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u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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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trausing

  1. 但總感覺

    紅的只會是名字

    改名後不久

    大概會有人問起:「新北市不是有個新北一中嗎?在哪啊?」

    其實也有人不知道板橋高中在哪(不是指不知道怎麼走 是不知道位於板橋)

    也是啦

    還有壞處是,板橋高中四個字的歷史

    可能會被永遠遺忘

    好處是可能把松山幹掉XD

  2. 請推薦大腦開發和大腦結構的書籍?

    還有要如何改善記憶力,要如何促進自己圖片記憶能力上升?

    你得先了解大腦的構造、運轉機制是什麼

    在來談怎樣改善記憶力

    否則坊間一堆胡說八道改善記憶力的書籍通常沒什麼根據

    也不一定有用

    洪蘭翻譯推薦的書籍

    全部去看一次就夠了,他翻譯的書籍都很有品質

    大腦當家

    大腦開竅手冊

    大腦秘密檔案

    等等

  3. 把標題從建中生改成高中生會比較好嗎....?

    我的意思是,既然都不希望因個人的行為影響到群體,那又擴大到更大的群體,會比較好嗎?我沒別的意思。只是標題改成"高中生道德淪喪"<--也沒有比較客觀吧......

    另外

    為什麼每次黴體妓者報導的都是"很久"以前發生的事阿......這樣感覺他們很沒有效率= ="

    我到覺得該反思的是閱聽人

    人手一份爽報蘋果= =...

    我有認識一些記者一開始也很有理想

    但主管不能接受他們的新聞,一定要添油加醋才行

    據她們的說法是

    不炒作的話=>沒人看=>沒錢賺=>沒飯吃

    如果閱聽人除了罵罵以外,還可以抵制那就更好了。

    話說有沒有學弟可以pm給我懶人包呀

    到底是做了啥處分? 為什麼輔導室如此處分有道理的原因?事發多久了?

    板上文章都太含糊我看不太懂。

  4. 最近有打算要創哲學思辨社

    請問可以上些甚麼哩

    盡量別太深奧,但也別太淺

    我找的指導老師打算看電影

    可是社課時間看不完一部,會浪費時間

    我個人傾向分析哲學

    會以時事或政策...等來討論

    還打算介紹各個主義流、道德倫理...等

    不過不知道內容可以有甚麼

    把哲學雞蛋糕讀懂就夠威了

    加上上面推薦的哲學普書

    夠講個一年半

  5. 上文寫到提出"自訴"二字只是筆誤, 我的意思是提出告訴. 對於引起不必要誤會個人感到很對不起, 我會修改為原文為提出告訴.

    至於網上罵來罵去個問題....如果這件對罵一事沒有上報紙, 假設檢察官不知道. 您我也都不知道, 也就不存在要不要主動調查的問題. 因為他沒有得知罪犯事實. 這就和網路上罵來罵去的事情發生, 檢察官不見得會知道 (也許某檢座上網時剛好看到了, 但是他決定當沒看到, 那我們當然也不能要求他怎麼樣).

    至於這件事和網上罵來罵去的差異, 我認為最大的區別在於三點.

    1, 已被報紙寫出

    2, 潛在受害人的人數.

    3, 對女學生進行偷拍犯罪的對社會的危害程度

    這一件事情被報紙寫出來了, 而且如果報導內容是真, 受害人不只一人, 而是可能數十人, 則有司就不能, 也不宜再當作不知道. 再說了, 如果說被偷拍的學生中有未滿十八歲的,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主管機關本來就可以獨立追訴.

    所以這是這件事被報紙寫出來後的最大差別. 或許有人會推斷, 也許媒體記者, 又或將此事告知媒體的人的意圖, 就是希望引起外力的介入. 個人完全無法得知此事件幾位朋友從其他管道聽到的內情如何, 也無意評斷這種想把該作公開造成外力介入意圖在這件事情上居心的對錯. 但是若純就媒體將此事報導出來符不符合新聞倫理, 我個人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畢竟這是偷拍的行為, 它確實是違法的. 而全國領頭的公立學校校方對該員的處理方式, 是否合宜? 是否有護短的嫌疑? 也的確是可受且應受公評之事. 是因為這件事情具有這些可報導且應報導的元素在其中, 所以才會登上新聞. 並不只只是因為這是想佔名校的招牌多賣報紙而已.

