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3,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3, 2008 假如對方這樣,所以也必須用不好的態度來回應他人嗎?百貨公司經理或是專櫃可以因為對方搞抱怨就可以當場亂康客戶嗎?政府機關可以因為民眾搞不清楚法律狀態亂抱怨就叫民眾太平洋沒加蓋跳一跳嗎?所以簡單來說用驕傲的態度這不是該有的態度,而這種個人修養跟禮貌必須改進。假如論壇有管理者有意要合理化這類行為我也沒意見,想當然爾這只會招至更多來訪者的反感。深藍站方人員和深藍會員並不是服務員和消費者或政府和人民的關係,你用深藍不用付錢或繳稅,深藍也沒有在賣管理人員的服務,深藍主權也不在你手中,這些管理員也是沒有拿錢的。建議你上大學後可以去選修一門叫做邏輯的課,或者你們現在新教材數學課本一年級如果還有教邏輯的話也可以讀一讀。如果讀了邏輯還不懂,你可能需要的是經濟學和政治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3,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3, 2008 深藍站方人員和深藍會員並不是服務員和消費者或政府和人民的關係,你用深藍不用付錢或繳稅,深藍也沒有在賣管理人員的服務,深藍主權也不在你手中,這些管理員也是沒有拿錢的。建議你上大學後可以去選修一門叫做邏輯的課,或者你們現在新教材數學課本一年級如果還有教邏輯的話也可以讀一讀。如果讀了邏輯還不懂,你可能需要的是經濟學和政治學。我不知道樓上的發文挑釁做什麼,我在回應某位管理顧問就已經解釋這例子主要是針對他人禮貌來做為解釋,並非是指稱你所說的什麼背景什麼一堆你所說的東西,你的發文真讓人我覺得無言的情況。我引用一次那篇文章好了。你講的沒錯顧問的確是沒有職責,我在看到這報怨主題之前問過人知道他們並沒有職責,但我舉的例子主要是針對他人的禮貌不當的行為而做出的質疑,這裡舉例並不是對於是否擁有職責等責任,而是只針對其不禮貌的行動為舉例,所以我覺得這例子還好。這裡看到了我的解釋沒有↑?在指責他人前卻都不清楚之前我的發文,那這裡實在讓人感到無言,要挑釁別人之前請先看看自身的發文是否合乎情況,否則只是讓自己更加難堪跟顯示自己的傲慢毫無益處可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但是結論就是系統部長說是資料庫損毀最後會恢復的這樣是還有問題喔= = 其實管理群真的不好當...小市民總覺得管理群太OX等到你自己來的時候就知道好不好當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我只能說,人在衰洨時,真的就忍一點吧...時機很敏感是真的,難免引發其他聯想...或許你可以考慮去燒香拜佛看看,搞不好平時造太多口業十萬人偏偏就你的帳號損毀..orz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顧問的態度問題我們會詳加檢討,希望日後能帶給大家一個滿意的解決辦法-------我想引用馬克說過的一句話,大家連續劇看太多,滿腦子都是陰謀論發文者的身份是他自己說出來的,我們原來不知道,也不會去查,何來時機巧合之說? 若我們真想因此篇文章而刪除帳號,很簡單,只要說一句無法恢復,我想樓主也無可奈何但是我們尊重會員的使用權利和匿名版的發言權,已盡力彌補系統給樓主造成的不便也提供詳細解釋但是這樣的努力如果只換來懷有敵意和錯誤的臆測,會讓我們相當心寒evenstar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簡單說是沒事找事做吃飽撐著= =對哪個人不滿在這裡說又能怎樣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好像吧只不過如果樓主真的不是因為這樣不見那我之前發言就很對不起深藍管理團隊了但是如果是我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說真的深藍沒必要做這種事情管理方面偶爾會有衝突有時顧問態度上讓會員不舒服是有可能的可以進行申訴管道如果你本身沒有太over的舉動或態度都可以獲得一個很好的交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管理群也是人大家都是志願服務你有考慮過在你出這件事之前你的態度是如何?怎麼可以不檢討自己在那邊怪東怪西=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老實說深藍根本就不可能有刪本文發文者帳號的動機為了這個十幾萬篇裡面的一篇就去砍人帳號也太不符合成本效益分析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8 不符合成本效益分析什麼鬼的我不懂但是倒是很符合衝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5,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5, 2008 如果樓上你只是來這裡打嘴砲而一點建設性都沒有的話,那我勸你閉嘴。我勸你在打嘴砲之前對深藍的體制建立基本認識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5,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5, 2008 我不想跟你吵不過我覺得你比我還砲多了= =這樣也能激怒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5,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5, 2008 喔對了剛剛到中央市民廣場看了一下好像有關這篇文章作者帳號的問題貼個連結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p=3145097#post3145097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5,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5, 2008 是說我同意樓上+1衝動當然是有可能的所以我說請你們了解深藍體制深藍是一堆管理員在工作不是一個管理員,單一管理員權力沒這麼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5,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5, 2008 你講的沒錯顧問的確是沒有職責,我在看到這報怨主題之前問過人知道他們並沒有職責,但我舉的例子主要是針對他人的禮貌不當的行為而做出的質疑,這裡舉例並不是對於是否擁有職責等責任,而是只針對其不禮貌的行動為舉例,所以我覺得這例子還好。