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star 10 發表於 February 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7, 2009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98 年 2 月 8 日發文字號: 深藍法字第J013 號速別: 普通件 會員 違反總則-裁決公告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主旨:會員 信義之忍 違反總則-裁決公告說明:1.會員 信義之忍 經中央廣場與PM警告後未有改善,仍繼續以大陸版相關重複問題於MSN上騷擾管理員,已違反深藍總則13-11 。嚴禁會員以任何方式騷擾其他會員,違者依處罰條例第五條處分。 2.依深藍總則 14-5記違規點數五點,到期時限九十天。記點5點處份,連帶封鎖7日。以上 站長 evenstar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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