    當然, 司法或行政單位在實際運作上有他們的考量及標準, 會不會有動作, 自然有他們的考量. 但如果這報導引起司法當局對此偷拍案的情況進行了解, 又或是教育行政當局對校方的處理作為進行檢視, 對公眾來說, 也都不能否認確實是有其行動基礎. 畢竟此事這和網上民眾某幾位民眾因為意氣而生對罵相比, 對社會是有更大的影響層面的. 從這個角度來說, 媒體對此事報導也是很自然的事.

    我認為很多事情在一個社會之中應該被公開的討論, 這是社會進步的動力. 因為很多事情只有在正反的意見的溝通之中, 共識及了解才會形成. 而媒體作為社會公器, 是有這樣子的責任在內. 即便這件事情當中媒體不脫有商業化的考量來操作, 但是畢竟他們是商業媒體, 我們的社會同意商業媒體開放對社會是利大於弊的, 那就不能只因為這部份商業色彩的存在而否定對這件事情進行報導的正當性, 我決不否認我們的媒體上充滿了無需報導的廢料或是純然是商業性而無新聞正當性的報導. 但是如果只針對這一個新聞來看, 我認為它值得被報導出來, 因為它確實具有新聞性, 也有被報導出來的價值.

    實務怎認定等這種trivial的問題,有無可能會牽涉到社會秩序維護法、兒少法之類的

    我剛回台北,手頭沒有資料可以參閱,過幾天要考三科期中考每科都當一半也沒時間慢慢研究

    故法理方面若我個人而言沒有百分之百保證回答對,不方便回應

    畢竟法律這東西我認為和醫療一樣,不懂醫學到處散播錯誤知識可是會害死人的。

    但就法感情方面

    我談到被害者那部份,和這種宅神式的正義(?)有何區別

    從頭到尾你並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

    此外我並不覺得司法機關應該隨記者起舞

    例如之前新竹霸凌事件,已經太多的案件因群眾暴力而胡亂起訴偵辦一通了

    媒體寫的真的很誇張

    好像全建中都不知恥似的==

    一個建中生做錯事情會被媒體放大為整個建中有道德問題

    這只是操弄手法霸了,之前雄中也是如此。

    其實你們長大之後無論過了幾年,無論幹了好事還是壞事

    (只是通常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就是)

    社會照樣會把曾是建中生當作那時的標籤

    會把所有的所作所為歸諸於建中

    而這是其他學校所沒有的

    也正提醒你們曾穿過這套制服

    以後更應該謹言慎行。

  6. 法律討論版主會聲援邵法官, 自然是有識之人. 那我們可以再討論一下, 非關法條或司法實務的部份.

    當事人確實可能會有不同想法, 法律也只能盡量在調查及訴訟過程中盡量保護受害人權益. 但是法律最終服務的是社會的安定, 並不只是受害人的權益. 另一方面, 司法正義本就不同於社會正義. 在追求司法正義的同時, 可能並不會讓社會正義得到貫徹. 這一點, 正是邵法官受到責難的基本原因.

    但是司法人員只能追求司法正義. 不能代替受害人思考. 所以就算"也許"大多數當事人並不會想要在訴訟過程中讓自己的名譽受到更大的傷害--所以他們有權在看到實質證據後再衡量要不要告訴. 315-1之所以是告訴乃論, 不是因為這是"輕微"的犯罪行為, 而是因為衡量到當事人也許想維護自己的隱私更重於處罰犯人. 而給予被害人選擇的機會. 但是無論如何, 只有受害人有權力決定. 司法人員需要公正, 不宜基於"想當然耳"的假設而不作為.

    我並不認為這個案子現階段可以立案, 也許真的那些照片並不嚴重, 也許真的最後沒有人會提出告訴. 但是我認為司法單位有責任去進行進一步的了解. 例如根據報導分案以他字案方式進行. 根據刑訴第228條: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這一條並不僅止於非告訴乃論之罪. 而是給予了檢察官對於犯罪行為進行追查的義務.