但就算是法律顧問、或是各種類型的顧問。這也不等於說他的言行就可以跟任命他的公司或組織團體完全脫離關係吧,沒有說因為他是個沒責權的顧問他所講的ooxx都跟該組織團體無關,顧問說一些糟糕的話題然後事後要收尾說跟他們無關,我想誰會輕易相信他們所說的話語,所以這一點應該要一些人謹慎吧?順便一提,看你的發文風格我大概猜到你是誰啦(笑)。關於禮貌方面我是覺得好一點真的會比較好但是在接受許多會員的質疑聲浪之後我想微笑也笑不出來吧 :p我想只要會員不會對我們不禮貌我們也不希望擺臭臉更是有些子虛烏有的事情那更是引人生氣---------無論你是否認出我我想我都不會作任何改變=)或許與我接觸的會員太多了吧XD某位站務顧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6,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6, 2008 但是在接受許多會員的質疑聲浪之後我想微笑也笑不出來吧 :p我想只要會員不會對我們不禮貌我們也不希望擺臭臉更是有些子虛烏有的事情那更是引人生氣不過會員對你們不禮貌跟一堆奇怪的質疑這還是必須客客氣氣回話跟別擺臭臉為嘉(不過擺了也看不到),畢竟如果讓會員產生態度不好的感覺只會產生更不好的印象,終究你們在訪客眼裡還是站方的任何印象,一舉一動都很容易影響訪客的感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8 是說我同意樓上+1衝動當然是有可能的我相信深藍管理人員要砍帳號不是一道簡單的手續更何況沒有足夠理由亂砍帳號一定會受到嚴格的規範和懲罰我想深藍並不會這麼無聊 如果他們這麼做了 換來只是更多疑問和會員的指責處理群眾的壓力很好玩嗎? 衝動? 深藍又不是只有一個人在管 = =如果你說深藍像你家的BLOG 你愛刪誰的留言 憑你主觀意識 自由心證去做就好了不是嗎?但事實上她已經是一個擁有不小規模體制的機構團體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2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2, 2008 我不知道樓上的發文挑釁做什麼,我在回應某位管理顧問就已經解釋這例子主要是針對他人禮貌來做為解釋,並非是指稱你所說的什麼背景什麼一堆你所說的東西,你的發文真讓人我覺得無言的情況。我引用一次那篇文章好了。這裡看到了我的解釋沒有↑?在指責他人前卻都不清楚之前我的發文,那這裡實在讓人感到無言,要挑釁別人之前請先看看自身的發文是否合乎情況,否則只是讓自己更加難堪跟顯示自己的傲慢毫無益處可言。挑釁?如果任何人只要針對意見提出不同看法就是挑釁,你對挑釁的定義未免有點特別。我再說明仔細一點好了:假如對方這樣,所以也必須用不好的態度來回應他人嗎?百貨公司經理或是專櫃可以因為對方搞抱怨就可以當場亂康客戶嗎?政府機關可以因為民眾搞不清楚法律狀態亂抱怨就叫民眾太平洋沒加蓋跳一跳嗎?所以簡單來說用驕傲的態度這不是該有的態度,而這種個人修養跟禮貌必須改進。你之所以能夠用百貨公司或政府機關來支持你的論點,理由是因為大眾對於這兩者如果有不好的態度時,都會同意百貨和政府有錯。但是大家之所以會認為商家和政府有錯,就是因為他們存在的目的是為了服務我們,而深藍顧問卻沒有這種對等的關係。去掉這個差別,如果你今天舉一個不同的例子,例如你無家可歸想要跑進別人的私人住宅,進去就算了卻還很沒禮貌地把吃剩的廚餘滿地丟,於是他們跟你說有「本事你自己買一棟房子來亂丟廚餘」,這樣很合理吧?你講的沒錯顧問的確是沒有職責,我在看到這報怨主題之前問過人知道他們並沒有職責,但我舉的例子主要是針對他人的禮貌不當的行為而做出的質疑,這裡舉例並不是對於是否擁有職責等責任,而是只針對其不禮貌的行動為舉例,所以我覺得這例子還好。如果你讀小學時學過一點科學方法,你就應該知道,要能證明事情,你必須把所有的其他無關變因都控制成一樣,否則你無法證明大家覺得百貨專櫃和政府官員要有禮貌,是表示深藍顧問也應該有禮貌,還是因為深藍顧問根本就不是在販售服務。但就算是法律顧問、或是各種類型的顧問。這也不等於說他的言行就可以跟任命他的公司或組織團體完全脫離關係吧,沒有說因為他是個沒責權的顧問他所講的ooxx都跟該組織團體無關,顧問說一些糟糕的話題然後事後要收尾說跟他們無關,我想誰會輕易相信他們所說的話語,所以這一點應該要一些人謹慎吧?總統顧問和總統發言人是完全不相干的兩回事。你自己要認定顧問的發言可以代表全體是你自己的問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2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2, 2008 呵呵 好玩喔 顧問 ??的確不怎稀奇 比起以前 現在顧問 隨便找都有 因為人事問題 在不久之前跑出一堆 3顆蘋果以上的人 <=這些人下台後就是顧問而現在這些顧問 大都去當潛水教練原po我大概能猜的出你這講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8 最討厭就是仗著自己資深,用權威來壓人的人。其實不只論壇,很多地方都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8 刪號報復?他配嗎?最討厭用哀兵來橫衝直撞的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8 最討厭就是仗著自己資深,用權威來壓人的人。其實不只論壇,很多地方都是。顧問沒有仗著本身資深我們倚靠的是比你們更熟悉更了解論壇細部的運作 :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8 在抱怨之前先想想自己做了啥吧而且他盯你也不是代表深藍請勿把私人恩怨牽扯到全體管理群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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