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發表由 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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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備社課還有寫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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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我在前一段已經說了那是假設,另外,這個你可以去閒聊專區說,請不要於討論串發近乎閒聊的文字。
因為你是當事人,所以有所體諒,但在這個主題請不要有下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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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真有異性緣、同性緣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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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可以來對深藍總則提出批判?
年輕時弄過,現在管理員死的死傷的傷,提了也沒用
洛書洛書洛書~~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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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社會時事,談談深藍上面的熱門時事也不錯=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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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先說清楚,對於那篇文章的內容我沒有打算討論,所以除非是舉例所需,否則請不要在這裡討論那篇文章的內容與誰是誰非。
我想談的是關於康普爛版的「中山女中的尼可拉斯小薔請出來面對」,這個標題需不需要打馬賽克呢?不打馬賽克可能會出現什麼樣的問題?
在這篇文章裡面,不只一位會員要求樓主不要指名道姓,或者把指名道姓當做指責其人的理由,並且要求或建議樓主用馬賽克的方式修改標題(如改成尼X拉斯小薔)
而,為什麼大家會這麼認為呢?
最直觀的反應之一大概是「指名道姓會有法律上的問題」,那我們就法律上的觀點來看這次事件。
假設該文樓主對尼可拉斯小薔的批評是誹謗,根據刑法三百一十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什麼是「散布於眾」,就是指分散傳布給多數不特定人知道的意思。也就是說,就算有打馬賽克(尼X拉斯小薔),但如果讓不特定讀者閱讀時可以清楚認知其謾罵的對象是尼可拉斯小薔,那麼這樣打馬賽克就是沒有用的(比方說,深藍裡面只有尼可拉斯小薔,沒有尼巴拉斯小薔或是其他的「尼X拉斯小薔」,那這是在指涉誰就很明顯了)
不過,「尼可拉斯小薔」只不過是網路暱稱,而不是現實中的人,除非深藍中不特定的人都知道「尼可拉斯小薔」在現實中是誰,否則還是不會成立誹謗罪啦。
囉哩八唆講了一堆,除了上法律課以外,意思就是說,打這樣的馬賽克在法律上是一點屁用都沒有的,還不如不要打,如果現實中你想罵你的朋友王小明,千萬不要以為只要打成「王x明」就沒事了。
所以法律理由不成立,那為什麼大家還是認為要打馬賽克?
我自己的想法是,或許在學校教育的過程中,往往老師會告訴你「不要與他人爭執」、「以和為貴」,於是大家往往逃避他人的直接指責,於是大家更願意躲在一個「我可沒有說你喔!」的防護網後面才能更安心的批判,同時也不認為直言批判某人是道德的。
又或許是,大家認為對人指名道姓的罵,是在很嚴重的情形下才會發生,並且也只容許在很嚴重的狀況下使用,因為那樣是會傷害到他人感情,所以不能在其他手段還沒有實行完以前這麼做。
但是,如果某人的目的就是要直接批判另一個人,為什麼不能被允許直接開罵呢?
很多人都羨慕國外學校有討論風氣,學生隨時可以舉手發言,直述己見
但如果我們連罵人都被要求要藏著躲著,那怎麼可能變成那樣呢。
或者,你對於「社會觀念不希望別人指名道姓罵人」這件事,有其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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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音樂很容易疲乏,所以聽比較重的音樂不能聽太久,所以我平常喜歡聽bossa nova(巴薩諾瓦)類的音樂。
bossa nova是一種融合巴西森巴舞曲和美國酷派爵士的一種「新派爵士樂」,聽起來輕鬆柔和、慵懶甜美、浪漫性感,除擁有南美音樂的熱情外,還帶有一份慵懶和輕鬆的感覺。
那這是我喜歡的歌手「Noon」,下面放幾首youtube給大家聽聽看,喜歡的話kkbox上面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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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是通識啊.....詳細一點的話...單子上是說社會科學領域的博雅通識....(這樣有幫助嗎?)
