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嘴砲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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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對我來介紹一下

樓主是板中青年社五字頭強大的主編

得獎事蹟:

板中青年第62期文學獎

小說獎第三名

板中青年第63期文學獎

小說獎第二名

散文獎佳作

新詩獎第一名

嘿你也不差呀

板中青年社五字頭(強大)的副社

(只是我忘了你得了什麼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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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也不差呀

板中青年社五字頭(強大)的副社

(只是我忘了你得了什麼獎XD)

強大副社王先生(攤板青62)

我真的看過你嗎@@

我只記得我去進德貼校誤

貼了一個小時不知道是板青社被社長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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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大副社王先生(攤板青62)

我真的看過你嗎@@

我只記得我去進德貼校誤

貼了一個小時不知道是板青社被社長表了一下

我處理社務其實挺低調的

不上社課專門弄一些幕後的東西

我跟你在同一個場合出現過

不過我猜你不會有印象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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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選這本書真是一大失策,評論不太好讀。而且如果你對於文學沒有極大興趣,看評論是件非常痛苦的事--即使你讀王德威先生的評論。王德威先生在國外,是承繼夏志清、李歐梵的文學研究,算是十分厲害的評論家。

  那我要如何介紹這本書?我不能,因為這本書的文章,是收錄王德威先生主編的一

套《當代小說家》中,每位作家的作品寫的序。而這二十位小說家(朱天文、王安憶、鍾曉陽、蘇偉貞、平路、朱天心、蘇童、余華、李昂、李銳、葉兆言、莫言、施叔青、舞鶴、黃碧雲、鍾阿城、張貴興、李渝、黃錦樹、駱以軍)的風格有極大差異,再加上個人喜好不同,很難一一詳述。

  我們該如何看待評論,沒有著作,就沒有評論,評論不是獨立個體,他必須附著在作品之上,也就是說他是了解小說世界的窗口,並不能代表小說本身。評論應該是給要研究一個小說家的研究者閱讀,不是給一般的高中生。

  那我簡單的說一下王德威先生的評論特色吧!他善於把小說裡的言語、意像來加以延伸,告訴讀者這些都「其來有自」,他試圖替每位作家安放在小說的譜系中,上溯哪裡,下追何處,告訴我們目前的瓶頸或者未來的發展性。當然評論還不止於此,他更能探討小說的中心美學思想,但我必須要說,有些觀點可能是評論家強加上去,還是要親自讀完原典,才能做出客觀的判斷。

  當然如果有人想要讀,我也不反對。不過還是先看小說家本身的作品,再去看評論會比較適合。我個人比較喜歡關於莫言、余華、舞鶴、張貴興、黃錦樹跟駱以軍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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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慈先生的文字凝鍊,有人形容像是他的作品是「一顆顆水晶珠排列」讀他的少年時,覺得這種形容真是恰當,沒有千轉百折的繁複句子,泰半是對於藝術、人生的深沉省思。其實之前讀過他的《等待野蠻人》就覺得他不是以技巧取勝的作家,而是以思想見長。

  《少年時》的英文名字是youth--scenes from provincial life,我的英文不好,但provincial這一個字有外地跟樸素這兩個解釋,而本書也描寫柯慈從南非到英國的經歷,如果要完全翻譯本書的名字,可能是《少年時 樸素生活所見的風貌》或《少年時 外鄉人所見的風貌》當然我英文不好,誤讀的成分居多。

  這一本《少年時》,是柯慈的自傳體小說。既然是自傳體,定然是有跡可循。我很少看旁人寫的傳記,因為其中不免有誇大或者掩飾之舉。但一位小說家,當面對已經不可挽回的事情,會用甚麼方法讓他增添色彩?我認為柯慈採取很聰明的策略--用簡單的句子來陳述,並且隨意流轉。一來讀者容易體會作者少年時代的想法,二來表達少年稚嫩而且衝動的思緒。

  少年時根據譯者的說法,是用現在式寫就,因為中文的緣故,我們很難明白這種寫法有何驚訝之處。不過要從英文推測,英文的時態十分清楚,這種追憶式的文章,往往會用過去式來表達。為何柯慈要用現在式?我想柯慈可能是以一種客觀的角度追憶,彷彿在記錄一件事情,一件正在發生的事情。讓讀者感覺他的少年時代歷歷在目。

  整個小說的基調,是柯慈要逃離關於南非的一切,但從小說一開始引用哥德的話:「想要了解詩人,當先造訪他的家鄉。」以及在英國遇到故鄉的人,使用在南非特有的方言時,感到全身如泡在溫水般舒適。就算在小說中他厭惡母親的愛,但在諾貝爾獎的晚宴上,他還是感性地說:「媽咪,我得獎了!」

  說到底,人還是離不開故鄉。喬伊斯離開都柏林,但所有創作都是寫著都柏林,張愛玲離開上海,再也沒有令人驚艷的作品……柯慈離開故鄉,卻比誰都更深刻了解故鄉的美好。重要的東西唯有失去才知道它的好,大概是這個意思吧?

