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瓦 10 發表於 February 1,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09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98 年 2 月 1 日發文字號: 深藍法字第J009 號速別: 普通件 會員 違反總則-法務組裁決公告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主旨:會員 找不着北 違反總則-法務組裁決公告說明:1.會員 找不着北 違反深藍總則13-6、13-8 13-6禁止會員在三個(含)以上討論版中張貼相同性質的文章(Cross-Post),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累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13-8嚴禁發表任何形式的交友文,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二條處分,再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 2.依總則3+3=6記點6點處份,連帶封鎖7日。以上 站務部法務組管理員 小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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