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訂購外食與解除禁令方法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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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我在關於體育課穿其他服裝卻被抓的那個討論解釋了

我們讓一個討論有它專屬的位置吧~

首先,死射先生雖然是我朋友

不過還是當個壞朋友拿他的回應來當例子吧(你會原諒我的吧>︿<)

其實死射先生說的都還只能算"推論"的階段喔

那還不能當作真實情況喔~

畢竟死射先生沒有真的去找老師訪談或是調查學校情況

所以那些推論並不能代表老師們真正的想法呢!

(不過學校便當"相較之下"很不好吃也的確是事實啦 可是因為沒有找人確認過所以也不能真的說原因就是如此)

然後給"泯伈佐"學弟

雖然是回話不過也別說學長傻喔~

這是基本的禮貌︿︿||

(不過感覺你很適合加入糾察隊!?)(這是褒獎 別無意思)

首先就先就學校的立場吧

因為那些廠商有簽約

所以學校找的到人

而開放學生訂外賣

因為範圍太過廣闊 追朔起來有相當難度

(再說 學生自己訂的外食為什麼出事卻要學校調查呢)

(雖然我們學生總說自己會負責 不過這種是一定會扯到校方的 非關學生自己怪不怪罪學校 這是輿論的問題)

不過其實這種事情有相當多的模糊地帶就是了

畢竟

一天當中 滿少人只吃一餐的 難免會吃些零食或什麼的

其實這也有追朔的困難 有時候真的要證明"就是因為吃這家才中毒的啦!"滿難的 照體說也不會有店家願意承認

所以說

禁止學生訂外食 這是一種保障 儘管這是一個很不方便的保障

但設身處地 當我們身為負責人時 "我們真的願意去以自己的清白作賭注"嗎?

這部份還是個未知數喔~當下說好的我們也不能保證真正遇到時會如何處理的

還要再次強調 這非關學生願不願意追究(如果學生自己認栽)

而是來自其他地方的壓力(家長 媒體 教育部。。。之類的)

我覺得

如果真的要訂

首先必須要有"店家給的切結書"保證他們食物不會有問題以及有問題他們會負責

其實泯伈佐學弟的想法我不反對啦

不過遇到這種事總會需要去"討債"的 跟學校簽 對自己"自身"的權益保障仍然不夠喔

然後 店家要給學校這個聲明 並獲得學校的承認

這樣子出事才找的到人

畢竟出事的時候 我們要先考慮到自己!(這是真的>"<)

然後

如果買他們的食物一定要有收據

這也是追朔的方法

然後

要拿之前要給學校看收據才可以拿

學生給的切結書只是學生單方面不追究感覺好像有點單薄

而且算是比較消極面的吧~

如果能夠讓一個店家對自己的食物保證:

其實想想看這有多好

當我們敢對學校做保證 表示對自己食物的安全有很高的信心

其實這也會讓我們學生對該店家有信心的

無形中也是為自己客源增加的方法

如果不考慮到現實面的很多問題的話其實是滿樂觀的事啦~

不過這個辦法也是我邊看大家的回覆邊回應的時候想的

或許還需要多加考慮啦

不過有個討論總是個開始嘛 =ˇ=

大家共勉之!!!!!

PS目前這些"從學校的立場"都只是我個人猜測

還不代表學校真正的說法

至於之前答應要給大家的我有在找教官催 大家多給些時間吧>"<

然後也回一下天行者(這部份算是我自己的感慨吧)(雖然這跟你的話沒太多關聯)

我常覺得很多事情沒什麼推動或沒什麼用

有時是因為響應的人太少 或是沒什麼給實質的幫助

畢竟武陵人都是要衝學業的

有想法

但都只能從深藍的留言上得到鼓勵

實質層面卻沒多少人也響應去找學校

最後難免孤掌難鳴 乾脆放棄

這應該是我們許多學生運動失敗的原因

所以

大家如果支持的話

也多提供些想法(當然實際的幫助會是最好)

這樣子許多活動才可以繼續下去阿︿︿

自認為我目前提給學校的幾個想法都跟我們自身滿相關的。。。

其實我覺得我們很多學生的想法很棒的

只是停留在最初的構想 沒經過詳細的計畫

有些可惜耶

或許是因為討論的不夠深入吧

畢竟牽扯下去還要顧及到許多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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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泯伈佐"學弟

雖然是回話不過也別說學長傻喔~

這是基本的禮貌︿︿||

(不過感覺你很適合加入糾察隊!?)(這是褒獎 別無意思)

話說

我先對我的失言說聲抱歉

(不過我看不懂下面的褒獎,是在褒哪方面的= =?)

