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關於 建國中學版版主王品台朔 違規裁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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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建國中學版版主 王品台朔

近期在監察部觀察中

管版方面違反多項條則

1. 違反 總則第十三章 討論版文章管理辦法 中第9條

2. 違反深藍版主訓練手冊第3點 刪文原則 中的第1條 教唆惡意洗版

3. 違反深藍版主訓練手冊第3條 文章編輯修改處理原則

1. 違反刪文規則

2. 惡意修改會員文章

3. 主觀/立場不中立

4. 引起爭議

5. 權力濫用

6. 不負責任發言

根據 管理團隊法 八-1-B及C

監察部發現版主並未在紛爭中保持中立狀態

以及其餘的違規事項

由於違規情節重大

監察部近期會將違規案裁定

另外

監察部在此鄭重聲明 深藍所有版面中,皆禁止洗版的事情發生

王品台朔先前之所以說沒有明文規定

顯然他沒有觀看 深藍版主訓練手冊中 的各項規範

因為在新版主上任的時候皆都要觀看版主訓練手冊

而手冊已經明文規定版面不得洗版

另外,關於任何洗版、對於目前版主的任何評論

請於此篇集中回覆

此公告有效期限至最新監察部正式公告案

以上

監察部--銓敘組監察委員 羊咩咩~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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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Posters In This Topic

我個人認為版主並沒有"惡意教唆洗版".......畢敬他沒有"教唆"

他只是認為"沒有違反"而已...........(雖然沒注意到這的確是他的疏失)

這或許不是什麼太值得討論的點也不見得會造成什麼影響

但就敝人的認知...這個罪名似乎莫須有

惟監委明察

他並沒有說可以洗版阿!!!!

樓下學弟,不知道是不是我會錯意

但是可以參考一下某學長的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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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並沒有說可以洗版阿!!!!

而且總則內並無規定不可以洗版阿!!建中版規也並無規定

這叫王品依循哪條法規去刪除文章?

版主手冊只有版主才看的到阿!到時候如果刪文被控訴了又該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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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版主並沒有"惡意教唆洗版".......畢敬他沒有"教唆"

他只是認為"沒有違反"而已...........(雖然沒注意到這的確是他的疏失)

這或許不是什麼太值得討論的點也不見得會造成什麼影響

但就敝人的認知...這個罪名似乎莫須有

惟監委明察

我想是該看的東西沒看清楚

公佈錯誤條例導致版友誤解。

感謝您的回覆

根據您的意見,我們給予答覆

根據 洗版部分

雖然版主說沒有明文規定

但我們看的只是一個動機

因版主說了 並沒有明文規定不得洗版

而造成建中版充滿至少一整頁的洗版文

目前我們也找不到一個可行的動詞

故暫時先這樣公告

且正式的裁決會呈報給站長審核

一切以正式公告為最後的處分

以上

監察部--銓敘組監察委員 羊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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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強力不認同洗版相關罪名

第一、總則內並無規定不可以洗版阿!!建中版規也並無規定洗版的相關罰則

第二、版主手冊只有版主才看的到阿!到時候如果刪文被控訴了又該怎麼說?

※ 在一般版眾所可以查得到的範圍內,的確並無明文規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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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並沒有說可以洗版阿!!!!

而且總則內並無規定不可以洗版阿!!建中版規也並無規定

這叫王品依循哪條法規去刪除文章?

版主手冊只有版主才看的到阿!到時候如果刪文被控訴了又該怎麼說?

根據總則 第十三章 討論版文章管理辦法 中第1條

雖然版主手冊只有版主看的到

但是版主必須要有義務性的告知會員

不是說 只有說沒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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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總則 第十三章 討論版文章管理辦法 中第1條

雖然版主手冊只有版主看的到

但是版主必須要有義務性的告知會員

不是說 沒有明文規定

你的總則跟我看的不一樣嗎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總則,全文請點此。

第十二章 權利救濟

  1. 會員對管理團隊行政處分不滿,有權向站務部提出申訴,申訴辦法以法律另訂之。

  2. 會員對不適任之總版主、版主有權提出罷免案,罷免方式以法律另訂之

第十三章 討論版文章管理辦法

  1. 本站應以和諧、積極之正向討論風氣為導向。

  2. 本站內不得發布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中華民國各級法律之內容,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3. 本站內不得從事任何廣告或營利行為,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再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4. 本站內嚴禁任何注音符號,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一條處分,累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5. 本站嚴禁張貼任何型態的色情、露點、腥羶、刺激性慾、嚇人、噁心、侵害他人權利、帶有病毒等惡意內容之文章,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6. 禁止會員在三個(含)以上討論版中張貼相同性質的文章(Cross-Post),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累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7. 全站禁止任何形式的政治討論,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累犯依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8. 嚴禁發表任何形式的交友文,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再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9. 嚴禁筆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歧視它校、挑起族群與學校對立之情事,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10. 嚴禁發表含有不雅內容之文章,違者依處罰條例第三條處分。

