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喔齁齁,今年沒人要討論實商?嘛,來討論一下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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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觸到民、刑二法了吧已經。

主要是公共危險罪,不知道適用何者。民事賠償應該是附帶提出。

第 174 條

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

、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燒燬前項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失火燒燬第一項之物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禁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175 條

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

失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來喇賽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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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觸到民、刑二法了吧已經。

主要是公共危險罪,不知道適用何者。民事賠償應該是附帶提出。

第 174 條

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

、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燒燬前項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失火燒燬第一項之物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禁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175 條

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

失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來喇賽的:P)

  =口=!

  還找出來欸,真有心囧

  不知道被火燒是哪裡傳出來的,十分之一耶……,算起來面積不算小,鬼屋裡的雜物、木桌、布幔又很多,地點又是地下室,這火放下去要逃都沒路。要是真燒起來,不被嗆死也被踩死,什麼王八蛋敢這樣搞?

  另外,士商板總不可能沒廣設的吧,怎麼沒人出來說明或者澄清@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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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校人參一腳

話說鬥毆我只看到教官和警察跑過去的說,聽說不是有兩場,一場是自己人、一場是外校的。

我在逛實商享受美食時,我具然被番茄醬沾到一大片,害我趕回家換衣服再回來玩鬼屋

【不過她不是故意的,只是襯衫有點難洗就是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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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終結 謠言怎麼都是越傳越離譜

只有掛布被燒而已

而且是星期日開幕之前的事情

  開幕前……,哪個劉文聰燒的?

此文章於 2009-04-18 11:39 AM 被 輾小花 編輯.

原因: 老子是廣設的

  嘛,原來你是男的。

謠言真的都是越傳越離譜。

  這一切都是御茶惹的禍,都怪那御茶謠言聽太多,才讓朕剎那之間狂罵哭悲讚嘆火太多[d]

外校人參一腳

話說鬥毆我只看到教官和警察跑過去的說,聽說不是有兩場,一場是自己人、一場是外校的。

我在逛實商享受美食時,我具然疑點1被番茄醬沾到一大片,害我趕回家換衣服疑點2再回來玩鬼屋疑點3

【不過疑點4)不是故意的,只是襯衫有點難洗就是了 = = 】

  疑點一: 這個錯字錯得太可疑了!讓我不得不懷疑你是用腥助陰在打電腦,或者根本就是一個(?,半個可能?)、一乂亡目

  疑點二: 為什麼要用趕的,莫非是無法坦蕩蕩地以番茄衣示人?讓我不得不懷疑你心裡有鬼,該不會是覺得番茄衣跟家裡的血衣很像吧!:|

  疑點三: 為什麼才剛換下血衣(訛變了?)就回到案發現場(嘎?)?根據犯罪心理學來講,犯人都會回到作案地點,觀察自己的犯案成果、以及回收犯罪證據!所以本席大膽懷疑你……,殺了番茄醬

  疑點四: 她?哪個她?是這個她,還是那個她?讓我不得不懷疑你心猿意馬、始亂終棄、馬耳東風、走馬看花、一馬當先、吉祥如意、女朋友年年有,今年是特別多……(板主被拖走)

  (以上練肖話專用,不要兇我。)

是啊 (汗

沒來這看我都不知道別科怎麼討論燒鬼屋(其實是掛布)的事情XD

  依照三人成虎定律(喵?)就是有多吹打多吹、有多荒謬就打多荒謬,盡可能往死裡整、往死裡吹,最好把火災現場描述得像是燒掉整個學校、死傷千把個人,最好出動國家軍隊、迎來美援、紅十字會到場、日本自衛隊空降這樣……

  詳情問御茶……,咳,他是行家。一_一狠

聽說鬼屋虧了10幾萬

因為票被偷 xD

  日本自衛隊有出動嗎?

  咳,幾張票被偷算什麼,營業額都幾百萬在算的= =

真的假的

票被偷?

不過聽說的都容易出問題

這屆的謠言好多

  關於此條目 請詳見 本篇 文章 第 2、3 頁

  若還是無法搜尋到所要的資料,請試著清空cookie或者洽詢比爾‧蓋茲

當衛服可以撿到很多票= =

廣設的要再出來澄清嗎?

  咳,那都是一些白痴排隊排到恍神and睡著才飄走的。(例:內湖高工板板主

撿到的票拿去退不就賺死了:P

  哪位晉惠帝會英明到讓你退?

我們歷史老師有交廣設科

她說的

好像是一整疊被偷

然後他們票都沒有編號

所以也無從查起

就白白損失10幾萬

  噢同學,那只是費損,不是

  會計沒學好齁?

10萬的話

就是

2000張

兩千張票已經不是一疊來計算了八= ='

  起碼以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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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阿朕指揮長,

實商鬼屋縱火一案已全案偵結,

那我們下一步要調查什麼?

剩下的時間

完全依照她的專長在走

就是聊天

從士商上報

聊到士商實習商店

再聊士商鬼屋

(她說:廣設科的老師有跟她透露過,士商鬼屋有招小鬼來幫忙........她有看到他們燒金紙招小鬼過)

然後話題轉到士商陰森森的鬼故事

  接下來調查紅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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