首先就先就學校的立場吧

因為那些廠商有簽約

所以學校找的到人

而開放學生訂外賣

因為範圍太過廣闊 追朔起來有相當難度

(再說 學生自己訂的外食為什麼出事卻要學校調查呢)

(雖然我們學生總說自己會負責 不過這種是一定會扯到校方的 非關學生自己怪不怪罪學校 這是輿論的問題)

所以

縱使開放

1或許開放的不會多

2或許開放後卻一樣難以追查

(如果說,出事了,我想學校會樂意提供我們幫助的  PS而非因我們而受輿論攻擊

不過其實這種事情有相當多的模糊地帶就是了

畢竟

一天當中 滿少人只吃一餐的 難免會吃些零食或什麼的

其實這也有追朔的困難 有時候真的要證明"就是因為吃這家才中毒的啦!"滿難的 照體說也不會有店家願意承認

而且

若是出事是慢性的呢?

像毒奶粉事件

久了才發現呢?

說真的

出事很難查

所以說

禁止學生訂外食 這是一種保障 儘管這是一個很不方便的保障

但設身處地 當我們身為負責人時 "我們真的願意去以自己的清白作賭注"嗎?

這部份還是個未知數喔~當下說好的我們也不能保證真正遇到時會如何處理的

還要再次強調 這非關學生願不願意追究(如果學生自己認栽)

而是來自其他地方的壓力(家長 媒體 教育部。。。之類的)

我想提個問題

就是

如果學生 家長

都願意自己認栽

不宣揚呢?

(這是個有點題外的問題,畢竟現在很少家長看到自己而女出事沒反應

我覺得

如果真的要訂

首先必須要有"店家給的切結書"保證他們食物不會有問題以及有問題他們會負責

其實泯伈佐學弟的想法我不反對啦

不過遇到這種事總會需要去"討債"的 跟學校簽 對自己"自身"的權益保障仍然不夠喔

然後 店家要給學校這個聲明 並獲得學校的承認

這樣子出事才找的到人

畢竟出事的時候 我們要先考慮到自己!(這是真的>"<)

是我考慮不周

不過這也是需要討論的原因所在

希望我們能討論出沒有缺點

也可以讓大家都服氣的方法 ︿︿

學生給的切結書只是學生單方面不追究感覺好像有點單薄

而且算是比較消極面的吧~

如果能夠讓一個店家對自己的食物保證:

其實想想看這有多好

當我們敢對學校做保證 表示對自己食物的安全有很高的信心

其實這也會讓我們學生對該店家有信心的

無形中也是為自己客源增加的方法

如果不考慮到現實面的很多問題的話其實是滿樂觀的事啦~

現實面的問題是?(目前我的腦袋還想不到 請指教

請提出

好方便討論

至於之前答應要給大家的我有在找教官催 大家多給些時間吧>"<

話說

我想問一下題外問題

你問的教官是哪位?

以上 一樣是我個人見解  如有不周 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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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感覺比較少學弟是會試著從其他的角度想問題

不過因為感覺直接說你滿適合加入糾察會有諷刺的意思所以加入這麼個補充~

其實我是把事情分成不同層面呢~

學校願意幫助我們 不過輿論仍是會攻擊

不過有時媒體一抓到這類事情變滿急著要報導

我認為有時攻擊不會只是單方面的學生對學校或是家長對學校

感覺很複雜 不太會解釋那感覺 不過壓力並非只有我們表面看到的那樣

又或著向學校的更上層如果關切的話

那麼老師們又得要解釋啦......

至於學生家長願意自己認栽嘛...

那學校理當是沒太多立場管 不過畢竟算是少數

而且也一樣得先向學校報告阿~~~不然出事了學校一開始不是仍在著急?

現實面阿...