    告訴乃論不代表其行為不是犯罪. 只是起訴的成立要件與公訴罪不同. 若有明確的加害人及犯行. 無論是所觸法條為告訴乃論,或現下被害人身份不明, 都不能成為檢察官不作為的理由. 當然, 實際上有沒有檢察官或警方要去進一步調查, 調查的結果會是什麼, 會不會有被害人提起自訴, 這都不是我可以下定論的. 但是我原來的論點, 也並不是針對這個案子的結果. 只是強調媒體如果是為了讓可能的受害人, 社會公眾及司法單位得知有一個可能的犯罪行為在發生, 是符合新聞工作者的社會責任的. 並非只是為了吃名校學生的豆腐而的公開比較詳細的資料 (當然, 我不否認媒體的操作方式也有那個考量在內). 其背後有深刻的意含在其中值得我們思考.

    我沒看過照片,無法判斷出有沒有沒有可能得知當事人是誰

    但新聞上是說沒拍到臉

    根據我的常識,偷拍者不會大剌剌的拿著攝影機去拍別人的學號和臉

    所以幾乎不可能查到是誰

    有建中生蠢到那台機器而不用針孔去偷拍我都很質疑這新聞的真實性了。

    還有你自訴那裡的觀念很明顯有誤,其他部分我沒保證說對故不回應。

    網路上那麼多罵來罵去的也都成立公然侮辱

    是否您也覺得檢座要主動偵辦把犯罪者抓出來?

    我認為把被偷拍的被害者抓出來這類行為,跟朱學恆差不到哪去。

  7. 因為偵辦和起訴是二回事. 偷拍就是犯罪行為, 是犯罪行為, 就算所犯條款是告訴乃論, 司法單位仍然必需偵辦, 只是偵辦完成後, 檢警可以去詢問被害人要不要提告. 如果證據充份而有被害人要提告, 就需要起訴.

    能不能偵辦成功, 要看證據情況如何. 司法單位不能只因為現下被害人不知就不辦案. 好比偵辦後檢視照片後, 也許有些女學生被拍到了臉或是學號, 則警方需要通知被害人. 另外, 如果訊問嫌犯後知道作案的時間及地點, 被害人的學校. 則可以在那些可能受害人的學校及單位公開相關消息, 讓覺得可能受害的女生前往警局申請查閱指認.

    我還沒修刑訴就不先誤導別人。

    但我不覺得被偷拍的女生希望大家都知道

    也不覺得受害者希望將照片繼續傳到警察手上。

    言歸正傳

    這件事情是確定屬實?

    還是只是無聊想拍別人大腿、裙子之類的?

    畢竟我覺得台灣媒體不太可信

  8. 不能說是放大鏡而已. 這件事根本就不只是記過不記過的問題.

    該生的行為觸犯刑法第315-1條.

    (妨害秘密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

    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學校要不要記過是一回事, 但是這名學生觸犯了刑法, 司法單位應該要追究他的刑責. 學校也應該主動通知司法單位. 為什麼這部份的處理沒有交待? 如果校方沒有通知警方, 是不是校方就打算蓋過去? 反正告訴乃論, 只要你把消息封了, 讓受害女學生不知道被偷拍及偷拍者他是誰, 不能提告, 混過去?

    再換個角度來說, 爆出來這件事, 如果檢警依報導主動偵辦, 他的犯行最終被起訴, 那麼該生的行為是否構成妨害校譽? 要不要處理他這部份的事情?

    雖說第一志願的學生本來就多少會被媒體差別待遇, 有時沾光, 有時受累, 這是不爭的事實. 但是個人覺得這個案子不能只說是什麼受校名之累被放大鏡檢視. 因為這是一件被校方粉飾的犯罪行為. 如果報導中只用某學生, 拍女學生這種字眼, 不講地點, 單位, 時間, 則已經被偷拍的被害人都不會查覺自己有可能已經成為受害者. 在這個前題下, 媒體公佈有此一事件, 讓司法單位及有可能的被害者有機會進行法律行動, 是符合新聞倫理及媒體的社會責任的.

    既然你知道什麼是告訴乃論,後頭為啥會希望檢調主動偵辦= =

    你打算怎讓受害者知道自己受害?

    要拿 一張一張的照片去女校詢問說~hi 同學 這張照片是你嗎?

    還是要把照片散播到網路上去讓每個人都看到這些照片?

