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Brillant 10 發表於 March 11,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1, 2009 【北縣訊】臺北縣政府為有效管理轄內資訊休閒業(即俗稱網咖)及保護兒童及青少年身心發展,避免其沈迷流連忘返、耽誤課業,甚至發生糾眾滋事,影響治安及住宅區居住安寧事故,特別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訂定「臺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以期正確有效的管理。該自治條例前經臺北縣議會完成三讀立法程序,並函報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核定通過,縣府於本(98)年3月11日正式公布實施。縣府表示,本自治條例全文共計12條,其中重點包括:未來新設業者必須距離高中職以下學校400公尺以上;全時段禁止未滿18歲之人進入消費;考量治安因素,要求業者需於營業期間全程使用錄影監視設備,並將該相關錄影資料保存三個月以上。違反上開規定者最重可處十萬元罰鍰。出自台北縣政府網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喬治and毛利 10 發表於 March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2, 2009 這.....好像很久以前就有聽過了= ="反正這樣有好有壞啦至少不會ㄧ放學就聽到一堆人去組隊打咖(400m好像也沒多遠=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水電 10 發表於 March 13,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3, 2009 是喔 未滿18不能去....400公尺如果依百公尺跑個15秒400公尺也只要1分鐘防不慎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1231000 10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我沒記錯的話以前國中的時候是說距離學校50公尺以內不能有網咖當時我就覺得很奇怪因為我讀的國中旁邊不到50公尺就是網咖= =是新莊地區網咖很盛行的意思嗎?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頭大- 10 發表於 March 31,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31, 2009 噢?!有這回事噢=ˇ=?那....大X會裡面充斥著藍衫是怎麼回事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sunyishin 發表於 May 1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6, 2009 哈據說社課時很多人都翻牆去打咖耶*------------網咖有什麼好玩的???自己也有電腦啊???我不懂XDD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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