因為很多東西 即使是手寫也不見得有絕對的保障(有時還是可以翻臉說那不是自己寫的)

如果真的要求個心安就最好要有更多程序 像是找有公信力的公證人之類的

另外還有像真的有收據的話 那又要如何簽呢 學生是在校內阿~

然後店家又要如何送進學校可能又需要跟校方商量

學生的訂單會不會造成自己在其他方面(畢竟店家不是只有供給學生)受到影響...

這方面對學生而言太過複雜了

我也不懂 也或著店家不需要考量到那麼多

但也是一樣那句話 沒調查過誰知道呢?

至於教官的問題阿(茶)

本來是請柳久榮教官幫忙

不過後來是請傅大中教官

因為他是生活輔導教官

滿多學生相關的事是由他負責

所以便請他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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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定外食的動作

會不會影響上課也是學校考慮的範圍之一

說的也是

會因為

"今天吃甚麼?"

而分心於課業

最後 我忽然想到我沒表明立場=ˇ=

我是不贊同訂外食 

我大推合菜喔~

合菜菜色多 而且常常全班吃完還是會有剩

就可以吃多一點=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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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對。。

其實在這裡喇賽是喇賽

真的要人到學校去找教官說這些,我看可能沒幾個人會想=  = 

好吧我承認我算是一例><

合菜應該真的不錯

雖然還沒吃過

不過應該快吃到了。。。

耶學長你知道天行者!!!

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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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對。。

其實在這裡喇賽是喇賽

真的要人到學校去找教官說這些,我看可能沒幾個人會想=  = 

那麼既然現在有人願意去找教官說

那麼何不一次討論清楚

然後跟教官反應呢?

討論該繼續

請踴躍發表自己的意見或想法

你的意見或好或不好

說出來討論

讓不好的修改成好的

讓好的晉升成更好的

這才是討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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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針對上一篇文章中泯伈佐學弟的話做一些回應。

並且在此提出一些對於問題根源的看法。

也或許你根本找不到人

也或許你根本不知道是哪家造成的

這邊其實有點令人匪夷所思。

絕大多數的外食訂購都是由學生自行連絡商家進行訂購的,

而訂購的完成則需要菜單、電話這兩項最重要的要素。

交易過程涉及的只有商家及學生兩者而已,

為什麼還會找不到人?

為什麼還會不知道是哪家?

是的

幾乎所有老師都不是買學校便當

但是

他們吃出問題他們自己會負責

PS老師可以上課去買便當阿,你再傻甚麼?

我想這可能關係到學生自己的問題。

假設今天自行訂購外食而導致出事了,

當打算追究起責任來時,學生是否總是一味的丟給父母親來著手進行呢?

又若希望藉由父母相較於學生擁有比較大的發言權來進行責任追究等等,

學生難道不應該事先告訴父母店家的相關資訊嗎?

還是全部交給父母,即使父母單純又直接的找上學校,也無所謂?

是的

或許學校的便當真的不衛生

但是至少出問題

學校可以找的到人

如同前面所述,學生自行訂購外食,

理應清楚是哪個店家,什麼時間等,

而不是冀望學校能全部知悉。

且如果以「不衛生也找得到人」來當作理由,

實在也令人困惑。

如此校方立場究竟是積極還是消極?

是的

家長都會怪到學校

這是一種極度不負責任的態度。

學生自行訂購外食,

就應該了解並且告知父母問題在於店家,

追究也該從店家開始,

而不是學校。

當然一定會有人認為上面提出的觀點皆是最理想的狀態。

現實中一定有很多學生,當自己吃出了問題時,

就只交給父母,彷彿自己什麼都不知道,一切與自己皆無關係。

有鑑於此,學校才會有了禁訂外食的這項規定,

只因不同的學生處理事情的方法皆有所不同。

所以其實規定的起因可能並不完全是學校單方面的思考角度,

而是學生自業自得所致(不懂得為自己負責的學生)。

所以其實問題的本身很可能只在學生自己而已,

學生卻容易將其設定成學校的問題(規定失當)。

另外有關於追究的部分,

基本上劈頭就找學校個人認為是既沒效率又不理智的一種解決方法。

如同我在上一篇文章簡單提到的消基會、消保會及衛生局,

都是相形之下可能更具效力的解決路徑,且也有相關法源依據。

例如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抽查食品業者之作業衛生及紀錄;必要時,

並應抽樣檢驗及查扣紀錄。對於涉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五條、中

央主管機關依第十條所定衛生安全及品質標準或依第十二條所定食品添加

物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之規定者,得命暫停作業,並將涉

嫌物品封存。

有時候或許解決的方法其實很多,有時候甚至唾手可得,

端看你有沒有想到,願不願意,想不想試而已。

另外引述小六的部分文章摘錄。

畢竟死射先生沒有真的去找老師訪談或是調查學校情況

所以那些推論並不能代表老師們真正的想法呢!

