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ryzaza 10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9 (已編輯) 通常檢察官辦案會以習慣原則處理很多事譬如說99%的人做這件事是為了犯罪法官或檢察官常常忽略那1%那1%可能對於聽慣謊言的法官們習以為常但對無辜者那1%可極為重要有時某一轄區的員警,為了降低犯罪率一般民眾去辦理失竊等..員警會先叫你去找找.亦可能置之不理但無論如何你可以先使員警幫你開證明作為日後..若遺失之誤遭人盜用之證明 此內容已被編輯, September 29, 2010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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