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關回學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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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不要一人一信救板中?

我很認真的!!!!!!

就等你們附意了.....

  說真的,從〈新板中宣言〉到〈我們的呼聲〉(我之前還因為這個林X傑找去,談話)來看,學校是不會理書面建議的。

  而且我們已經畢業,根本沒有立足點抗議

  頂多等學校放榜時,叫學校不要貼我們榜單(前提是你要考很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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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必須說一句,

穿夾腳拖違規在先,

我之前被抓過,說實在,也沒什麼好不爽的

況且夾腳拖和主題無關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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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以現在是暑假的觀點

應該是可以穿才對

不過既然都有教官了

那就還是乖乖穿好鞋吧

門口掛著不開放

還不是一直借場地

這樣所謂不開放的意義到底是為了什麼

整天聽那群小孩在HIGH就好了

雖然他們今天在KERORO、我們這一家、小叮噹等的主題曲陪伴下歡樂的畢業(?)了

反正就是 .. 莫名其妙

既沒實質意義也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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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高掛著優質化

生科館寫的多元創新卓越

門口擋著寫的校園不開放

必須穿著制服進入

真的太諷刺

我都只穿上衣 褲子隨便

就是今天海灘褲和夾腳拖居然遇到教官被罵

所以才這麼不爽= ="

也太雖

褲子隨便是沒錯

我之前都是這樣子的

不過夾腳拖應該不太行=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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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以現在是暑假的觀點

應該是可以穿才對

不過既然都有教官了

那就還是乖乖穿好鞋吧

門口掛著不開放

還不是一直借場地

這樣所謂不開放的意義到底是為了什麼

整天聽那群小孩在HIGH就好了

雖然他們今天在KERORO、我們這一家、小叮噹等的主題曲陪伴下歡樂的畢業(?)了

反正就是 .. 莫名其妙

既沒實質意義也沒必要

不過話說我們熱音前幾天在學校辦送舊

我們有人居然是穿夾腳拖進來的 可能是沒人看到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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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聯會紀念商品應該要出板中紀念夾腳托才對啊XDD

這個歡迎到板中班聯5th 意見交流指教區指教XD

不過也要有人設計吧 之前沒出可能是沒有人設計夾腳拖

然後我也絕得穿制服回學校這很不方便也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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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歡迎到板中班聯5th 意見交流指教區指教XD

不過也要有人設計吧 之前沒出可能是沒有人設計夾腳拖

然後我也絕得穿制服回學校這很不方便也不合理= =

沒出大概是因為板中根本不允許穿夾腳拖亂晃

就跟紀念背包差不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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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去縣政府網站摘下來的要點

一 臺北縣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為加強縣立各級學校校園開放,提倡正

當休閒活動,鍛鍊強健體魄,促進社會和諧氣氛與社會教育功能,特

訂定本要點。

2 二 各校校園場所在不影響學校教學及生活管理[請問學校開放是有影響很大喔!]之原則下,應積極開放提

供社區內民眾活動之用,並基於使用者付費與成本效益分析原則,向

使用者收取費用。惟校園運動場地提供一般民眾個別從事休閒運動者

(例如田徑場) ,應免申請與收費。

3 三 開放時間:

(一) 平常上課日之課餘時間

(二) 例假日

(三) 寒暑假

前項開放時間與學校需要使用相牴觸時,以學校學生學習為優先。

具體開放時間由各校自行訂定。

4 四 開放場地:田徑場、活動中心、禮堂、各項球場、運動場、停車場、

電腦教室、一般教室及其他可供民眾使用之場所,由各校視實際設施

情況酌情開放。

5 五 開放對象及範圍:社區民眾、團體 (含立案之公益團體、社區團體、

運動團體) 、機關、公私立學校、幼稚園、公司行號、財團法人或公

益性社團法人、短期補習班 (文理除外) 、安親班、校友等,以從事

各種有益身心健康之休閒活動及社教文化活動為原則,不可做為婚喪

喜慶筵席及其他違反法令之用途。

而且在學校活動也的確比較安全

學校是不是為了自校的管理方便而忽略了周遭社區朋友的權益呢[問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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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去縣政府網站摘下來的要點

一 臺北縣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為加強縣立各級學校校園開放,提倡正

當休閒活動,鍛鍊強健體魄,促進社會和諧氣氛與社會教育功能,特

訂定本要點。

2 二 各校校園場所在不影響學校教學及生活管理[請問學校開放是有影響很大喔!]之原則下,應積極開放提

供社區內民眾活動之用,並基於使用者付費與成本效益分析原則,向

使用者收取費用。惟校園運動場地提供一般民眾個別從事休閒運動者

(例如田徑場) ,應免申請與收費。

3 三 開放時間:

(一) 平常上課日之課餘時間

(二) 例假日

(三) 寒暑假

前項開放時間與學校需要使用相牴觸時,以學校學生學習為優先。

具體開放時間由各校自行訂定。

4 四 開放場地:田徑場、活動中心、禮堂、各項球場、運動場、停車場、

電腦教室、一般教室及其他可供民眾使用之場所,由各校視實際設施

情況酌情開放。

5 五 開放對象及範圍:社區民眾、團體 (含立案之公益團體、社區團體、

運動團體) 、機關、公私立學校、幼稚園、公司行號、財團法人或公

益性社團法人、短期補習班 (文理除外) 、安親班、校友等,以從事

各種有益身心健康之休閒活動及社教文化活動為原則,不可做為婚喪

喜慶筵席及其他違反法令之用途。

而且在學校活動也的確比較安全

學校是不是為了自校的管理方便而忽略了周遭社區朋友的權益呢[問句]

現在某縣長只會蓋公園而已= =

不然就上山打老虎

規定這種事看看爽爽就好

其實學校不會很多非本校學生來運動

一來沒跑道

球場也僅限於籃球排球

頂多就打太極的阿公阿媽們

還有假日的球隊練習

或是一些系排

只是這規定真的令人哭笑不得

唉...

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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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水底下浮出來)

我覺得暑假還要穿校服進去真的蠢爆了!

我們社團現在密集開會還要練習. 整個就很不方便

之前上半身穿校服下半身穿牛仔褲進來

教官竟然叫我去找兩百借褲子!!

這是在搞什麼?? 照這樣不是自打嘴巴了嗎.....那今天真的想來搗蛋的人 穿著便服進來跟兩百借"衣服+褲子"不就好了?

這根本是無意義的規定嘛.... 其他學校有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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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臺北縣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為加強縣立各級學校校園開放,提倡正

當休閒活動,鍛鍊強健體魄,促進社會和諧氣氛與社會教育功能,特

訂定本要點。

你忘了板中要變成縣立了?:P

說真的,如果錢變多我是不反對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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