  還有詩,柯慈不斷提出對於詩的扣問,遵循龐德的標準。甚至用電腦寫詩,但現在柯慈卻以小說見長。讓我覺得驚訝的是,只要有意於創作的人,多半會想成為詩人,我所尊敬的學長們,都有對詩的執著與練習。

  不知道柯慈現在還寫不寫詩,如果有,又將會是甚麼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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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漫畫」

《最終兵器彼女》(18禁)

雖然故事的某些邏輯與現實不合

但是在表達探討人性方面卻相當深入

沒看過耶...不過我推薦《二十世紀少年》、《怪物》還有《怪醫黑傑克》

超喜歡浦澤跟手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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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詩如何算完成,我所尊敬的前輩,您在此書中不只剖析了關於詩的種種,而且更能延伸至人生的道理。詩到底是甚麼?他是否包含了人生的一切?還是作者的最根本的悸動?而一首詩怎樣才算完成?

  我想這是你有寫而未寫的第十九或二十篇的意涵吧--讀者,一首詩必須要讀者讀過才算完成,正確來說是意義的完成。詩存在與讀者心中,不是文字的排列,而是文字的美感、意象。無人對同一首詩有相同感覺,即使詩的指涉強烈,必定有細微的不同。

  很抱歉我從不認為自己有寫詩的天份,一位好的作家會是好讀者,但一位好讀者不一定會是好作家。我情願領受讀詩的美感,而不敢提供甚麼,能提供的只有貧乏的想像。那本書,不只寫給詩人,也能寫給讀詩的人或是對文學有一份堅持的人。

  我不知道你是如何面對一群群急於在文學上有所成就的後輩,當你用書信體來回應他們的疑惑時,是否帶著回顧自己所經歷的意味,是否當成自己來扣問,一些被時間洪流淹沒的問題?你記得現在多半在政論節目發表言論的楊照先生嗎?在他的著作《迷路的詩》中,都會不經意流露出對您的欽敬,知道你用詩來質疑某些東西,譬如〈有人問我公理和正義的問題〉

  我想起您的《亭午之鷹》容我這麼說吧,您的散文比詩還要近人,詩是你畢生追求,但散文卻流露出你的氣質,專屬文人的氣質。既然這麼一本談詩的書已經存在,我也不好強作解釋。只能小小提出一些意見,閱讀與創作是相輔相成的,一首詩即使寫完,如果沒有毒者青睞、推薦,也是將被人遺忘。

  完成,是多麼難的事情。很少有作家會說已經完成甚麼,而是不斷更改作品。過程是甜美卻辛苦的,連喬伊斯都說:「尤里西斯是他完成度最高的作品。」完成度最高,還是不敢說已經完成。有寫作的人都知道,作品塗塗改改是很正常的事,總會有不滿意的地方,總希望能更完善。

  這篇文章打到這裡,我也只敢說是暫定,而不是完成。

延伸閱讀

  楊牧《亭午之鷹》、〈有人問我公理和正義的問題〉

  註:楊牧先生在《一首詩的完成》輯錄十八篇文章,但由於又多了一篇類似跋的文章,所以名字取為第十九或二十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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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說對於搖滾樂的印象吧,可能是一連串震人的音樂,奇形怪狀的衣服,誇大囂張的行徑。老實說我以前很不喜歡搖滾樂(超有道德潔癖的小孩),不過看到這本書後,我才知道搖滾樂不只是音樂,甚至還背負著「反抗」這個大旗。當這本書不止搖滾樂,還有台灣早年的民歌運動、披頭四。

  前面兩篇我最喜歡,可能同是校刊社的感覺吧。建中校刊社一直以來都維持著不錯的水準,作者馬世芳就是有參予過編刊的業務過,甚至有遭到一些白色恐怖,(內文有述)當然這些事情現在是不大可能,學校一壓迫,學生可以投訴的管道很多。前人所做的熱血事情,在威權逐漸消退的現在,「反抗」不再那麼明顯或誘人了。