(不過學校便當"相較之下"很不好吃也的確是事實啦 可是因為沒有找人確認過所以也不能真的說原因就是如此)

其實這是一個蠻有趣的提議(笑)。

根據泯伈佐學弟的話,

不如找機會好好「民意調查」一下是否有老師於上課時間購買合作社的餐盒。

首先就先就學校的立場吧

因為那些廠商有簽約

所以學校找的到人

而開放學生訂外賣

因為範圍太過廣闊 追朔起來有相當難度

(再說 學生自己訂的外食為什麼出事卻要學校調查呢)

(雖然我們學生總說自己會負責 不過這種是一定會扯到校方的 非關學生自己怪不怪罪學校 這是輿論的問題)

通常店家之間菜色自然有歧異(不然就像連鎖店了),

所用的材料也有所不同,材料來源更是不同。

所以,除非是那一帶的環境本身有問題而導致在該地開設的所有店家,

食材皆受到汙染,否則不同的班級,

不同的訂購店家及來源卻集體發生食物中毒相信是不常見的,

因此範圍便可大幅縮小。

另外這邊也提到了上面我的觀點,

所以問題本身很可能只是部分學生的不成熟罷了。

通常針對這類事件的輿論往往都來自父母,

而由學生自行訂購外食所引起的事件,父母的怪罪則可能間接或直接來自學生自身說明的不清楚。

所以沒有學生不理智的全盤交給父母處理,

相信就不會有多數來自父母的輿論之產生(當然這是理想)。

不過其實這種事情有相當多的模糊地帶就是了

畢竟

一天當中 滿少人只吃一餐的 難免會吃些零食或什麼的

其實這也有追朔的困難 有時候真的要證明"就是因為吃這家才中毒的啦!"滿難的 照體說也不會有店家願意承認

零食跟一般小吃店業者的不同在於,

零食是由工廠製造,並且有品牌等等,

而上架也需要通過食品認證等(當然店家可能也需要)。

此外,零食是一種運銷全國的商品,一次出貨的數量也很多(所以毒奶粉產品的回收才會困難)。

所以,若有食物中毒的情況發生,則不可能只有一間學校,甚至一個班級的少數人發生。

許多店家的確不願意承認,所以才常常需要食品樣本的送檢及受害人排泄/排遺物的化驗。

還要再次強調 這非關學生願不願意追究(如果學生自己認栽)

而是來自其他地方的壓力(家長 媒體 教育部。。。之類的)

如同前面所述,自行訂購外食的學生理應有義務向父母說明清楚。

另外小數量人群的中毒基本上媒體不太有興趣,

上新聞的往往都是學校便當的不衛生導致大量學生集體中毒甚至送醫。

我覺得

如果真的要訂

首先必須要有"店家給的切結書"保證他們食物不會有問題以及有問題他們會負責

這是一種方法。

然後

如果買他們的食物一定要有收據

這也是追朔的方法

然後

要拿之前要給學校看收據才可以拿

這可能是一種最有效的方法。

另外......

而且

若是出事是慢性的呢?

像毒奶粉事件

久了才發現呢?

說真的

出事很難查

其實這邊感覺有點無限上綱......。

引用維基百科中食物中毒的定義及解釋:

食物中毒,是指攝入含有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或把有毒有害物質當作食物攝入後所出現的而非傳染性的急性或亞急性疾病,屬於食源性疾病的範疇。

食物中毒既不包括因暴飲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腸炎、食源性腸道傳染病(如傷寒)和寄生蟲病(如囊蟲病),也不包括因一次大量或者長期少量攝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質而引起的以慢性毒性為主要特徵(如致畸、致癌、致突變)的疾病

因此毒奶粉應該不適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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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Deadshot 學長提供的意見與看法

這邊其實有點令人匪夷所思。

絕大多數的外食訂購都是由學生自行連絡商家進行訂購的,

而訂購的完成則需要菜單、電話這兩項最重要的要素。

交易過程涉及的只有商家及學生兩者而已,

為什麼還會找不到人?

