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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有講阿= ="

上學期英文63說 這學期57就及格了嗎= ="

學生手冊《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七條

各科目學年成績,以該學年度該科目各學期成績平均計算。

學年成績及格之科目,該學年度各學期均授予學分。

學年成績不及格之科目,得申請重修……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H006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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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手冊《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七條

各科目學年成績,以該學年度該科目各學期成績平均計算。

學年成績及格之科目,該學年度各學期均授予學分。

學年成績不及格之科目,得申請重修……

那如果說像下面這種情況,是連補考都不用嗎?

哪裡有講阿= ="

上學期英文63這學期57就及格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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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說像下面這種情況,是連補考都不用嗎?

如果你的

上學期成績:70分

下學期成績:50分

那麼你的

學年成績平均:60分

所以你上下兩個學期的學分都可以拿到

你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補考

情況一:不補考

  上學期成績:70分

  下學期成績:50分

  學年成績平均:60分

  上下兩個學期的學分都可以拿到

情況二:去補考,但沒過(假設補考過後的成績是45分)

  上學期成績:70分

  下學期成績:50分

  學年成績平均:60分

  上下兩個學期的學分都可以拿到

情況三:去補考,但沒過(假設補考過後的成績是52分)

  上學期成績:70分

  下學期成績:52分

  學年成績平均:61分

  上下兩個學期的學分都可以拿到

情況四:去補考,補考及格

  上學期成績:70分

  下學期成績:60分

  學年成績平均:65分

  上下兩個學期的學分都可以拿到

總之一句話,不管你有沒有去補考

學分都可以拿到,差別只在於你的分數跟學年平均而已

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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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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