  如果沒有絕對的惡,「反抗」可能變成「對抗」,不再有正惡兩方,沒有絕對正確的伊方。而音樂也必須要以好聽為準,但何謂好聽,可能又是眾多樂迷的個人感觀。至於要承載甚麼,那就是後續了。試問,一個好聽的歌但沒有承載任何大道理與一首難聽的歌卻承載大道理,你會聽哪一首。這也是創作者必須思考的,如何在表達方式跟中心思想找到適當的平衡點。

  這本書也說出知名樂團的貢獻,像U2的主唱波諾,就不斷提倡各國取消貸款給非洲的債務,宇宙塑膠人唱垮捷克共產政權,伍茲塔克演唱會讓我們見證愛與和平……音樂可以給人安慰,而唱或創作的人能用自己本身的名氣來影響世界。

  佔這本書最大篇幅的,非巴布‧狄倫和披頭四樂團莫屬吧。雖然沒有很明顯,不過我們仍可以隱約推知巴布‧狄倫曲風的改變,也知道作者為了收集他的唱片費了多大苦心。披頭四則是影響了作者編刊時的方向,甚至寫了一篇文章,列出想替幾位幾位搖滾樂手改變他們的命運,其中就包括約翰藍儂。(約翰藍儂在1980年12月8日晚10點49分,在自己的寓所前被一名據稱患有精神病的狂熱男性歌迷、美國人馬克·大衛·查普曼(Mark David Chapman)槍殺,享年40歲。)

  若說誰是反抗的化身,我想人選一定會約翰藍儂跟巴布‧狄倫這兩位,他們除了音樂的成就外,在反抗威權的作為與態度上,也表現出不俗的姿態。

  感謝馬世芳先生寫出這一本難得的好書,最後我引述一段小野洋子悼約翰藍儂的句子:「有一陣風永不寂滅」(There is a wind that never dies)。

  搖滾精神不死!!

延伸閱讀

  楊照《迷路的詩》

  張鐵志《聲音與憤怒:搖滾樂可能改變世界嗎》

  五四三音樂站http://www.music543.com/

  地下鄉愁藍調http://blog.roodo.com/honeypie/

  馬世芳的中時部落格http://blog.chinatimes.com/honeypie/archive/2009/07/03/416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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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我有幸孤身獨處,雖然我從來並不孤獨,我只是獨自一個人而已。」

  這是一個關於一位紙類回收工漢嘉的love stroy,即使書中如此宣告,但請記住作家們都是說謊不打草稿的人。就如同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一樣,就算是百分之百的愛情故事,讀者仍嗅出一絲絲的死亡,我想那才是《挪威的森林》的主旋律。

  一般來說我只給一本書兩次機會,如果讀兩次還不感興趣,那就可能等別人的推薦吧。但我居然給這本書四次機會,算是例外。(另一個例外是京極夏彥的《姑獲鳥之夏》,我給了五次機會)

  這本書全都是漢嘉的所思所感,筆調很沉穩,隱喻的地方也不少,像漢嘉的職業就是,如果我們把書當作人的一生,那漢嘉所做的便是每一本書(或者人生?)的送行者,親手結束書的生命。但漢嘉在三十五年的工作生涯中,吸取了每本即將被銷毀的書的知識,活脫是一個行動圖書館。無人知道他的學識、他的哀愁,在書中我們只能聽到漢嘉的聲音,但這聲音實在太孤獨了,縱然喧囂,卻無人聆聽,成了過於孤獨的喧囂。

  書中有一段場景讓我印象深刻,就使當漢嘉看到一群小孩參觀回收廠,並且歡樂地把書撕裂時,竟覺得苦不堪言。而他也正因為回收的進度落後,被主管訊罵。殊不知在這漫長時光中,他的住所(也是工作處)早已積滿許多書,甚至害怕有天會被書淹死。毀滅書的人,居然不可抑制的愛上書,我想是件弔詭的事吧。

  聽說這本書經過三次修改,直到第三次才採用比較內斂的敘述方式,我認為這種策略是成功的,沒有眾聲喧嘩的場景,卻很輕鬆地讓讀者進入一種狀態,一場安靜但略略老舊的電影。

  胡博米爾‧赫拉巴爾,傑克作家,被米蘭‧昆德拉譽為他們那一代最好的作家。之前看過他的《我曾侍侯過英國國王》,那是一本十分幽默的好書,甚至還被翻拍成電影。相較於《過於喧囂的孤獨》,我訝異於作者在這兩種不同敘述間的運用自如,我想米蘭‧昆德拉說得的確不錯。

  延伸閱讀

  赫拉巴爾《我曾侍侯過英國國王》、《中魔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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