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 10 發表於 August 23,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3, 2009 (已編輯) 蘭女宜中聯版 板規 (2011/04/08更新) Ver.16.2一、總則1、板規以“台灣深藍論壇總版規”為準則。(請先閱讀)二、版規1、嚴禁出現人身攻擊或攻擊他校的言語。2、禁止任何挑釁,引發筆戰。3、會員之間的交流務必尊重他人。4、對於私人的小問題請善用PM私人訊息。5、禁止出現有關謾罵的文章。6、版主及副版主可視情況新增版規,並於新版規發布日三天後四、備註1、如有任何疑問或建議可在下方回覆或連絡版主。以上 2011/04/08蘭女宜中聯版 版主 松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17, 2011 ,由 松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松 10 發表於 January 3,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3, 2011 2011/01/03 版規更改因配合站方開放閒聊專區上限、及取消會員等級,重新修訂版規。1、嚴禁出現人身攻擊或攻擊他校的言語。3、請勿使用任何注音文或火星文。4、禁止任何挑釁,引發筆戰。5、除閒聊區外,出現灌水、版聊、離題將直接刪除。6、會員之間的交流務必尊重他人。7、閒聊區超過200時將關閉但不刪除,並重新發起。8、對於私人的小問題請善用PM私人訊息。9、除閒聊文外發文10個字內視為灌水,違者直接刪除。10、禁止出現有關謾罵的文章。11、版主及副版主可視情況新增版規,並於新版規發布日三天後生效。12.禁止連續於同一主題發回復,若需添加內容請使用編輯。違者第1.2次合併處理並PM,第三次將直接刪文13.閒聊專區由以下辦法另訂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不會冷 10 發表於 January 3,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3, 2011 2011/01/03 版規更改因配合站方開放閒聊專區上限、及取消會員等級,重新修訂版規。1、嚴禁出現人身攻擊或攻擊他校的言語。3、請勿使用任何注音文或火星文。4、禁止任何挑釁,引發筆戰。5、除閒聊區外,出現灌水、版聊、離題將直接刪除。6、會員之間的交流務必尊重他人。7、閒聊區超過200時將關閉但不刪除,並重新發起。8、對於私人的小問題請善用PM私人訊息。9、除閒聊文外發文10個字內視為灌水,違者直接刪除。10、禁止出現有關謾罵的文章。11、版主及副版主可視情況新增版規,並於新版規發布日三天後生效。12.禁止連續於同一主題發回復,若需添加內容請使用編輯。違者第1.2次合併處理並PM,第三次將直接刪文13.閒聊專區由以下辦法另訂之‧取消會員等級!? 之前有等級喔(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松 10 發表於 January 3,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3, 2011 (已編輯) 取消會員等級!? 之前有等級喔(嚇有阿,在更久以前,論壇佈景和LOGO還沒換之前以前是有人會為了衝等級只發幾個字,才有字數規定,現在沒差啦我還在想要不要連火星注音文順便砍了=w= 此內容已被編輯, January 3, 2011 ,由 松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不會冷 10 發表於 January 3,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3, 2011 有阿,在更久以前,論壇佈景和LOGO還沒換之前以前是有人會為了衝等級只發幾個字,才有字數規定,現在沒差啦我還在想要不要連火星注音文順便砍了=w=砍阿 不然我就ㄇㄟˇ ㄙㄞ ㄍㄨㄥ台語阿(艸還有ㄎㄅ那些都不能講(誰鳥你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松 10 發表於 April 8,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8, 2011 蘭女宜中聯版 板規 (2011/01/03更新) Ver.16.1二、版規1、嚴禁出現人身攻擊或攻擊他校的言語。2、請勿使用任何注音文或火星文。3、禁止任何挑釁,引發筆戰。4、會員之間的交流務必尊重他人。5、對於私人的小問題請善用PM私人訊息。6、禁止出現有關謾罵的文章。7、版主及副版主可視情況新增版規,並於新版規發布日三天後以上 2011/04/08蘭女宜中聯版 版主 松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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