為什麼還會不知道是哪家?

關於這段我想你可能搞錯我的意思了

找不到人 是因為 有些不良的業者

出事可能就逃了 你找不到人負責

不知道是哪家 則是因為你總不可能只有吃那家吧

不過因為

引用維基百科中食物中毒的定義及解釋:

食物中毒,是指攝入含有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或把有毒有害物質當作食物攝入後所出現的而非傳染性的急性或亞急性疾病,屬於食源性疾病的範疇。

食物中毒既不包括因暴飲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腸炎、食源性腸道傳染病(如傷寒)和寄生蟲病(如囊蟲病),也不包括因一次大量或者長期少量攝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質而引起的以慢性毒性為主要特徵(如致畸、致癌、致突變)的疾病

因此毒奶粉應該不適用於此。

所以第二點 我想是我錯了

我想這可能關係到學生自己的問題。

假設今天自行訂購外食而導致出事了,

當打算追究起責任來時,學生是否總是一味的丟給父母親來著手進行呢?

又若希望藉由父母相較於學生擁有比較大的發言權來進行責任追究等等,

學生難道不應該事先告訴父母店家的相關資訊嗎?

還是全部交給父母,即使父母單純又直接的找上學校,也無所謂?

不過

就是有"把問題丟給家長,然後自己甚麼事都不做(甚至連因果說明清楚)"的人

所以才會出問題阿

如同前面所述,學生自行訂購外食,

理應清楚是哪個店家,什麼時間等,

而不是冀望學校能全部知悉。

且如果以「不衛生也找得到人」來當作理由,

實在也令人困惑。

如此校方立場究竟是積極還是消極?

我的發言並不代表學校立場

那僅是我個人看法

或許是我個人想法比較消極的緣故吧

這是一種極度不負責任的態度。

學生自行訂購外食,

就應該了解並且告知父母問題在於店家,

追究也該從店家開始,

而不是學校。

當然一定會有人認為上面提出的觀點皆是最理想的狀態。

現實中一定有很多學生,當自己吃出了問題時,

就只交給父母,彷彿自己什麼都不知道,一切與自己皆無關係。

有鑑於此,學校才會有了禁訂外食的這項規定,

只因不同的學生處理事情的方法皆有所不同。

所以其實規定的起因可能並不完全是學校單方面的思考角度,

而是學生自業自得所致(不懂得為自己負責的學生)。

所以其實問題的本身很可能只在學生自己而已,

學生卻容易將其設定成學校的問題(規定失當)。

同上述

只要訂外食出問題的人裡面

有一個人是這種"不懂得為自己負責任"的學生

就容易引起媒體的報導並引發社會的輿論

另外有關於追究的部分,

基本上劈頭就找學校個人認為是既沒效率又不理智的一種解決方法。

如同我在上一篇文章簡單提到的消基會、消保會及衛生局,

都是相形之下可能更具效力的解決路徑,且也有相關法源依據。

例如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抽查食品業者之作業衛生及紀錄;必要時,

並應抽樣檢驗及查扣紀錄。對於涉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五條、中

央主管機關依第十條所定衛生安全及品質標準或依第十二條所定食品添加

物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之規定者,得命暫停作業,並將涉

嫌物品封存。

有時候或許解決的方法其實很多,有時候甚至唾手可得,

端看你有沒有想到,願不願意,想不想試而已。

是的

但是你想得到

不代表所有人都想得到

否則就不會有"家長找到學校來"這種類似的事情發生了

如同前面所述,自行訂購外食的學生理應有義務向父母說明清楚。

另外小數量人群的中毒基本上媒體不太有興趣,

上新聞的往往都是學校便當的不衛生導致大量學生集體中毒甚至送醫。

我相信

若是小數量的人群中毒

而那裡面有你所謂"不成熟"的學生的話

我想媒體還是很樂意報導的

以上  是我個人見解  如有不當 請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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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 感謝死射大人(不過我年紀比你大一點點就是了)沒有指責我呢>"<

