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不存在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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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的Analysis期刊登了一篇由哲學家Alex Oliver和Alexius Schmeinong合寫的文章,《Ghost writers》。

《Ghost writers》長僅一頁,討論以多個名詞作為主詞時的意義問題。我們每天都會使用名詞來談論東西,例如說「桌上的杯子好髒」、「小丸今天好色@Q@」等等。有時候在一個句子裡面我們不只使用一個名詞,而是多個並列,例如「小夫、馬囧和馬力都很帥」。在這個地方我們會遇到一個問題︰當主詞的位置不僅僅有一個名詞的時候,這個主詞(甚至這句話)的意義是什麼?是由什麼決定的?

有一個說法是,當一個句子的主詞是由超過一個名詞所組成的,這個句子的主詞的意義就是那些名詞的指涉物(一個名詞的指涉物就是那個名詞所指的東西)所成的集合(set)。

作者反駁說,這種說法一定不會對,因為如果多數名詞句的主詞的意義是那些名詞的指涉物所成的集合,那麼P1的意思就會等同於P2的意思︰

P1.小夫和馬囧都很帥

P2.小夫、馬囧和當今法國國王都很帥

為什麼在上述說法之下,P1的意思會等同於P2的意思呢?因為當今法國國王不存在,於是「當今法國國王」這個名詞便沒有指涉物。在這樣的情況下,「小夫」和「馬囧」兩個名詞的指涉物所成的集合和「小夫」、「馬囧」以及「當今法國國王」三個名詞的指涉物所成的集合會是同一個集合︰

{小夫、馬囧}

如此一來,P1和P2的主詞的意義就會相同,而因為它們也分享一樣的述詞(「都很帥」),它們的意思當然會一樣。

然而,大概沒有人真的覺得「小夫和馬囧都很帥」和「小夫、馬囧和當今法國國王都很帥」這兩個句子表達了一樣的意思。因此,作者下了結論︰前面那個說法是錯的,並非當一個句子的主詞由多個名詞組成的時候,這個主詞的意思是那些名詞的指涉物所成的集合。

幽默點在哪裡呢?幽默點就是,雖然作者列名「Alex Oliver & Alexius Schmeinong」,但是這篇文章其實是Alex Oliver自己一個人寫的,「Alexius Schmeinong」是個不存在的傢伙。Alex Oliver利用作者欄又婊了自己的對手一次︰如果他們的主張是對的,那麼「Alex Oliver & Alexius Schmeinong」的意思就會等同於「Alex Oliver」。

(「Alexius Schmeinong」這個名字其實其來有自,20世紀初研究fictional objects(不存在的東西,例如福爾摩斯、獨角獸)的哲學家中很有名的一個就叫做「Alexius Meinong」)

摘自:http://callmecallme.blogspot.com/2008/05/blog-post_06.html

*     *     *

當今法國國王不存在,於是「當今法國國王」這個名詞便沒有指涉物。

若某個人在說謊,我不清楚這個理論能給我們什麼解釋。

說個題外話,當某個詞太過主觀(即已其他角度並不能指涉到某物)或不被認同,我是不是也能說這個詞不具意義?

還有,「帥」是不是比較主觀點啊?我也不懂為什麼要以「馬冏」作為這個想法的解釋。^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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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73342

這篇討論所說的,或許可以應用到黃色奈月所提到的問題

我最完整裡後再把想法放上來

好啦,顏色以後省略好嘛?

奈月︰

我幾個月前搬家時,哲學文章大概都有搬到新站。

以後如果你看到喜歡的文章,麻煩轉載新站的版本,例如這個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8/05/blog-post_3173.html

好的。

謝謝白鹿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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