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慈善原則被後現代給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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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作為一個整體是流動且分裂的,當她的子系統(sub-system)互相摩擦,語言斷帶(language gap)就會產生且伴隨語意的勾芡,這樣的陣痛只能依賴修辭的模糊性來減緩。這就是為什麼隱喻並不只是作家和知識份子的黑話,而是包涵了中產階級、資本家、政治混蛋甚至乞丐的整個語言社群的公共對話場域碼(code of public conversational area)。這樣的場域之所以是公共的,並非是因為每個所屬其中的個體都持有互相開啟(open)的受苦詩學體驗,而是因為他們—作為子系統的常元(constant)—在互相積欠的異質同形(isomorphy)模型之間並不對任何一個函數(function)給出共通的解釋(interpretation)...」

分析哲學家容易有一種傾向,對模糊隱晦的論述沒有什麼耐心。他們沒辦法在不明確精準的文字面前待很久,他們會很快地承認自己看不懂,而他們之中比較沒禮貌的那些人,還可能會宣佈說,這串他看不懂的文字根本是鬼扯。

有人說,在面對後現代主義、結構主義那些類論述時,我們應該遵循慈善原則,即

我們應該盡量站在作者的立場,給予最大的同情心和力氣,前後推敲那神秘難解的字面,設法找到作者原來想要表達的意思,而不是在發現這篇文字模糊不清之後就宣告放棄。

我同意我們隨時都應該在一個程度上遵循慈善原則,這有助避免我們和真的有道理的論述失之交臂︰那些表達能力不好,或者行文習慣令人髮指的人,也可能擁有一些你會想要知道的想法。我們當然希望作者對讀者友善,用明確易懂的方法寫作,但是我們也應該對作者釋出一些善意,給那些講話不清楚,或者偏愛講不清楚話的人一點機會。因此,我同意,在面對晦澀模糊的文章時,我們應該適當地遵循慈善原則。

然而,同時地,我相信許多後現代主義者以及和他們有類似寫作習慣的人,根本就是在毀滅慈善原則,就像說謊的人毀滅信任原則一樣。

信任原則主張,

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我們應該相信別人說的話,而非把每個人都當成騙子。

這是支撐日常溝通的重要原則,如果沒有人遵守它,我們就不可能交換任何意見,因為沒有人會相信別人說的話。然而,遵守信任原則並非總是理性的,例如說,當你在森林裡迷路,不幸走進了傳說中每個人都是騙子的部落,如果你還堅持遵守信任原則,大概會慘兮兮。

我們遵守信任原則,是因為這樣的原則會對我們帶來好處,如果在某些情境裡,遵守信任原則會很慘,我們就停止遵守它。換句話說,有一些特殊的情境可以毀滅信任原則,例如身處每個人都是騙子的部落。

同樣地,我們遵守慈善原則,也是因為這樣的原則會對我們帶來好處,如果在某些情境裡,遵守慈善原則會很慘,我們就停止遵守它。

在什麼樣的情境裡遵守慈善原則會不得善終?慈善原則要求我們付出一定的成本(時間和精力)檢視自己面前的論述,而非輕易放棄讀它。在一個只有少數人會寫出模糊難懂的文字的世界裡,慈善原則是可接受的,因為它不至於使得我們花費太多成本去試圖讀懂可能根本就是鬼扯的論述。

然而,一旦這個世界裡行文風格晦澀抽象的人越來越多,遵守慈善原則的成本就會越來越高,最後,它將高到使得沒有人願意細讀那些模糊的文章,或者,像部份分析哲學家那樣,選擇性地忽略市面上的學術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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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weeks later...

我同意這篇的說法,不過我不確定這句話代表的意思是否是對的:

那些表達能力不好,或者行文習慣令人髮指的人,也可能擁有一些你會想要知道的想法。

是不是真的會有人「理解一件事情,但無法將它表達給其他人知道?」

在那些晦澀、令人難以理解的論述裡,撇開 show off 的目的不談,如果作者真的「了解」他所希望傳達的東西,那麼他為什麼沒有辦法使用可使他人理解的語言將它具體化?(1. 因為他根本不了解 2. 因為他故意的 3. 因為他真的沒辦法?)以主樓舉例的那篇亂掰的文章為例,裡面使用了相當多的定義不清的字詞,當一個寫出這篇文章的作者真的想要告訴其他人一些事情,他使用這些含糊不清的字詞的意圖是什麼?這樣能更精確的表達作者內心的想法嗎?

人會看不懂別人寫的東西是基於什麼原因?

我相信看不懂數學題解法,跟看不懂這類文章的意義是不同的。

此外,我認為這種學術交流的模式是很荒謬的:先有一群被稱為大師的人寫了相當多令人難以理解的論述,再由他的追隨者幫忙做註解以便讓我們這些凡人暸解他的想法(甚至,那些註解可能會有不同的版本而引發各家論戰),要不這些大師的思想晦澀到無法使人理解,進而根本不能推動學術圈的進步;要不經過註解之後,大師的想法便可使人恍如受到醍醐灌頂,可是與其要這麼多此一舉那幹嘛不要一開始就寫清楚?簡言之,浪費資源。

除非,他的目的不純粹是要人讀懂它,這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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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者真的「了解」他所希望傳達的東西,那麼他為什麼沒有辦法使用可使他人理解的語言將它具體化?(1. 因為他根本不了解 2. 因為他故意的 3. 因為他真的沒辦法?)

我想試著拿第三點談論,也就是他真的沒辦法表達。什麼情況下會沒有辦法表達?1.可以用語言與文字表達出來的想法,但接收者無法理解,就像是小三的小朋友來看這篇文章,應該會完全看不懂文章所表達的意思,因此表達與接收者的邏輯觀念領域相差懸殊,就會無法傳達想法,2.不能夠用語言與文字表達出來的想法,那麼他是怎麼理解的?若是指只能意會,不能言傳的事件,條件可能是達到某個感受事物的程度,那麼這或許是可以誘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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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weeks later...
如果作者真的「了解」他所希望傳達的東西,那麼他為什麼沒有辦法使用可使他人理解的語言將它具體化?(1. 因為他根本不了解 2. 因為他故意的 3. 因為他真的沒辦法?)

說不定他習用的文法比較奇怪,容易讓人誤解或促使讀者憤而把書甩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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