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囧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9 那我加註很遠以後倒麗高不就餓死了><"放心,我想不會的。家住很遠可以申請免早自習(好像是要通勤時間超過一個半小時的樣子)就算不符資格也不用擔心基本上早自習是可以吃的(除了星期二、五的朝會)而且第一節課老師通常都會通融一下只要別吃得太誇張……應該都是沒問題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AMA 10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7, 2009 那次基本上感覺起來真的是學校跟學生槓上了沒事突然要大家那麼早去集合唉如此也突顯出他們的心智程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EAH~★呆” 10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都到這種時代了我真的很不同意師長們所謂的「尊重」其實每個人都會犯錯憑什麼認為師長都是對的???憑什麼師長就可以忽視學生的意見???前面幾個講到皮夾那個學校真的很超過吧???門沒關什麼什麼之類的或許是學生不好沒錯但不代表學生的個人隱私可以被忽略吧???所謂的「尊重」請師長們做給我們看什麼叫做以身作則相信各位師長也不是不懂吧還有早餐真的有點強人所難害我一開始到麗山都不敢吃東西= =其實到現在也是阿常常遇到朝會就沒吃早餐胃會痛耶!!!這些師長們我們上課你們大可以緩緩的吃完你們那可愛的早餐那我們呢???要求幾分鐘讓我們吃完會太過份嗎???總之我覺得各位師長在要求我們達到你們提出的標準前請先想想你們自己做不做得到請多方面考量將心比心如果有覺得我的言詞不恰當我感到十分抱歉也謝謝各位看完(九十度鞠躬)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EAH~★呆” 10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阿還有之前有老師也同意我們吃東西結果還是有人進來罵阿= =我都傻了= =人家上課的老師都不介意了你經過而已幹麻那麼凶會嚇到學生=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AMA 10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8, 2009 阿還有之前有老師也同意我們吃東西結果還是有人進來罵阿= =我都傻了= =人家上課的老師都不介意了你經過而已幹麻那麼凶會嚇到學生=ˇ=恩恩= =這樣都還進來罵已經嚴重的不尊重到上課的老師只能說他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音樂人樂音=) 10 發表於 August 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9, 2009 阿還有之前有老師也同意我們吃東西結果還是有人進來罵阿= =我都傻了= =人家上課的老師都不介意了你經過而已幹麻那麼凶會嚇到學生=ˇ=恩恩= =這樣都還進來罵已經嚴重的不尊重到上課的老師只能說他們....不覺得學校老師的某些上級們都很不尊重人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rcher 10 發表於 August 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9, 2009 再來發洩一下好了~~行事曆上面寫說8/7號公佈分班名單,結果一群少男少女在學校網頁上一直狂點重新整理,拖到現在還沒公佈,我相信那天教務處一定有人在,因為轉學考放榜是由教務處負責的,就算是日期標錯好了,不用給學生一個交代嗎?這幾天有多少人在等那分班名單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EAH~★呆” 10 發表於 August 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9, 2009 再來發洩一下好了~~行事曆上面寫說8/7號公佈分班名單,結果一群少男少女在學校網頁上一直狂點重新整理,拖到現在還沒公佈,我相信那天教務處一定有人在,因為轉學考放榜是由教務處負責的,就算是日期標錯好了,不用給學生一個交代嗎?這幾天有多少人在等那分班名單啊!對阿對阿!!!我就一直在等耶‧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孤梟雲軒 10 發表於 August 11,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1, 2009 最近我參加某補習班暑訓班裡面的班主任講很好他說:[台灣的公務員因為沒有退場機制,所以才會這麼爛]這點跟本主題似乎有點相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治 10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最近我參加某補習班暑訓班裡面的班主任講很好他說:[台灣的公務員因為沒有退場機制,所以才會這麼爛]這點跟本主題似乎有點相似這件事情馬先生有提到過他說會針對部分的公務員進行退場機制了不過老師麻~~~應該還有得等吧前面有說到重點現在班聯是我們高二的天下了我們應該要團結一點如果有什麼"重大"提案的話建議下次在班週會時各班很"巧"的同時提出(反正大家的勢力分布算是很均勻的xd並且平常運用班聯來與學校的權力做"均衡"早餐問題大家也就不需要多心了反正老師內部也是分裂的除非他們老師能夠達到共識否則他們目前也不會有什麼進一步的動作不然被罵 "說一套做一套"可就難下台囉抱歉啦老師先把事情說白了不算是威脅唷就像老師說的這是"警惕":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神宮川 10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再來發洩一下好了~~行事曆上面寫說8/7號公佈分班名單,結果一群少男少女在學校網頁上一直狂點重新整理,拖到現在還沒公佈,我相信那天教務處一定有人在,因為轉學考放榜是由教務處負責的,就算是日期標錯好了,不用給學生一個交代嗎?