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燄 11 發表於 January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7, 2009 如題,勞務是否計入國內生產毛額?根據課本給的敘述,非經過市場的活動,如打掃家裡,不列入國內生產毛額,但之前跟同學借參考書,有的有寫勞務計入國內生產毛額,到底勞務是否有計入國內生產毛額?我的困惑是來自以下這個敘述:張感恩在醫院擔任未支薪的志工,其對等臨時工資全年約值12萬元。書上是寫這段敘述有計入國內生產毛額。有請達人詳解!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極‧KID 11 發表於 January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7, 2009 按照GDP的定義:某國國內在一定期間內所產出並且供最終用途的goods and service (中文通常翻譯貨物和勞務,只是我覺得英文比較能表達原意:P)的市場價值題目的問題是關於家務的部分,相同的方面還有自己動手製作東西、自修(提升個人人力資源)等這些理應計入GDP可是這些事情沒有固定的市價,並且間接評估其價值困難(如到底女性上班族下班後在家做了多少家事,時間,且他這些工作該如何計價等)這樣該如何計入GDP?因此,按照第五個要求「市場價值」的關係,通常GDP只考慮透過市場交易的經濟活動,而排除非市場性的活動不過這題題目既然有提到此能夠被評定為價值12萬元的service,那應該就可以計入不過個人認為這題題目有很大瑕疵所在即是(如果有錯請人指正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孤燄 11 發表於 January 18,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8, 2009 嗯,我稍微懂你的意思了,配合我課本跟參考書我就了解了,課本跟參考書竟然個別寫一半的gdp解釋,拼起來就如你說的,另外,這題目出的的確有點瑕疵,感謝你花時間打這麼長一串回答,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andman 11 發表於 January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8, 2009 我老哥說,應該沒有計入GDP統計。他說,像家庭勞務,地下經濟(黑道走私販毒娼妓,攤販)都沒計入,這種義工像家庭主婦,起馬值個菲傭20000塊,也不會因此計入。我老哥念台大會計,應該懂一些吧?: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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