我還是覺得 畢竟事情是這樣 不過大家解釋不同(就像歷史解釋和歷史事實不同)

然後 或許和學弟的意思不同

(不同的話就當我個人的解釋吧)

有時不乾淨的食物 影響不是顯而易見的

因為不乾淨的東西有時候是因為"累積"才出事的

而大家是直到出事了才知道擔心(畢竟之前覺得很安全)

但那時因為你"長時間"的食用

可是你不能保證不是因為你吃的其他東西造成的

所以難查

不過也要幫死射講講話

如果硬要深究的話...世界上可能你沒有一天吃的食物是可以安心的

這樣子的確會搞的什麼東西都有些潛在的危險因素

是有一點過度上綱

或許學弟想要講求的是"最安全" 不過當討論到這個地步的話

那種所謂"潛在的危險"可能會讓我們連學校便當都不能吃 因為不夠安全

其實

既然是行動就一定伴隨著風險的

所以

不管是訂外食 還是吃學校便當都是一樣有風險的(這樣講感覺就有點危言聳聽了)

不過因為製作便當的廠商有給自己的食物下保證

所以"感覺"出事率會低一點 但其實就某種程度來說風險其實也不會比外賣低多少?

那為什麼要保證呢?

因為"你敢保證 你就得敢負責"

基於便當廠商的保證說有能力負責

所以我們認為他是安全的 即使有危險 也可以找他們索賠

(他們照理說也會為了他們的保證努力做好)

而外賣太過浮動 所以沒有辦法掌握(畢竟每個人每天想吃的食物不同)

所以外賣對學生自身不夠有保障

然後問題又是如何鬧大呢?

恩...其實這部分我又有些想要再另外開一篇文討論耶

(但應該是不會吧 如果很想討論到是可以問我 我即時通跟深藍的帳號一樣)

我覺得

問題還是一樣出在學生 而學生應該要多一點成熟(一時之間找不到最恰當的字眼)

常常我們學生都保證著我們會顧好自己

但捫心自問

有多少人是每次訂外賣前都會打電話跟父母報備呢?

有多少人有確實確認過該店家的衛生?

然後父母不知情(是學生自己訂的)

看到自己的兒女出事

要找個周全的方法(其中之ㄧ便是找到肇事者 不過有時可能就是自己的兒子)

這是情有可原

那麼

如果學生要訂外賣

學校為什麼不阻止呢(除非他們是偷訂)

那麼學校的解釋又該是如何呢?

因為如果開放又出事 便是學校該對自己沒有善加管理負責

不過這似乎又回到那個迴圈了

學生們有時是該負責任點

如果是自己想訂

那麼出事時就該對自己沒有好好選擇負責

如果我們連對自己都不夠負責 我們要怎麼說學校不重視我們的權益呢?

是我們還在一年級的時候吧 死射

我們曾經討論過媒體

最後我們得到的結論(那時我被你說服囉)

我記得沒錯的話應該是

"媒體有時把內容刻意擴大 有時是為了迎合這個現實面的需要 不見得是他們的錯 身為視聽人的我們也該負責 而不想看的人就選擇不要看吧 讓他們收視率減低是最有效的方式"

所以阿

有時後一件小小的是有時經過媒體的渲染後 會變的離奇的可怕

再舉一個中國的故事的例子吧

曾經有人 咳嗽的時候 咳出了一絲像鵝絨般的血絲

然後鄰居告訴朋友 他吐出像鵝毛一樣的血

然後不久之後傳成了"那個人吐出一條鵝毛"

最後又變成了"他吐出了一隻鵝!!!"(這比超級賽亞人還誇張吧= =")

所以

有時後媒體小小的加油添醋

經過我們試聽人的解讀

再一次的經過媒體

然後再進入我們試聽人的眼睛

有時事情就往往變的與本來相差甚遠了

這是媒體可能把事情吵大的原因

然後當然 杜絕的方法在於 我們學生要夠成熟到能自己處理好自己的問題

有時候 大規定的出現往往是迫於無奈 無奈於一些小小的群體持續的犯錯(即使是散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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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還有一個觀點也想講一下

