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關於kuro被起訴一事~大家的想法?


各種〝網路資源〞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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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各種〝網路資源〞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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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次kuro被起訴....

象徵mp3的下載將會有〝更進一步的限制〞|

雖然不意外(這本身是算是遊走法律邊緣吧!!)

可是小弟我本身也是有在載的....=..=+

(來源不是kuro就是了...= =||)

目前只是純粹調查一下...

大家覺得這個事件可能會帶來什麼影響??

以及大家的看法~~

其實對我而言,基本上還是繼續載吧= ="

(卡通、音樂、影片等等)

說實話目前這類東西來源實在很多...

要抓目前大慨是找付費的平台下手吧!!

<p.s.>如果不能討論這個,版主請幫忙刪掉,感謝^^

現在去找yahoo新聞應該都還有資料(很多!!!)

=================================下面為新聞================================

被控侵權案  法院判KURO敗訴

TVBS新聞

繼EZ PEER之後,又有一起P2P業者KURO飛行網,被控涉嫌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做出一審宣判,認為KURO重製侵犯他人著作權,因此法院判決KURO敗訴必須賠償300萬元。

KURO飛行網,因為涉嫌提供平台讓網友上傳和下載MP3(新聞、網站、商品),負責人陳壽騰和陳國華、陳國雄兄弟,以及下載音樂的會員陳嘉惠等人,都在92年底遭檢方提起公訴。

今天法院宣辦KURO敗訴,陳壽騰被判2年,而陳國華、陳國雄兄弟,則是被判3年有期徒刑。

KURO被判有罪 法界疑慮 使用者憂心

中廣新聞

號稱目前擁有40萬以上會員的音樂下載網站KURO飛行網,因為被控提供平台讓網友上傳、下載MP3,負責人陳壽騰等三人和一名使用者陳佳惠,今天遭台北地院依照違反著作權法,判決有罪,三名負責人和飛行網還要分別被處300萬元的罰金。

Kuro飛行網被控侵權案一審被判有罪,不過,類似的P2P業者ezPeer一審卻被判無罪。對此,法界人士表示,兩起案件目前都還沒有判決確定,因此,國內還沒有統一的法律見解。

由於這次同時有一名Kuro會員也被判緩刑,這項判決引起民眾擔心下載音樂可能被告,不過Kuro表示,只要正確使用,就不用擔心被告的問題,不過並沒有具體說明什麼才是「正確使用」。至於會員資料kuro表示他們一定保密,不會外洩。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則不對訴訟法律案做出任何評論,但呼籲部分軟體業者,如果未獲著作權人授權,一但商業利益開發P2P點對點傳輸,將對著作權保護造成嚴重衝擊。

資料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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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現在發達成這樣= ="

(雖然連線速度仍然為很多人所詬病)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如果以後都不能從網路下載東西...

大家會怎樣@@?

(個人實在很難想像這種生活...一個防毒可以賣到1000多..= =||)

而且現在網路下載到底有沒有算違法??

我聽過一種說法是...

只要不要〝非法散佈〞...就不算違法..=.="

↑↑↑↑↑↑↑↑↑↑↑↑ kuro不就是一個反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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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傳說中的佐走 發表

唱片貴...

總不可能都買來聽吧

倡導版權打擊盜版的時候

應該想想消費者的能力

當然自己喜歡的歌手還是回跑去買正版的

只不過其他部分就去網路抓歌來聽了

你的說法還蠻中肯的

畢竟唱片真的有點貴

不過~還是要請各位多多支持正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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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看你怎麼想..

版權這種東西其實是很珍貴的,何況如果不約束的話,等於是棄製作人的權益於不顧.(他

的東西會相對沒人願意買版權)

網路上的東西其實問題很多,我想網路的犯罪也正在摸索時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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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真正的p2p依目前的技術是很難抓的到的...kuro其實只是無論在架構上或是理念上都和真正的p2p有出入...真正的p2p..像驢子或是bt..基本上都是沒有設計者、管理者、領導核心、使用規範的一個"完全沒有私有財產的理想世界"

其在理念上其實更接近共產,所有的資源提供者和接受者都是完全自由的..你要奉獻還是當米蟲,都取決於你自己..總之..p2p應該會是下一個社會學和經濟學研究的非常好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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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weeks later...

關於下載MP3一事,前陣子才有位女性因此被罰

但是她並沒有將下載的音樂作為營利用途

其實刑法上有一條叫做「重置罪」

上面寫只要是下載就算違法......不管是營利還是非營利用途

但是很明顯的,大家都在下載

街上人人幾乎帶著MP3隨身聽或隨身碟,戴著耳機聽音樂

如果警方真要辦人,我想全台的人幾乎都可以辦了....~"~

搞不好警察自己都在下載MP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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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months later...

我們老師說:

另一個跟KURO打官司的下載網站為什麼會勝訴

據說是她們打的廣告是你可以下載任何的東西

唯獨沒有提到下載音樂的字

且又是跟各大唱片行打官司

所以才會輸

以上言論,只是轉述

誤當成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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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weeks later...

非法複製就是違法,不管你的用途與目的

當然,如果有營利,刑法中還有額外處分

KURO是否違法,我想這是肯定的

我覺得要看你怎麼想..

版權這種東西其實是很珍貴的,何況如果不約束的話,等於是棄製作人的權益於不顧.(他

的東西會相對沒人願意買版權)

網路上的東西其實問題很多,我想網路的犯罪也正在摸索時期吧..

盜版是違法,也違反道德觀念

但其實我們可以把他看作是一個供需平衡...

當售價偏高,不當行銷時,盜版率持續上升,危害到作者

導致部分作者被淘汰,希望生存者,便提升品質降低售價

盜版率又開始下降....接著,新的作者又加入...週而復始...

或許有人認為,這該留給正常的市場機制來決定即可

意即,你爛又貴,我就不買

這固然很好,也符合理論,但我不認為正常的市場機制在任何時候都能達到制衡的作用

壟斷就是個例子,當然,這例子有點瑕疵

至於網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問題?

其實有幾個主要原因

其一,法律制定者根本性的知識不足,沒有前瞻性,不懂德網路的未來性

事實上,網路絕對不是一種方式,他會是另一個表達真實社會的方式

這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

全面性的規劃考量,設立規範來管理才是健全之道

當然,懂得人都去從商了:)

基本上.真正的p2p依目前的技術是很難抓的到的...kuro其實只是無論在架構上或是理念上都和真正的p2p有出入...真正的p2p..像驢子或是bt..基本上都是沒有設計者、管理者、領導核心、使用規範的一個"完全沒有私有財產的理想世界"

學弟,好像不是這個樣子...

P2P原先的意思是,沒有傳統的主從式架構,就是沒有主機 沒有客戶端

資料都是在使用者間傳輸,照這個定義,KURO也是如此

emule bt都是有核心設計團隊:) 怎麼會沒有呢^^

只是他們是開放性通訊協定與open source罷了^^

喔,對了,現在要抓P2P是依如反漲

只有少不份的會將資訊編碼再傳輸

只是要不要抓而已:)

bt跟emule都要一台server當作聯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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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點共產的感覺沒錯,但發明P2P的人是很信資本主義的,他認為這樣可以增加競爭,淘汰一些沒有實力的歌曲、影片,避免壟斷。

法官判Kuro違法的理由是「可以搜尋、下載到有版權的檔案」,這個理由很爛,要是這樣網路通通不要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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