  9. 目前的社會

    似乎有很多XX團體

    很多奇怪的政見幾乎都是在如此之下發表出來

    老實說我不太能苟同

    但是 就跟本來講

    並不是每個人民都有如此豐富的知識

    有些觀點 當然會以個人情感出發

    再加上媒體渲染

    似乎只要有〝一個點〞契合民眾的觀點

    那其他不合理或者被誇大造假的方面

    自然而然會被忽略

    再回到性侵犯這裡來講

    儘管就我的角度來講我贊同給予犯罪者嚴厲的懲罰

    然而事實上 一個律法會被制定出來 肯定有他的理由

    不要搞的好像台灣法規真的很爛一樣

    每件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

    還是想默默的說 再很多方面

    法律有時候真的很保護壞人=0=

    舉個例子來講 有些國中生根本政府保障的流氓

    是呀...

    無奈的是最近立委,例如衝車大將軍又要配合民粹胡亂修法了

    配合白X玫瑰弄出一個明顯違背全世界刑法的條款

    就先不談這把性侵犯殺死、剁雞雞、無期徒刑這種完全沒建設性議題好了

    來談談白X玫瑰最近為了防治性侵犯休的法條

    簡單來說就是他們要修法把目前在監獄的重大親侵害犯罪者認為有必要的

    以後抓去強制治療

    但這錯在哪裡?

    這很明顯地違反刑法最基本的底線,罪刑法定主義,通過了會笑死全世界的法律人。

    (大概只有阿拉伯、中國、非洲之類的國不會笑我們...)

    PS罪刑法定主義,簡單來說

    譬如玩一場遊戲莊家如果要訂新規則,那麼這新規則對不能懲罰在制定之前的玩家

    否則玩家會覺得很靠杯,這樣莊家亂訂規則就好了

    所以我們規範只要莊家先說了,你如果"之後再"違規,我才可以處罰你。

    但不經思考的人就會認為,你們幹嘛幫這些犯罪者說話,幹嘛同情犯罪者= =+

    (鬼打牆...然後自己又被無知的人覺得很沒良心)

    台灣法律會爛,一堆都是我們敬愛的立委為了民意制定的,所以要找去找他們XD

    民眾老是莫名其妙怪到法官、法律人頭上,完全忘記這些立委是誰選出來的

  10. 今年推上這三間

    要填志願序了

    但還是難以抉擇:'(

    有人說去台大資源多,也可以開拓視野(我住台中)

    有人說現在少子化,獸醫前途看好

    也有人說藥學工作跟待遇比較穩定

    我的強項是生物,化學算普普吧

    我喜歡動物,但是比較偏向動物行為跟生態觀察這種(平常喜歡看動物星球、Discovery)

    醫治動物又是另一回事了,我不確定自己會不會喜歡

    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

    我只知道台大動科以前叫做台大畜產系。

    中興獸醫聽說也很棒。

  11. 我不知道....我現在才高2阿....

    如果是說未來有可能會填的科系

    那大概就是藥學吧(目前唯一確定以後可能會填的,其他我都不知道).....

    2類科系可能性不高....因為物理不太好,而且2類科系大多都沒興趣

    回樓上:數物化生都沒什麼興趣....只是差在程度上的差別而已

    我真正有興趣的是歷史....只不過社會組科系讀了也不知道以後要幹麻

    所以才讀自然組.....所以我才想說如果不讀高3自然不知道影響會不會很大

    歷史的話我就不說那種追求興趣就好還是有錢賺的話,這樣很不負責任

    以後沒工作我得負責。

    也不用非得會解所有題目,只要能理解這科目大概在談些什麼,有興趣就好。

    錄取到開學的時間很夠自修,通常大一的課也會從頭教起,基本上不會有缺。不過,自認為對理科沒天份的話,就算高三的部份補滿了,大學還是會比別人辛苦,尤其如果你的目標是很競爭的校系,最好斟酌一下自己有沒有能力高三念完再拼四年的大學。

    你這段不太可行,時間是有

    但人類通常有惰性,做不到,而且未經老師指導效率會低落

    從頭教起那段說的沒錯,我覺得不適應升學體制的孩子有機會在大學重新爬起來

    畢竟大學的題目比較不會出現無意義的刁鑽、技巧題

    在有能力了解高中課程基本內容的前提,大多認真可以補足

    (雖然我很不認真就是 = = )

  12. 對了

    我很想知道

    為什麼數學課本都不會附詳解

    不是說我一不會就去翻

    只是有時後算錯了,又再算了好幾遍一樣錯

    或是不知道該怎麼算起時候,有詳解可以比較快解答吧?

