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osa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6, 2009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98 年 9 月 16 日發文字號: 深藍 議 字第 R002 號速別: 特殊件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管理會議組織法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7主旨:管理會議決議深藍論壇管理群全面性更動計畫說明:1.深藍本次會議舉行於98/08/22,會議決策內容簡報如下: 一、架構 站務部法務組獨立成法務部,與監察部成相互制衡關係,負責全體會員違規與申訴處理案件,下設執法組與申訴組(暫訂)分工負責,除總則外之法規修訂,一律由法務部組織編法會議執行,相關組織章程待寫明。文宣部更名為公關部,廢除公關組,美編組重新定位為公關組之輔助單位。站務部總版主更名為論壇總版主,廢除副監察委員,論壇總版主作為深藍管理群之最重要培訓單位。總版主內互選出一名作為對管理群負責者。二、人事廢除留職制度,應以回任為主。此一機制為應對深藍論壇之特殊定位而成,由於許多優秀的管理員很可能面臨立即的離職需求(準備大學入學考試),特以此機制為輔助。廢除站務部副組長一職。卸任管理員法另案討論管理團隊應有完善淘汰機制三、制度申訴制度改由統一版面辦理,同一案件由相同負責人負責審理,其餘管理員不得干涉其審核。市民廣場功能簡化。法務部對於會員針對性違規採不告不理原則(暫定﹚重新審查總則法規部份行政新聞局所有公告禁止回覆,任何疑義應循正規管道提出。詳細辦法在相關組織更動完成後,由法務部負責。2.預計10/16以前完成以上項目。完成時將另行公告。3.此決議案由管理會議全體參予者同意後執行代理站長 mimos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rcson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6, 2009 補充:管理群總人數將從現行架構之六十一人縮編為四十八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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