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 stay 10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已編輯) .. 此內容已被編輯, January 28, 2010 ,由 Vincent stay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伊蘇雅斯克 10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先論完平等,接著就是區分,最後才是優越性。《先知道不平等的原因 → 就知道為何需要做區分 → 說明為什麼人類體現其優越性是可以被接受的》有人提到了「人本團體」,接著引伸到了「把小孩視為動物」的想法,這其實很值得討論。在我有限的視界中,人本團體只做對了一半,另一半的想法完全超脫現實;所以名為「人本團體」,但社會上有不少人其實對其很反感。其實我會先討論平等只是我個人的邏輯,我覺得這樣的討論順序可能會不錯。先討論完了平等,再來看看「人與動物間的區分事實」這件事,可以順便拿人本團體寫的文章來分析。西方的動物保護團體宣稱的「動物保護運動」中所用的詞彙,包含了「人類」、「動物」,在此思想基礎上,動物保護團體還是在行動開始前就把「人類」與「動物」先做了區分,至於他們要怎麼對動物好,我則是完全沒意見,他們爽就行。人本團體的其中一句話:「我們應該譴責的是人類,我們這種雙手萬能的大猿,在兩三千年來把地球的資源佔光了」。在他們這句話中,已經寫出了「人類是雙手萬能的大猿」,但卻沒描寫「其他不同於人類的動物的能力」,根據其語意和在這個基礎之下,他們已經間接承認了「人類這種動物的特殊能力與優越性」。再看人本團體的命名,他們強調的基本精神是「人本」,那為何不是「熊本」?呿,不就是後者只是個地名嗎?事實當然不是這樣,是因為「人本」二字強調的是以「人」作為本位來看世界其他事情,在這種思考中,已經把「不同於人的動物」先行排除在外,也就是已經間接承認了「人與動物應該做出區分」。由此可知,這些團體在行動之前就已經先作了「人與動物的區分」的基礎工作;若妳真的很反對物種主義,你可以先去反對這些團體。因為他們「做事的基本精神」是要愛護動物,但卻事先承認了物種主義,這種「行事前提」,由你的角度看來已經出了問題。不就是他們先承認了「物種主義」,之後才有「人本」這個詞的產生嗎?喔~原來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是動物保育團體,這可稀奇了......難道,他們所創辦的森林小學是培育台灣獼猴?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March 1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6, 2009 作為一個人還想要把動物和自己來個平等權利劃分,這才是有病。本來人類就視自己為優越,事實上在能力上也的確優越,撇開這些不談,人能理解(至少自以為能理解)其感知、意識、精神的生命也只有人類自身,是故比起其他動物,人類幾乎只能談到人類自身的權利。就算如此,我也不認為人權這個概念會有什麼問題,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或其他精神,也不會因此有什麼不合理。然後拜託,物種主義不是這樣用的,去google搜尋這個關鍵字,第一條就會清楚告訴你。動物權倡導者可不會宣稱「全世界談權利者都不可以因其理念取向而僅以人為對象,動物也非得列身其中」,就像他們也不會宣稱全世界談教育的團體,也必須同時為動物設計教育課程,否則即為歧視。如果不懂可以發問,但請不要什麼都沒搞清楚就在搬弄批判性強烈的名詞,不然那就叫嘴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rry 10 發表於 March 16,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6, 2009 嗯,好,妳的邏輯我會去好好想想看其實我覺得由這次的虐貓事件,動物的「安樂死」很值得討論:也許可以引申出「什麼才叫做愛小動物」這些題目我真的是第一次碰呢!這跟人是否可以合法化安樂死的問題沒差多少...不過扯到人會更複雜= =如果要討論的話要開一個新主題..個人雖然沒參加過演辯社.辯論社; 我想那可能都是常見的主題= =xo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March 1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6, 2009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人的智能會比其他地球上的動物領先這麼多在本討論串的脈絡下目前出現過唯一有意思的問題。幾個猜測︰1.智能演化跟生活方式有關係,如果人類沒有能方便使用工具的手腳,腦子可能不會長得那麼快,所以那可能也跟靈長類的特殊身體結構有關係。2.你的問題蘊含這個問題︰為什麼一個生態圈裡不會有兩個智能高的物種同時演化出來。我猜一個可能的回答是,因為智能高的物種帶來的威脅比較大。犀牛放著無所謂,但是聰明的犀牛可能很危險,於是,在原人聰明到懂得生態保育之前,已經把牠們殺光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幻影‧晨星 10 發表於 March 1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6, 2009 再看人本團體的命名,他們強調的基本精神是「人本」,那為何不是「熊本」?呿,不就是後者只是個地名嗎?事實當然不是這樣,是因為「人本」二字強調的是以「人」作為本位來看世界其他事情請問這樣的論述出處為何?就我的認知而言,人本(humanism)從不是指涉以「人」作為本位並排除其他動物,而是一種對於人性的基本信念。誠如康德所言:「『人』本身就是終極的『目的』,而不是達成其它目的的『工具』。」人本的精神確實是以「人」為本位,但和其相對的不是動物而是"'體制'' ;追求的是回歸人的本質,脫離諸如教育制度、物質文明的束縛和壓迫。當然人本精神本身也是種價值觀。劍橋大學的英英辭典這樣解釋:「a belief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 that people's spiritual and emotional needs can be fulfilled without following a god or religion。」另外一個和人本有關的是Maslow一干人開創的人本主義心理學。強調人的自我實現以及案主中心的支持。我的解讀是以「人自身為本位」,而不是「以人類物種於本位」。因此,我不太清楚你這裡的論述是否有些斷章取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恩 10 發表於 March 2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4, 2009 也許不是智能的關係,而是因為我們用雙腳行走。有些動物比我們聰明,但是他們沒有一雙手可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恩 10 發表於 March 24,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4, 2009 唉呀><我不應該用肯定語氣的,抱歉。(之前記得的有些都忘了><)據我所知:象的記憶力好像比人好(不過當然,它們不用記英文單字、數學公式xd)、海豚好像有比我們多皮質層的樣子......黑猩猩在幼兒時期與幼兒相比似乎較聰明(好像是學習能力),但成年後就不行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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