    因為我都是在家唸,但是家裡沒有可以讓我問數學的人

    總不能讓它擺著放到學校在汶,到那時候我都快忘了當初是怎麼算的

    我再複習的時候,如果感覺這章節還是沒有熟就會一直在唸

    因為聽學長姐建議說最好全部弄懂再唸下一章

    那要怎麼知道自己已經完全弄懂了

    所謂看著課本目錄能說出此章節裡的重點

    是要說什麼?主要教什麼嗎?

    問題很多不好意思

    請學長姊們不吝解答

    謝謝!!

    以現在的時間,你可以看考古題看你那邊懂不懂。

    請問上面那段話是什麼意思

    不太懂

    所以是要睡1.5的倍數的時間長?

    例如6小時、7.5小時這樣?

    怎麼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快速眼動期?

    你要起床的時候,可以靠日光來叫醒你

    教你媽開燈之類的,這樣比較容易舒服的起床

    建議你睡久一點,六點起床這樣。

  13. 手機沒多久,結果居然沒幾天喇叭就壞了..過幾天要去送修

    想說花錢買kbook看免費的漫畫,結果居然裏頭都盜版的...

    看到freeapp上顯示free結果用appstore買居然要付錢

    不小心買錯app,寄給客服又說只能退一次費,一下子燒了24.99$美金

    去黑心手機店買保護貼+保護套加起來五百元

    結果軟性保護套不能同時+保護貼,不然會一直翹起來,他也不講一聲

    花了600元,買來moshi的保護套,沒過幾天就掉了

    後來就花了860元包膜,結果玩FF3,玩了整整兩天,後面的皮革包膜有點爛掉

    貼完每次用太久就燙得要命,前面的保護摩擦一擦也是坑坑巴巴的

    租KKBOX的音樂,結果居然超多歌找不到,浪費129

    讀書、上課的時候一直會想上FB、PTT,不能專心

    收訊比起傳統手機實在差得要命

    沒事亂更新成新版本,jb整個掛掉

    已經搞不清楚是在手機還是手機在玩人

    跟可愛的學妹去旅遊,拍了一堆照片結果手機當掉全消失了

    一天到晚上面有指紋,拿起來髒兮兮的,整天擦手機有夠累

    周遭朋友ip4一個一個被偷,害我還得為她操心,以前用N73隨便亂丟都不用擔心被偷

    感覺還是古早的手機比較好

    怎樣摔都不心疼= =#

  14. 本來就無法平衡吧我想

    同意樓上某層的想法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的女友或是摯愛的或是朋友

    受到這種煉獄折磨還能很理性的,很主觀的再跟網友講道理

    如果有,那他還真是聖人〞

    再說 我個人認為

    有時候性侵這項犯罪

    比其他的犯罪給被害者的心靈傷害都還要大

    我有女同學光是因為國中曾被男生毛手毛腳就懼怕男性同袍的靠近

    很難想像被性侵過的女孩 會有怎樣的陰影

    我想 關於這點

    就跟是否廢除死刑一樣

    沒有一個絕對正確的講法

    而基於我個人的立場

    那種放出來又去性侵 如此無限循環的犯罪者

    死刑我認為是有必要的

    旦就如同樓上有說過的一樣

    今天我如果是性侵犯

    橫豎都是死

    我恐怕會選擇滅口之類的下下策吧(?

    我同意你的說法

    假設我是被害人或他的男友

    我也無法原諒,甚至可能希望他從世界上消失。

    但這完全不能拿來當作國家政策

    我之所以會解釋

    正是因為本國已逐漸進入因為民眾情感、輿論

    而胡亂修法間接殺死被害者的狀況。

    且現在由於女權團體亂搞,性侵案件成罪的機率已經相當高了

    有的根本證據不足就胡亂判一通

    為什麼我字數不夠就一直被砍

    其他人就沒事><

    你可以PM給版主反應,有些人發言連板規都不管。

  15. 痾...劉力維他有說過他英文超爛,好像只有3x,應該考不上,再加上網路上的其他消息...