  11. 嚴禁會員以任何方式騷擾其他會員,違者依處罰條例第五條處分。

  12. 禁止會員修改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修改不在此限,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一條處分,累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13. 濫用論壇系統,經發現警告後未更正,依處罰條例第一條處分。

  14. 嚴禁公佈他人私人資料,違者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

  15. 論壇內所有文字之電磁紀錄屬站方所有,著作權歸屬原作者。

  16. 簽名檔、頭像、帳號視同文章內容,違規依照處罰條例處理。

  17. 未經站長同意,禁止以深藍名義籌辦任何形式聚會,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三條處分,累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18. 文章違規與否之認定,以該區域或相關管理人員主觀認定為主。

  19. 學術性質討論版經站長核准得放寬本章第七條規限,相關辦法以法律另訂之。

  20. 違規情節重大者,經站務部部長同意,可視情形加重處罰。

  21. 違規之情狀顯可憫恕,經站務部部長同意,可酌量減輕其刑。

  22. 自首者經站務部部長同意,得減輕其刑或無罪判決之

第十四章 處罰條例

  1. 記違規點數三點,到期時限十天。

  2. 記違規點數三點,到期時限三十天。

  3. 記違規點數三點,到期時限九十天。

  4. 記違規點數五點,到期時限三十天。

  5. 記違規點數五點,到期時限九十天。

  6. 記違規點數五十點,無到期時限,永久紀錄。

  7. 違規點數滿五點停權七日,滿十點停權十四日,滿十五點封鎖三十天,滿三十點永久停權。

  8. 二犯以上者,視為累犯,得加重其罰則二分之一,若其他規定另有規定,依其規定辦理。

  9. 管理團隊之違規點數以兩倍計算之。

第十五章 附則

  1. 總則、規範之解釋,站長為之。

  2. 本總則之規範,不適用於贊助區與個人版,唯違反中華民國(台灣)各級法規或影響論壇營運問題,得經站長同意撤銷其討論版。

  3. 本總則之修訂須經管理會議三分之二決議通過,尚可公告頒布實施,修改亦同。

  4. 本總則公告後七日生效,若有另訂時程,依其規定之。

你讀到的總則是舊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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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總則 第十三章 討論版文章管理辦法 中第1條

雖然版主手冊只有版主看的到

但是版主必須要有義務性的告知會員

不是說 只有說沒有明文規定

那版主有告知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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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版並不是 積極之正向討論風氣為導向喔

而這次的洗版很明顯是蓄意

只是為了和版主的那篇文唱反調

這樣的做法是讓建中版更亂

所以當然不是積極正向的討論

以上

我認為,針對王品那篇發言我覺得並無不妥

他的確依照他所知道的法規做出了中立的說明

如果說蓄意洗版是為了和版主唱反調

難道是版主的錯嗎?

我只是把我所知道的講出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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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總則 第十三章 討論版文章管理辦法 中第1條

雖然版主手冊只有版主看的到

但是版主必須要有義務性的告知會員

不是說 只有說沒有明文規定

第十三章 討論版文章管理辦法

  1. 本站應以和諧、積極之正向討論風氣為導向。

請問哪裡說了版主有義務把版主訓練手冊的話告訴版眾?

又為何不把如此重要的規定放入總則?

你們這樣是要版主如何做人?

小孩,我跟你講喔!你不可以去洗版喔

然後小孩執意要去洗版

請問我要用哪條法規去禁止小孩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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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討論版文章管理辦法

  1. 本站應以和諧、積極之正向討論風氣為導向。

請問哪裡說了版主有義務把版主訓練手冊的話告訴版眾?

又為何不把如此重要的規定放入總則?

你們這樣是要版主如何做人?

小孩,我跟你講喔!你不可以去洗版喔

然後小孩執意要去洗版

請問我要用哪條法規去禁止小孩洗版?

我是洗版當事人

當時版主說話態度是讓人有

"有種你就去洗版阿 反正版規沒有規定"

的感覺

雖然大家都知道洗版照道理來講是不正確的行為

但是被激怒的情況下就有人開始洗版了

(事實上第一位沒有在那幾句對話中出現)

至於大家對版主所累積的不滿就如同其他違規條例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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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洗版當事人

當時版主說話態度是讓人有

"有種你就去洗版阿 反正版規沒有規定"

的感覺

雖然大家都知道洗版照道理來講是不正確的行為

但是被激怒的情況下就有人開始洗版了

(事實上第一位沒有在那幾句對話中出現)

