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4, 2009 性別人權協會十週年餐會發言稿 2009/5/23性權十年回顧:走過1999~2009同志運動發言者:喀飛1990年至1999年的台灣同志運動歷史,最燦爛的火花在於校園的、社會的同志團體紛紛成立,讓運動以組織化的力量往前推進。在性別論述、文學創作、戲劇演出、媒體發聲、刊物出版與各種文化活動推波助瀾下,打造了非常輝煌的一段歷史。奠基之上、緊接著1999年至2009年開展的同志運動,則持續對抗惡劣環境下的性權環境。以下的回顧,聚焦於影響最大的「警察濫權」「性言論」「媒體污名」「愛滋污名」「社會歧視」「平權與立法」等六個面向進行歷史回顧。1.【警察濫權】:1998年12月,台北重慶南路AG健身房被警察臨檢並強迫拍攝造假的猥褻照片。1999年11月,公館Corrners Pub被連續臨檢施壓導致關閉。2000年夏天,北投男同志三溫暖被密集臨檢。2001年8月,台北男同志酒吧Funky被連續臨檢事件。2001年12月14日,大法官會議發佈釋字第535號解釋文,明示警察臨檢權應由法律規範。比例原則確立後,同志空間過去遭遇惡意臨檢的狀況才改善。不過在台北之外,警察臨檢事件仍然存在。2004年11月5日,高雄警方多次以突擊檢查為名,臨檢高雄同志餐廳「解放」。強行將一名同志扣上手銬及腳鐐帶署,途中甚至暴力毆打。網路釣魚成為近八年來傷害最大的警察濫權。2000年~2007年,因為兒少條例29條被警察移送的案件,高達兩萬六千件。最後被法院判決有罪的比率,從2000年的36.78%,到2007年僅14.38%。2008年起,濫用刑法235條猥褻進行言論追殺的警察濫權,成為持續惡化的人權侵犯大宗。2.【性言論】:兒少條例、兒福法在保守兒少團體強勢運作下,頻繁修法,緊縮性言論空間。以保護兒少之名,實則掀起風聲鶴唳的網路文字獄。嚴重打擊青少年、同志族群人權,將網路徹底扭曲與污名化。引發的寒蟬效應,讓許多網路ISP業者、入口網站、BBS經營者,更加自我設限,不斷遭受惡法、惡警、偽善團體聯手打壓的性言論緊縮,堪稱號稱已民主化的台灣社會最惡劣的人權侵犯議題。2003年9月1日,「晶晶書庫」遭檢察官不當搜索、查扣合法男體雜誌五百多冊,被以妨害風化起訴。2003年12月5日,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於性別研究室網頁設置動物戀網頁連結,遭台北地檢署依妨礙風化罪嫌起訴。是其中最具代表性案件。還有成千上萬的同志朋友、青少年,則在交友、網路貼圖時,飽受性言論緊縮的壓迫。2001年,台大椰林BBS站限制使用者暱稱,造成同志使用者全面撤離。2004年,奇摩交友網站嚴格限制使用者圖片不得裸露,造成男同志使用者大規模撤離。3.【媒體污名】:過去十年來,媒體對於同志相關的報導,雖然有大幅的改善,但是有三個事件,堪稱是台灣這十年來對同志最嚴重的三大污名形塑根源:1998年11月21日,西門町Tattoo酒吧墬樓事件,一位和男友爭執而失足墬樓的男同志大學生,引發報紙大篇幅報導,將同志戀情定型描繪成激烈、偏執。2001年2月,景美箱屍案,一位台北大學學生在景美被發現裝屍於行李箱,引發將近一個月追逐、猜測兇手的瘋狂媒體風暴。同志的性慘遭嚴重妖魔化。2004年1月17日,農安街轟趴事件,從小年夜起,媒體以86則、總計54430字、連續9天瘋狂報導。從此「轟趴」被刻板化為男同志特有、藥物性愛派對的專有名詞。將用藥者、感染者,與男同志一起關入巨大的衣櫃。4.【愛滋污名】:2001年12月31日,性權會、權促會、熱線聯合舉辦「抗議疾病管制局錯誤的愛滋防治政策記者會」,抗議國家疾病管制局錯誤的愛滋防治政策,呼籲官方:防治愛滋應該從停止恐嚇、停止污名開始。2008年,經過許多團體奮戰七年後,疾管局仍繼續主張「高危險群論」強化男同志與愛滋連結。大張旗鼓,強勢要求地方衛生局進入男同志空間大量篩檢,各地衛生局在壓力下,無所不用其極「搜尋」各地男同志。CDC篩檢男同志的預算,從2007年1千4百萬增加至8千7百萬。並以6倍加權考績點數,要求地方衛生局交出篩檢績效。5.【社會歧視】:「台灣同志遊行」舉辦了六屆、「台北同玩節」舉辦了九屆、高雄「港都彩虹」舉辦了兩屆,讓台灣成為華人社會關注與羨慕的焦點。性別運動、同志運動的進展看似百花齊放,然而仍有許多人因為性別氣質、跨性別身份而飽受歧視與壓迫。2000年4月,因為陰柔氣質而飽受欺負的屏東縣高樹國中學生葉永鋕命喪校園,揭露性別暴力校園現況。2002年7月12日,蔡雅婷申請身份證,要求使用女裝照片,遭戶政機關拒絕。2003年5月14日,變性人林國華承受社會巨大壓力與歧視自殺身亡。2003年12月11日,跨性別運動伙伴蔡雅婷自殺身亡。2007年1月,嘉義縣基督教協同中學任教17年的教師Janet,在變性手術前,校方以「污染學生心靈」為由,要求離職,被他拒絕後,又逼他接受「矯正」。2008年,連續兩位跨性別朋友因為社會壓力自殺身亡。6.【平權與立法】:過去十年,雖然台灣出現了:2004年6月,制定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要求學校進行性別平等教育,2006年3月22日,通過「家暴法」修法,將同志納入適法對象。2007年5月,通過「就服法」修改,將性傾向列為職場不得歧視的項目。但是在2006年10月,「同志婚姻法」草案在立法院一讀前,就被保守國會議員阻擋,失去被討論、對話的機會。至今同志伴侶相關的繼承權、緊急醫療同意權、保險受益權,仍毫無法律保障。2007年底,一對女同志伴侶收養子女,卻被法官判決不准。顯示同志收養子女權仍困難重重。.........................................................性別人權協會十週年523募款茶會,歡迎你來,或捐款贊助!http://gsrat.net/━━━━━━━━━━━━━━━━━━━━━━━━━━━━━━━━━━━━━━━━這是篇新聞,我從交大的同志社團社板轉過來的。讓大家多了解一些從以前到現在的轉變,以及思考依然存在的問題。因為有點長,所以我配了顏色。小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31,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1, 2009 "2004年,奇摩交友網站嚴格限制使用者圖片不得裸露,造成男同志使用者大規模撤離。"這有什麼不妥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1,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 2009 "2004年,奇摩交友網站嚴格限制使用者圖片不得裸露,造成男同志使用者大規模撤離。"這有什麼不妥的?因為連男性的2點都不能露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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