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osa 10 發表於 April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9, 2009 一、主旨: 因應目前深藍管群人手不足緣故,再度擴大徵選人才,以維持總版主服務熱誠與人才流通。 二、時程: 4/19~4/30 總版主新任申請5/1~5/4 新任審核5/5 公佈新任審核名單三、站務部總版主增選申請辦法: 新任增選預計錄取10名站務部總版主,得增額或不足額錄取。 申請新任者,經由管理會議審核決議,站務部長公告任命。 新任總版主前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結束管理員將會議確認,不適任者站方有權免職。 總版主一次任命任期為半年,半年後將重新徵選,原總版主得優先續任。 申請新任總版主者,發文數須大於150篇,加入時間須超過 60 天。 申請者無需擔任過管理職務,不過曾經擔任過深藍副版主以上職務,或其他論壇管理員以上職務者會在審核時列入考量 若會員經記錄違規點數,未於總版主申請時間結束前完全消滅者不得申請總版主職務。 四、站務部總版主責任管理權力1. 總版主屬監督職務,原則上不介入既有板主之討論版實質管理。2. 督導版主之管理行為。3. 對版主發出管理要求與警告。4. 重大違規文章(違反總則),不需告知版主可自行處理。5. 可向管理員以上提案撤銷不適任之版主。6. 可處理組務版之回報文章。管理責任1. 總版主有責任監督所轄論壇之版主言行與責任之履行。2. 總版版主超過 3 天未上站,管理團隊將發信提醒,隔日內仍未上站且無正當理由者,得解除其職務,累犯前項三次不需告直得直接解除職務。任免辦法1. 站方不定期辦理增補選,依辦法提出申請。2. 申請人之發文數需超過 150 篇,加入時間須超過 60 天。3. 採任期制,半年一任,無限制連任次數。4. 會員可依辦法連署提案申請撤銷特定總版主之資格,實施細則以辦法定之。5. 總版主得提案撤換所轄論壇之版主,實施細則以辦法定之。6. 總版主違反下列規定者,首次警告,三犯者得撤銷其職務,惟情節重大者可直接公告撤銷。 A. 未盡總版主責任。 B. 未能有效管理所轄討論版。 C. 行為爭議性過大、經常與會員發生爭執、影響論壇名譽者。 D. 未能有效執行上級命令者。 E. 濫用總版主權力者。 F. 其他經管理員會議開會決議者。五、審核要點申請者之發文為重要考核依據,發文量多簡短無內容者將不予錄用。申請表單內文亦為重要考核依據,故請申請者儘量仔細填寫。申請者風評、年級、曾擔任過的職務與其他會員的互動為參考條件。六、申請表單 1.標題請打"申請站務部總版主增選"。 2.內文請按照以下表格填寫。 1.論壇帳號:2.請描繪你心目中理想的組務版:3.做為總版的你會如何倡導會員和版主使用組務版? 4.請為應該被禁止的政治文下一個自己的定義:5.你對於文章離題、版聊與灌水的認定是 :6.請舉出一個你認為深藍可以再改進的地方:7.你認為該如何改進?8.請敘述你曾經與總版相處的經驗或對現任總版的印象:9.請描繪你心目中理想的總版:10.對於閒聊專區的看法:11.可上線管理時間 (必填):12.你擔任過的職務(請完整填寫,包含非深藍職務):七、申請頁面:(請按下列網址進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sa 10 發表於 May 5,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5, 2009 要跟各位說聲抱歉,由於本人私人的因素,耽誤了投票流程,因此原計於今日公佈總版名單只得暫時取消並將時程重新調整以利投票順利運行,造成各位的不便及等候真是非常抱歉。 新的時程更改如下:5/6~5/9 新任審核5/10 公佈新任審核名單站務部長 mimos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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