至於大家對版主所累積的不滿就如同其他違規條例所寫

= =,我把那篇閒聊區看完了欸

我整個看不出來有這種涵義 ( 呆 )

恕我直言,我只覺得一群怨念很深的大學學長一直反諷版主= =

那種氣氛不寒而慄阿 ( 汗 )

王品之前還有做過什麼讓你們生氣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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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其實事情沒有這麼複雜的。

監察部定罪,並不是依據建中版主他讓大家洗版這個事件才說他犯罪的

而是在之前的觀察,監察部就有注意到建中版主一些不當的行為

今日才彈劾他。

至於洗版這個定義,嗯其實大家不必玩文字遊戲,

大家試想,

洗版的定義就是快速的發表文章,讓整個版面都充滿一個人的文章。

在這個前提下,所發表的文章自然大多是無意義的文章居多,那麼這並不符合論壇積極的討論風氣,這是監委想說明的,

當然

你可以說洗版也可以洗得很有內涵,很有討論的價值

但那就不會是洗版了,而是單純的在這個版發表文章了。

因為你要讓一個洗版很有內涵讓人看來可以有積極的討論風氣,想必得花很大的時間跟力氣去打成的,不是嗎:)

因此,建中版主說的可以洗版

自然會讓人誤解成,原來我們可以在幾秒內快速發文去攻佔建中版

而這,對建中版並不好不是嗎?

一個版如果都是這種無意義文章,對版不是一種尊重,對之後的閱讀者更不是一種尊重。

因此監委才會請大家不要繼續洗版的動作。

只是他說的話不夠仔細,造成某些人的誤解,真是萬分不好意思。

至於總則跟版主手冊的問題

這裡我真的非常抱歉,因為總則跟版主手冊的確有疏漏,

目前版主手冊正在編修,以讓第15屆版主有個更全新完整的版主手冊可以閱讀;

而總則,我們也預計在這個暑假會編修,把一些漏掉的規定補上去

讓大家為版主手冊跟總則傷神了真的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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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那篇閒聊區看完了欸

我整個看不出來有這種涵義 ( 呆 )

恕我直言,我只覺得一群怨念很深的大學學長一直反諷版主= =

那種氣氛不寒而慄阿 ( 汗 )

王品之前還有做過什麼讓你們生氣的事嗎?

自己翻他舊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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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那篇閒聊區看完了欸

我整個看不出來有這種涵義 ( 呆 )

恕我直言,我只覺得一群怨念很深的大學學長一直反諷版主= =

那種氣氛不寒而慄阿 ( 汗 )

王品之前還有做過什麼讓你們生氣的事嗎?

因為不止發生在閒聊區

五連鎖裡面有很多被刪掉的文章

那些是你看不到的

主要是發生在王品台朔跟什麼發的兩篇文內

王品做過什麼讓我們生氣的事?

1. 違反刪文規則

2. 惡意修改會員文章

3. 主觀/立場不中立

4. 引起爭議

5. 權力濫用

6. 不負責任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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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謝謝魚魚姊姊解釋

不過我之所以那麼積極的希望可以除去洗版罪名是因為

他事前有來問過我相關的規定,他那篇可以說是幾乎按照我的話去說的

讓我覺得我也應為他的那篇回應負起一些責任

我真的覺得......那篇回覆是事實嘛 ( 畫圈圈 )

我真的沒想到會有人以為說「可以洗版」 ( 呆 )

我之所以說沒有明文規定是因為我沒有找到

之所以又補了一句但是可以針對內容刪文

就是怕有人只聽完第一句就開始瘋狂無意義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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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從班聯會選舉那段時間的文章開始看起

就是怕有人只聽完第一句就開始瘋狂無意義洗版

你以為我喜歡洗版嗎

你以為那些倒扁的喜歡靜坐嗎

你以為甘地喜歡餓肚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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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謝謝魚魚姊姊解釋

不過我之所以那麼積極的希望可以除去洗版罪名是因為

他事前有來問過我相關的規定,他那篇可以說是幾乎按照我的話去說的

讓我覺得我也應為他的那篇回應負起一些責任

我真的覺得......那篇回覆是事實嘛 ( 畫圈圈 )

我真的沒想到會有人以為說「可以洗版」 ( 呆 )

我之所以說沒有明文規定是因為我沒有找到

之所以又補了一句但是可以針對內容刪文

就是怕有人只聽完第一句就開始瘋狂無意義洗版

就是怕有人仗著位高權重官官相護

再來,這裡應該不是你管轄的範圍才對喔,學弟

你的權限並沒有達到其他的討論區吧?還是是我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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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怕有人仗著位高權重官官相護

再來,這裡應該不是你管轄的範圍才對喔,學弟

你的權限並沒有達到其他的討論區吧?還是是我誤會了

以「管轄範圍」來限制他人對事情發表言論的自由會不會太Ov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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