可能合菜真的會比較好吃吧

不過有時考慮一下二三年級的學長姐

便當也吃了一兩年了

而坦白說 即使很好吃

但一直吃類似的菜色難免會有些膩

尤其像我的國中賣的咖哩飯和鐵板面和炒麵跟高中是一樣的

這樣的話到高三我已經面對咖哩飯六年了!! (似乎連許多好朋友都很難像這樣一直見面呢)

而且到合作社買便當有時會有便當被搶光的風險

(有次我就曾眼睜爭看著最後一個便當被拿走阿 拿走的人還鬆了一口氣說 還好拿到最後一個QQ)

從這些想法

訂外賣是其有來自的

所以我不反對外賣(事實上沒吃過外賣的學生在學生裡也算是相對的少數吧)

不過禁止外賣總是個規定

在它正式解禁之前都是個有效的規定

所以我們能做的就是盡量想辦法讓他解除啦~~~

只要能多幾個人受益(因為就算解除我們能用的時間也不長了)

都是值得高興的

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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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 好長... 整個沒時間去看...

我順便提一點~

其實啊 像我們高三放學留下來晚自習...

都是吃學校附近那幾家...

基本上有問題也早就都吃下去啦~~~XD

另外呀

如果開放出去外面吃的話(好像有點離題啦)

其實還有個問題就是 學生幾乎"不"可能30分鐘內回教室

(看暑假的情況就知道啦~)

到時候午休很難管理

也有可能會拖到下午第一節的課...

(有些人就是很會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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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不乾淨的食物 影響不是顯而易見的

因為不乾淨的東西有時候是因為"累積"才出事的

而大家是直到出事了才知道擔心(畢竟之前覺得很安全)

但那時因為你"長時間"的食用

可是你不能保證不是因為你吃的其他東西造成的

所以難查

這邊前面我有引述維基百科記載中對食物中毒的定義與解釋,

參考一下。

其實

既然是行動就一定伴隨著風險的

所以

不管是訂外食 還是吃學校便當都是一樣有風險的(這樣講感覺就有點危言聳聽了)

不過因為製作便當的廠商有給自己的食物下保證

所以"感覺"出事率會低一點 但其實就某種程度來說風險其實也不會比外賣低多少?

說實在其實要分出學校便當跟外食的追究難度和風險等等,都是很難的。

學校便當雖然可直接找到廠商,但不代表真的出事時,對方不會大擺空城記。

外食的話由於顧客來源不僅包括學生,還包括社會人士,

與其擔心會不會剛好就是學生「中獎」這種假設性問題,

不如思索若會出問題,可能早該是時間安排自由的廣大社會人士首當其衝了。

那為什麼要保證呢?

因為"你敢保證 你就得敢負責"

基於便當廠商的保證說有能力負責

所以我們認為他是安全的 即使有危險 也可以找他們索賠

(他們照理說也會為了他們的保證努力做好)

而外賣太過浮動 所以沒有辦法掌握(畢竟每個人每天想吃的食物不同)

所以外賣對學生自身不夠有保障

如同前面所述,其實學校合作的廠商也並不是沒有事後不負責的風險存在。

我覺得

問題還是一樣出在學生 而學生應該要多一點成熟(一時之間找不到最恰當的字眼)

這就是前面所述可能的問題癥結了。

"媒體有時把內容刻意擴大 有時是為了迎合這個現實面的需要 不見得是他們的錯 身為視聽人的我們也該負責 而不想看的人就選擇不要看吧 讓他們收視率減低是最有效的方式"

水果日報是最典型的例子(笑)。

順便還有一個觀點也想講一下

可能合菜真的會比較好吃吧

實際訂過合菜後,其實也有許多問題,雖然不見得都很嚴重。

例如訂購基本條件的規定人數就常常無法滿足,導致想吃合菜的人仍吃不到。

又不同的班級,不同的人,不同的男女比例組成,

食量與最後剩下來的食物量也會不同,

因此對一些可能食量比較小(沒吃完的菜比較多)的班級,

就常會出現一些不經詢問便擅自「搭便車」的人。

雖然有人會認為,既然那些沒吃完的食物回收後也是成為廚餘,

倒不如給那些搭便車的人吃也無所謂,

但仍有數量不小的人對此感到反感,

尤其當班上有些食量奇大無比又一點禮貌都沒有的人,

拿著自己剛吃完的空便當盒,

大把大把,大匙大匙地把剩下來的合菜通通夾進自己的便當盒享用時,

就更是令人不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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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相較"下要出事或許比社會大眾不容易

但不能夠討論到跟社會人士的安全作比較吧~~

雖然很沒人情

但他們出事是他們自己的事

我們出事也一樣

這兩個在我眼裡是獨立事件 互不干涉的

所以...