    而如果有台大電機的學歷應該不會說自己是地理系的= ='

    還有你給的網址好像要校友才能查喔

    不用呀= =

    那很簡單,你絕對會用

    對了,陳建宏除了陳建宏本人我不知道姓名、學歷

    台下老師幾乎都是本名

    由於老師太多,我懶得PO。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補教業劉姓數學教師,被讀者投訴指稱謊報用台大數學系畢業的學歷招攬學生,影響學生權益;三日劉姓教師對自己的學歷直言不諱指出,當年因家境等私人因素,不得不自台大地理系肄業,但從事家教教師多年,絕未謊報學歷,也未打著「台大數學系畢業」招生,他認為,應是目前正值招生競爭激烈時期而被惡意中傷。

    市府教育局社教課則指出,目前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中,並未限制補教教師學歷,只規定應為專任教師,且應具其開設科目的專業資格,以國內外公私立學校、機構、單位核發之畢(結)業證書認證,因而無從查處該教師違法。

    有民眾向本報投訴指出,劉姓教師招收學生數眾多,自稱建國中學畢業,且打著台大數學系畢業的專業背景,專教資優數學,實質上卻僅是台大地理系的肄業生,顯有欺騙學生的情況。

    剛看到了,這系統未畢業不會有資料顯示,所以可能屬實

    還是提醒一下,我並不認為一定要數學系教數學

    大學數學和高中"算數"性質差很多,並沒有太大優勢。

  16. 就我的了解,劉力維(劉威麟),應該是台大地理

    B69575700 劉威麟 電機工程學系

    我只查到台大電機的這位... 可能是本名有誤?或本身為台大電機? 或你記錯了?

    其實台大的資訊很公開,應該都不會有誤

    學士、碩士、博士,若已畢業都查的到

    未畢業則查不到。

    其中學號前兩個號碼代表入學年度。

    或許我的作法可能會得罪很多補習班

    但基於公益,不得不做

    我認為應該給學生一個真相。

  17. 先澄清,我並不認為學歷和教學品質有絕對關係

    希望大家別以為我要學弟妹以學歷選老師

    基本上大學生都很明確知道,大學課程幾乎與高中課程相關度甚低

    本科系不代表就教得比較好

    而學歷高也不代表絕對教得好。

    但我在乎的是,補習班老師的誠信問題

    如果一個老師連自己以前大學念哪,都要欺騙同學

    道德、人格上實在值得懷疑

    連學歷都造假,那老師上課的求學經歷、故事,又怎能讓學生相信?

    由於補教界謊稱台大學歷實在過多

    故提供資訊,若學弟妹得知該老師的本名

    可供查詢證明之。

    以下資料僅為網路上的資訊不保證以下百分之百即為本名,若資料有誤請告知。

    台大為例:

    (可能同名同姓、改名,多名意旨太多人同名,資料不保證即為本人)

    傅壹:B67212000 傅進興 數學系

    王歆:B81102080 王蘊麗 外國語文學系

    沈赫哲::B71401027 沈宏志 醫學系

    吳志中:多名

    魏宏泰:B80203018 魏宏泰 化學系

    李奇:B70209019 李迪才 地質科學系

    殷非凡:B66120500 殷非凡 外國語文學系

    徐薇:B74102082 鄭如薇 外國語文學系

    詹浩:R81502420 詹朝賢 機械系航空組

    梁允博:B85102080 梁允博 外國語文學系

    張志成:B73503015 張志成 電機工程學系

    王宇:R74612017 王崇旭 食科所

    徐銘:E82702049 徐敏中 外文系

    張景超:B85502073 張景超 機械工程學系

    李卓澔:B75609019 李慎廣 獸醫學系 、R80609006 李慎廣 獸醫系

    劉威麟:B69575700 劉威麟 電機工程學系

    李奇:B70209019 李迪才 地質科學系

    吳奇:B85504102 吳秉錡 化學工程學系

    葉思萍:E80703044 葉思萍 歷史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本篇為資料來源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09177&highlight=%E6%9C%AC%E5%90%8D&page=13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28465&postcount=205

