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第二輪投票取消


Recommended Posts

  • 回覆 63
  • Created
  • 最後回覆

Top Posters In This Topic

我笑了。

***

欸欸學弟不是我要講,只是如果你們做張傳單可以搞成那副死樣子,深藍宣傳又是這副死樣子,已經從不專業晉級到不用心的程度,別人會懷疑你們的辦事能力,進而蓋了反對下去,也不會是意外的事情囉...

"Don't take it for granted." 雖然這是你們目前給人的感覺。

加油好嗎?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大平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笑了。

***

欸欸學弟不是我要講,只是如果你們做張傳單可以搞成那副死樣子,深藍宣傳又是這副死樣子,已經從不專業晉級到不用心的程度,別人會懷疑你們的辦事能力,進而蓋了反對下去,也不會是意外的事情囉...

"Don't take it for granted." 雖然這是你們目前給人的感覺。

加油好嗎?

體諒一些人不懂的美化或包裝自己吧

雖然真的是亂七八糟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這是怎麼回事?

依據班聯會主席副主席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當班聯會主席、副主席選舉之候選人僅一組登記參選,投票人數須達全體選舉人百分之十五以上,且有效贊成票過半,選務委員會方宣告候選人為當選;否則選務委員會須宣告選舉無效。

又依據班聯會組織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行政委員會於主席、副主席均缺位或主席、副主席選舉無效以致無法產生主席、副主席時,代行主席之職權,至該任主席原任期屆滿為止。

為什麼會有什麼第二輪投票?為何不是選舉行政委員會?

現在的班聯會到底在搞什麼?是法律改了嗎?應該沒有吧。

有沒有好心的同學可以拜託跟我解說一下。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Edmund0610
補充法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這是怎麼回事?

依據班聯會主席副主席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當班聯會主席、副主席選舉之候選人僅一組登記參選,投票人數須達全體選舉人百分之十五以上,且有效贊成票過半,選務委員會方宣告候選人為當選;否則選務委員會須宣告選舉無效。

又依據班聯會組織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行政委員會於主席、副主席均缺位或主席、副主席選舉無效以致無法產生主席、副主席時,代行主席之職權,至該任主席原任期屆滿為止。

為什麼會有什麼第二輪投票?為何不是選舉行政委員會?

現在的班聯會到底在搞什麼?是法律改了嗎?應該沒有吧。

有沒有好心的同學可以拜託跟我解說一下。

我問過相關同學

他們說第二次選又沒過就要組成類似聯合內閣之類的機制

至於未何能選第二次我就不得而知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週二早上飄雨導致朝會取消,所以沒有機會於朝會公開宣傳

又由於我們學弟的錯誤估算與準備不足

在透票日之前並沒有對高二與高三有任何跑班宣傳的動作

而星期五我們也跑過了高二的大部分班級

請各位學長原諒我們在第一輪投票的宣傳上的疏忽

並在第二輪投票上賜與我們一票

謝謝

在此向各位沒有接收到這次選舉訊息的高二與高三同學致歉

--------------------

在補充一下#13提到的特約商店

我們曾經下台中考察過

所以都會有 小冊子、與他校(北一)聯合特約

會特別嗆調建中附近是因為與建中學生有比較直接的關係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豆腐巧克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喔不不不

抱歉我們在宣傳的時候沒講清楚

是下學期就確定會與中山女中舉辦聯合舞會

一定會的

我們絕對辦的到

Yes we can.

We can make it.

(以下沒有確定性)

如果順利的話

下下學期會與更多學校聯合舉辦

嗯,現在這篇要好好記住

你說了絕對辦得到,希望下學期我們真的能夠看到成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還有..

禮拜五週會時..

班聯會候選人上來宣傳馬上被噓成一片

校長.來賓都在場..

請一年級同學保留一點風度好不好= =

就算大家對班聯會不滿

這種反應行為只會顯得自己的沒品

況且候選人又沒做錯甚麼..

也留給新血輪一點機會吧?

---

學生們毫無參與感的學生自治會組織

..如何維持存在?

個人淺見..本人並非班聯會成員..

只是很感慨這樣有跟沒有一樣的選舉..

投個票吧..各位..就算不贊成也投一下..

代表自己是建中的一份子..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投票跟代表自己是建中的一份子有什麼關係?

按照過去的經驗,由於反對票要高過贊成票這種否決的情形極少發生,對於某些人而言,

選擇不投票使投票率未過門檻是他們表達對班聯會行政部門不信任的方式。

--------------------------

話說從7字頭進建中以後,是不是每次的主席選舉都是同額競選呀?而且候選人都是班聯會

嫡系的學弟,沒有其他人競爭,這樣很無趣....

欸其實每個人都可以出來選主席呀,大家覺得現在這樣子很爛就要多一些人出來參與、競選嘛,

不然這樣行政部門可能只會永遠擺爛下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倒覺得現在的重點是~~~~~第二輪投票明顯是違法的程序!!!

這樣選出來的主席是無效的呦,大家趕快去向班代或評委反映啦,不要讓同學們白白跑一趟,

又要浪費錢。

選召呢 (望)

大家都對行政部門的人選有意見 不如大家都去投反對票嘛

為何要讓自己不滿意的人出線 再來砲死他們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這個主題現在已關閉,不能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