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weeks later...
我持反對票+1

死刑不應該廢除

不然殺了30人的連續殺人魔還是給社會上的人一股強大的生活壓力

不要提30人 殺死1個人就會讓人不安了

立死刑是給社會交代.

為什麼你不會覺得用鐵鍊把他綁到肌肉萎縮是一種交代= =?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victor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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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國推行什麼政策都要扯上「世界潮流」

世界潮流名子打出來有比較威嗎?

是在打廣告還是做宣傳阿

傻傻的學別人,真的好嗎?

既然說人有人權,那對於二戰那些戰犯,為什麼要槍決他們?他們也不是有人權嗎?

難道一個人殺一個人,和一個人殺一群人,所犯下的罪行有差異?

我殺一個人就不用死,頂多關個十幾二十年,在出來殺?

判刑的時候在裝個懺悔樣,就可以少關個五六年?

相信台灣大部分的民眾還是支持死刑的存在的

不扯那麼複雜的人權爭論

從人類最基本面來談

在古代,不管東西方,都有殺人償命的法規

講一句簡單的,這個人要殺我,我到底要不要殺他?

今天你不把為非作歹的犯人處決掉,我們夜裡怎能安心入睡?

或許真有一兩個人真心悔改

但剩下的那群罪犯呢?

把他們留在世界上

等著來殘害我們?

不管怎麼講,這種爭辯總是無止境的

還可以牽涉到一堆問題,其實有時候模糊了焦點

重大罪犯真的能擁有人權?

我只想問個問題,那些罪犯有沒有想過

今天你殺了他,或對他/她幹麻

你有沒有想過他/她也是個人

他/她也有人權

是人,都想活命,你這樣殘害他/她

該不該死?

他/她夠格擁有人權?

他/她 配當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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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weeks later...

法律、人權

應該只適用於好人

他們都已經去傷害別人了

有什麼資格談權利

補:

若那天真的不得已而廢除的話

那也應該先設計好一套應變措施

像無期徒刑可以追加【不可假釋】

還要讓監獄生活變嚴厲(現在的監獄根本是天堂,犯人怎麼可能會怕?)

無期徒刑假釋年數至少50年

有期徒刑年數累加(分別計算徒刑年數)(可能加超過100年)

罰金額增加等等

總之就是要改變現在的法律

進而讓它有嚇阻力

雖然有人說本善

但這世界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靠自己「求其放心」

倒不如用外在力量去限制

況且這些刑罰對好人來說並不會構成威脅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Eddie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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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可是有有死刑犯幹過這種事:當他走向刑場時,喊了"中華民國萬歲!中華民國萬歲"--劉煥榮(按我)

這絕對不是個案,但泯滅人性的瘋子也不少,我還真不知該怎麼辦(苦笑

把死刑犯當奴隸當勞工

就可以有產出

造福社會

會跑,或者是會被私刑

------

個人持中立意見,但堅持的立場是,已經定讞的四十四個,只要沒有搞非常上訴或釋憲之類的東西導致翻案,不然一個都不准跑,全部都要死

還有,如果以後不廢除死刑,希望改掉第五十七條第六款(是"款"嗎?我不太記得了)以及第六十三條,分別如下: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

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還有,希望以後公共危險罪和傷害罪等等的某些部分可以加重到可以判死刑,簡單來說,殺人償命(當然,前提一樣是沒有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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