    台大歷屆校友查詢

    http://info2.ntu.edu.tw/NTUPF/searchSID.aspx

    陸續我再看看其他學校有沒有此系統,以供補教老師學歷公開。

  18. http://mhperng.blogspot.com/2011/04/blog-post_27.html

    交通大學的莊雅仲教授寫了一封信給校長「給交通大學校長的一封信」,孤單而無力地躺在網路上 http://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1603 。我知道竹北「璞玉計畫區」被徵收的農民激怒到什麼程度――更尷尬的是我聽過這個計畫中一些不堪告人的秘密。

    交大主導的「璞玉計畫區」在竹北東海里,相傳是日據時代台灣兩大「御米」產區,產出的米是進貢給日本天皇的。這不是秘密,而是說明徵收這塊地需要嚴肅的理由――畢竟這是一塊有歷史意義的優質農地。但是當時主導這計畫最核心的一位教授當著我面講這是一個「炒地皮計畫」,我因為氣憤與不屑而離開現場,沒有仔細去問所謂的「炒地皮」是現在被稱為「璞玉計畫區」內理由牽強而勉強可以告人的計畫?還是周邊的「農地變建地」炒作?還是兩者皆有?我從來沒有去認真研究「璞玉計畫區」內交大校區、高鐵生醫園區的發展進度,因為我所聽到的消息從來無法讓我以為這個計畫除了搶佔校地之外還有什麼目的。

    當反璞玉自救會會長幾乎快掉下眼淚地訴說著這塊土地的歷史時,旁邊一個年輕人搶進來說話:「台大更可惡,他們搶了高速公路邊一大塊地,說要設分部。結果過了十幾年,裡面都是垃圾。妳知道嗎?良田用來堆垃圾!」這塊「校區」也在竹北。

    清大的「校務發展委員會」號稱「全校最高決策機構」,我在裡頭擔任過好幾屆委員。其中一屆任期內我反對徵收宜蘭的土地來當清華的校地,因為這是選舉騙局:宜蘭縣送清大一塊地, 清大口頭承諾要設分校卻說不出具體規劃,然後縣長當政績去宣布,以增加選舉連任的籌碼。清大想要拿這校地做什麼?前幾年根本沒有人在「校務發展委員會」裡討論過,近幾年有一些不曾認真過的說法。

    那些年,國、民兩黨都一樣,用「設分部」為名給大學送地,當作政績騙選票。台、清、交都曾樂於配合,在這騙局中佔地,以便「說不定以後會用到」。沒有人以為參與騙局有違背「學術倫理」之嫌,沒有人想過土地被徵收的農民後來如何過活。

    追求卓越所使用的手段是「向下沈淪」。為了五年五百億,為了土地,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大家只問利益,沒人想花時間討論是非。

    我才55歲,要退休了。我在退休申請表上坦然寫出理由:「我所承襲的學術傳統旨在明辨是非,破除愚盲,探索社會發展之未來,培育後進,以促進社會之公共福祉,而非用以圖謀個人之名利與地位,或虛幻之世界排名。這樣的學術傳統在清華校園已日漸澆薄,培育後進與促進社會公共福祉之本務日漸乏人聞問,而「只問業績,不論手段」的各種制度與風氣則漸成主流。『不同道者,不相為謀』,個人對學術與教育所秉持之理念與既有制度漸行漸遠,希望能退休以便從事其他更能契合個人理念與心願之活動。」

    每一個主管都毫無意見地簽名。是同意我對當今學術風氣的指控?還是同意「不同道者,不相為謀」,不願意再浪費時間在我身上?

    我是學生心目中嚴厲的好老師(參見The Sky of Gene「愛台必讀!-糧食危機關鍵報告:台灣觀察」),研究成果受到業界與學界的肯定,而且我熱愛教學。退休是因為阻擋不住大學的沈淪,而又恥於在這過程中身為其中一員。

    寫這篇文章,我的心更沈痛:我邊寫邊斟酌措辭,生怕被台、清、交大告以「毀謗名譽」。我說的都自知是事實,只因與會時不曾錄音,就要怕被告訴。傷心的不是當年忘了錄音,而是我對台、清、交大的恐懼一如當年反新竹濕地開發案時面對黑道一樣地恐懼。

    大學被社會期以「社會良知 」,被憲法賦予特殊的「學術自由」,目的是要她秉著學術良知說真話。而今,我秉著良知說真話,卻怕被代表社會良知的大學控告。什麼時候開始,大學在我心目中竟猶如黑道?

    這blog的內容很不錯,大家有興趣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