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ce8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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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lance8537

  1. 小六基測不過是東山招生用的考試

    為了他們,還得浪費時間大掃除

    搞屁啊

    還要把書都帶回家~~是怎樣啊?

    媽的學校真的很會賺錢耶

    如果說東山的行政人員以後要選總統說要拼經濟的話

    我一定全力投他

    東山真的太會賺錢了

    比馬英九還厲害

    ~~~~~~~~~

    今天要把東西全帶走,搞屁啊,只不過是做樣子嘛

    請問你們對於小六基測的看法?

  2. 「社會規範」係人與人之間在一特定時間之內、於特定的地域中所生活之人們慢慢形成之,此一社會規範含蓋著「形而上」的道德倫理觀念、及「形而下」的行為準則。「法規之刑罰」則是生活於特定地域、特定時間、特定風俗文化之人群,所共同協議對行為最嚴厲的「社會規範」。為何會說其乃對行為係最嚴厲之社會規範呢?因為它會將違反相關規範者、進行一剝奪特定之權利、名譽及財產之程序。

    理論上人民之權利是受國家機關所保障的,為何國家機關可以侵害特定人民之權利?聽說是為了維護安定祥和之社會,故國家機關不得不接受人民之託付,對違犯法規的特定人士進行一定程度之權利剝奪。既然刑罰的產生是人民為了想維護安定祥和之社會,故刑罰之目的與作用必不得超出此基本限制。

    大至於國家社會如此,小至於學校亦然。

    「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刑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無刑,民協于中時,乃功懋哉。」《尚書.虞書.大禹謨》--這段話別說你看不懂,看字面應該也猜的到意思。

    刑罰無形的觀念由來已久,對特定破壞規範者進行特別教育以求違犯者得到相當程度的教化及悔改,進而求其不再有違犯的情形發生,從而產生一祥和之社群。然而因為刑罰是一種強制性的限制違犯者某種程度上的行為自由,使其接受特定之教育…因為是相對被迫的,是以其收效就未必盡如預期…

    值是之故,便衍生出刑罰之目的為「應報主義說」,也就是說,或許有很多人不怕死,但應該沒有人不怕「痛」,刑罰之所以失效,就在於因為將刑罰之極致只定至「死刑」,卻完全去除了「痛刑」的因子;刑罰要有效,絕不能沒有痛刑,如果死刑之執行方法是先把皮剝掉、再淋以硫酸活活燙死,還會有人不怕死刑嗎?!以此觀點論之,校規亦然;今之處罰學生違規、當然最終目的還是希望讓學生感到「切身之痛」,不管是「肉痛」或是「心痛」,學生感受到「痛」後進而「怕」,從而不再違反相關規定。

    不管哪一種說法或方式,「預防」及「嚇阻」是人們對於刑罰的當然目的,從最現實的觀點來說、至少要大家學會去思考「利益」與「不利益」之間究竟何者為重?!進而不去進行違反規則的某些行為,因為違反規定的特定行為必會造成某種程度上「對己不利」的「痛」…然而這個論點必須有一基礎…即人們皆熟知其所處之社群團體中之「法規」與「罰則」,從而能分析其行為是否會得不償失。

    九成九點九九九…(無限循環下去)的學生在面對處罰的第一時間,心生不滿,怪學校、怪校規、怪教官…怪來怪去絕不會怪到自己是否違反了規定,其實這都可以理解,但如果怪完以後仍沒想過自己的所作所為,而仍是滿腹怨懟,竊以為就不足取!何以如此說?因為這所學校的校規正如吾前段所言:「法規之刑罰」則是生活於特定地域、特定時間、特定風俗文化之人群,所共同協議對行為最嚴厲的「社會規範」。本校的校規在程序上絕無問題,學生有班聯會可供諮詢;重點是你或許會認為「你不認同」,於是乎就產生了「你認為太嚴」、「教官太機車」等等想法,但我認為這些都無法否定「校規規範你的正當性」!本校學生二、三年來幾乎連余之名都說不出、僅知姓者大有人在,知道為何嗎?!正因為這些人謹守規定、絕少有與教官吾見面的機會呢…

    但若回歸到「預防及嚇阻是人們對於刑罰的當然目的」這樣的本質時,各位也會發現,本校校規並沒有達到這樣的效果,何以見得呢?!校園裡永遠有人亂丟垃圾、每天一定有百位以上的同學上學遲到、服儀違規更是多到可以出書的程度、午休永遠有人在球場打球、每天一定有路人甲乙丙丁致電說你們學校的教官到底有沒在管、某些角落永遠有菸蒂…可見本校校規的罰則不但沒有達到預防及嚇阻的效果,懲處單的同學簽名反而變成了例行公事。據此觀之於本校,「法」與「罰」之間,不管是過程還是目的、是否有讓學生學到了東西?!…唉…零亂地寫了許多,實在是感概萬千啊…

    變質的處罰、徒生怨懟;沒有效果及目的的處罰、更不如不罰…罰和教之間真是讓人頭疼吶……o(_ _)/" 無解

    雖然不關我的事

    但是

    你講那嚜多話還不是想建立學校的好風聲,不被外人批評

    就只是這樣而已吧

    跟某個私立學校還滿像的<8>

  3. 轉述教官的話:[如果明天有家長打電話抗議,我們就停止點名放學,我會再簽一份文件,之後遲到的同學星期一集體留下強迫晚自習,如果有補習還是無法到達,就六日愛校服務。]

    他還說:[這就是私立高中的待遇!

    我是遲到之一,抱歉害到大家,不過今天有點誇張,甚麼叫做高一誤差較小,所以先放學,要放學當然是一起放(不包含遲到),結果高三還排最後,這真的不太公平。

    只要是有去校長有約的班代應該都知道,校長只有劈哩啪啦的說了一堆,內容完全沒有解決問題,遇到有些問題還會說:[喔!這問題我們不予討論!],接著就跳過去,甚至說下次開會哪些問題不准再問,完全是選擇性回答,既然只是聽校長說話,那何必浪費第五節課去聽呢?

    咦??奇怪,你們不是公立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