其實所以要怎樣我現在也不能說清楚啦

畢竟學校要的到底是什麼我們也不確切知道

(呀!我忘記找教官要東西了ˊˋ)

如果我們當中有人有辦法的話

就找找學校裡哪個機關負責這些事\

問問他們對於同意訂外食至少有哪些底線吧~~

PS死射你那個合菜的例子是私心阿!!!

雖說那位某陳姓同學(在三年級真的有一點點惡名昭彰)的行徑的確滿糟糕...

PPS說到水果日報 其實我覺得因為它比較不容易受到政黨影響 有時候反而也是比較中立的呢(而且他們的體育版不錯) 當然也是有許多地方很不好就是了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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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定食

我忽然想到個辦法(雖然實行起來可能有難度

就是

我們來募款,在學校用間餐廳=ˇ=

不過問題挺多的就是了

像是要用哪當餐廳?或者說要蓋在哪?

要學校自己開火

就要請廚師

那請?請的錢從哪來?  等

不過我覺得

如果用起來

應該會不錯=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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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跟哪個校方人員聊天(忘記是誰了)

他說之前網球場那邊再整修時有想過要不要把其中一塊網球場用來當餐廳

結果好像是又考量到運動的學生會反對

還有募款的困難(蓋一棟房子的錢錢很多呀~ Q0Q )

不過真的用起來或許會滿值得開心的(因為便當是熱的!熱的!!!)

武陵附近都被建商蓋房子了不太可能再擴展校地吧

校內感覺空間已經有些不夠用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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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打這麼多字害我都不想看惹..

不過也不用一直催教官臘

有理由你們還是不會罷休的

不罷休還是不會讓你們定的唷

因為有很多的原因

而且就算給我們定外食

吃到最後也不知道要吃什麼

而且你能想像全校都在門口等外食的盛況媽?

何等的可怕

而且萬一有人拿錯怎麼辦?

又會有很多很多的問題

沒過多久定外食就是一個非常麻煩的事情了

真的想吃什麼東西

等放學在去吃嘛..

不為了這些東西爭論了

除非只是為了反抗公權力

真的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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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打這麼多字害我都不想看惹..

不過也不用一直催教官臘

有理由你們還是不會罷休的

不罷休還是不會讓你們定的唷

因為有很多的原因

而且就算給我們定外食

吃到最後也不知道要吃什麼

而且你能想像全校都在門口等外食的盛況媽?

何等的可怕

而且萬一有人拿錯怎麼辦?

又會有很多很多的問題

沒過多久定外食就是一個非常麻煩的事情了

真的想吃什麼東西

等放學在去吃嘛..

不為了這些東西爭論了

除非只是為了反抗公權力

真的無聊..

唉呀呀~~~同學你這樣真讓我難過QQ

我不是為了反抗公權力這樣的

關於外食這個問題阿...感覺從高一看到高三了(甚至自己也偷偷訂過ˊ"ˋ)

可是大部分都是見到同學以私底下謾罵的方式處理

不然的話

便是犧牲其他的時間去拿  反而影響更多上課的時間

所以我才希望大家可以試著用比較理性的方式和學校溝通並找出大家都接受的平衡點的

但既然提出這個想法我必須先以身作則才會試著提出一些意見的

而且既然你說很多理由。。討論(不是爭論)的字當然也會很多阿~

唉唉~不過真的要反對永遠都有理由的啦

只是比較之下我寧可我們願意去用正確的方式討論

而不是被抓之後在只是下面一直罵

這是我提出的本意啦~希望你能接受︿︿

PS我最近終於有機會吃合菜了,真的比想像中好很多啊!!可以推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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