這幾天有多少人在等那分班名單啊!我想是因為那天放颱風假,處理事務的老師沒到學校。即使教務處有其他老師在,分班不在他的職務內。算是情有可原,但我認為至少也要貼一個公告,說明改到星期一公佈,這應該不難做到。中間又隔個週末,這段期間學校點閱率應該超高(笑我也是從早到晚一直反覆確認的人之一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rcher 10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5, 2009 開學之後應該要反映給教務處知道一下會比較好,這樣學校才能繼續進步,新學校嘛~~還有努力空間~~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August 1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6, 2009 那我加註很遠以後倒麗高不就餓死了><"學弟 這件事情算小號的好不好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94179你看看這個好不好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rcher 10 發表於 August 1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6, 2009 ...我記得這件事已經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了= =說不定那個事件是之前麗山版幾篇嘴砲文的導火線,不要在嚇學弟妹了,上面這位大大= =如果是我也會覺得這是學校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August 1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6, 2009 我知道的只是平常每週二次朝會都狂愛噱學生說什麼要尊重 要怎樣的把拉把拉咕嚕咕嚕之類的現實裡卻公然的做出違反自己言論的行為咩~還可以自己拿走別人的錢包耶~拿別人的錢包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IRA~楓~ 10 發表於 August 1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6, 2009 期待九屆班聯的成績。恩不要把學校想的太簡單建議開闢除了班會記錄簿以外的申訴管道或是改良班會紀錄簿因為現在的班會紀錄簿是單向的不管我們問什麼他們回什麼我們也不能說什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治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期待九屆班聯的成績。恩不要把學校想的太簡單建議開闢除了班會記錄簿以外的申訴管道或是改良班會紀錄簿因為現在的班會紀錄簿是單向的不管我們問什麼他們回什麼我們也不能說什麼我覺得啦...我之前曾經有因為外食的事情有提過案但是因為要上課所以無法參與會議(根本是因為沒資格但是對於討論的結果很不滿希望班聯的同學們能在討論前詢問是否能公開錄音讓其他人也能知道老師的想法不要用轉述的我相信那多少會有點失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治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我記得這件事已經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了= =說不定那個事件是之前麗山版幾篇嘴砲文的導火線,不要在嚇學弟妹了,上面這位大大= =如果是我也會覺得這是學校嗎?新學校總是需要時間來整頓至少現在這一年換我們發威囉~要盡我們的能力改變學校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我記得似乎有法規提到攸關學生權益的校務規定上似乎要有20%以上的學生出席公聽會的樣子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路人囧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我記得似乎有法規提到攸關學生權益的校務規定上似乎要有20%以上的學生出席公聽會的樣子《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一章:二、 學校訂定之程序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前項學生代表人數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於國民中小學,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十分之一以上。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學校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參考學生、教師、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rcher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我記得似乎有法規提到攸關學生權益的校務規定上似乎要有20%以上的學生出席公聽會的樣子話說我之前在國中的時候,有被徵過去開會,還拿到一個免費的便當欸~~學校也很尊重我們,每一題都一定要有小小的意見,而且有的家長也在場,麗山應該也要有這樣的機制才對。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9 大校人多沒20%就算了麗山空間大人又不多卻!!!???恩 反正現在也管不到我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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