課名:後現代思潮
社會科學領域的後現代,大概比較偏政治或社會,我試著整理幾段好懂且比較符合政治與社會的部份給你。
「解構」主導了後現代的方案,意謂著現代生活的「去中心化」。現代主義的範型乃是尋求一個中心,但轉移到後現代時,便主張根本沒有中心,只有多元的可能性。
屏棄傳統上所謂「絕對和普遍真理」的觀念,尤其是注意弱勢力量、環保、全球化、政府行為和談判、雙果原則、伊斯蘭教邊緣化、恐怖主義等問題。
後現代主義棄絕了現代主義的單一秩序,而改為多元秩序,比方說,現代主義下的政治人物必定要西裝筆挺,人模狗樣,有大大的辦公室,這樣的制式形象基本上貫穿了我們的政治人物或參政的想像,但後現代主義的參政則是可以做在公園裡面用紙箱疊出一個競選總部募選舉保證金(台灣選議員的選舉保證金是20萬,是法國選總統的兩倍),也可以同志遊行號招參政。
後現代反對那種單一權威,所以在社會價值觀上,後現代往往反對家父長的權威,所以搖滾曾經是後現代的代表,因為不管你唱的是什麼,只要音響打開吵的要死你爸就一定會來罵!而對於仁義道德這種東西也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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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銀牙應該要先說自己修的課是什麼領域在談後現代,否則要嘛我們會雞同鴨講,要嘛就只能給你剛剛那種最概略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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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掛著簽名檔去其他版討論罵人串門子還滿有用的,我當年就是這麼做,現在的人文版其實也是百廢待舉,最重要的就是有人來,所以我把簽名檔盡量弄的OK一點,而市民廣場那件事在這方面也未必沒用。
我要求的其實也不過是每個人都要好好的說自己的看法,否則人文版討論那麼廣,哪有人全都是讀教育、法律、社會、社工、政治、經濟出身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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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板好嚴格
感覺文章都很有品質
只是我想法律版也這麼嚴格的話
八成會完全沒人來
不知道編輯功能能不能成功修改
人文版佔了名字亂七八糟的便宜,畢竟法律聽起來比較嚴肅。
就像深藍那麼多人愛打嘴砲,辯論版也沒人一樣。
但是不一定嚴格就沒人來,因為那些亂七八糟的人通常也不會在你版上待太久,都是隨便回一回就跑,那些認真的人也因此不會願意待著;而只要嚴謹經營版務吸引一兩個認真的人來,它們就可以提供給你很大的文章量
至於閒聊版那種不用這樣經營就一堆人的版,嘛,我們這種版的性質跟人家沒得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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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目前的人文版推廣用簽名檔
歡迎轉載此簽名檔,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如果你喜歡人文版,希望讓大家都知道它,或喜歡這個簽名檔,這是轉載的方法:
1、進入左上角的「控制台」
2、進入「設定和選項」中的「編輯個性簽名」
3、在編輯欄位中貼上以下這段文字:
[URL="http://www.student.tw/db/forumdisplay.php?f=119"][IMG] http://images.plurk.com/4625288_2a4dd568237384108982684f86007d01.jpg[/IMG][/URL]
[COLOR="DarkRed"][B]歡迎[URL="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p=4610299#post4610299"]轉載[/URL]此簽名檔,好好學習,天天向上![/B][/COLOR]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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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買的難喝清酒喝完了,但畢竟是酒,現在沒了就渾身不痛快。
他馬的,大家如果要買清酒千萬不要買武藏野,我終於找到比玉泉還難喝的清酒了,武藏野這種東西是馬尿吧。
最後只好含淚加可樂一起喝,不過其實發現這樣亂兌也不難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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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有比對功能,那個功能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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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爬文的時候有爬到你發的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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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知道說了沒有用,但是還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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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頭).....
簡單講就是跳脫過去的規範、形式?
嗯,最概略的說法大概就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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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也有在關心這個議題冏,容我發表一下意見。
其實我並不認為這整件事情背後的主要原因是法官,
而是我們法律本身的體制,民眾所訴求的"撤換不適任法官"
原因是在於他們認為法官不食人間煙活,根本不查民情,
但是看似公平與正義的這次運動之下,其實是非常錯亂的,
像我這種還只是高中生的傢伙都知道,法律並不是拿來懲罰人的,
而是來避免人民去違反法律,所以才要訂下罪行來警示人民,
但是因為受了多年的獨裁統治,所以法律是懲罰人的工具這種觀念,
早就已經深深的植入台灣人的心裡,所以之前才會有很多人反廢死,
既然判重刑還是有許多不管是殺人犯(17歲都有),還是性騷擾(高教育程度的也有),
還是不斷的發生在這個社會上,那我們就應該思考,判重刑到底是有沒有用?
而不是一昧的要求法官加重刑罰,畢竟對加害者在大的懲罰也無法弭補受害者的創傷,
再來就是用群眾的力量來影響法官判決真的是很不智的行為,
首先,法官既使你覺得他的判決不為你接受,但是他仍是有他的公平性存在,
如果受到群眾的壓力影響,那以後每個法官看到這種案件就隨便判一判,
反正只要判給他死大家就會高興,社會大眾莫名而來的正義感也會抹殺了真正的公義。
第三點我們國家是大陸法系的國家,沒有所謂陪審團制度,
所以一個人的生死、有罪與無罪,就是掌握在一個凡人手上,
就因為如此,才要秉持著"放過十個壞人,也不能錯殺一個好人的精神"
光是一個人就可以決定許多人的命運與未來,真的是需要多加考慮。
囧 不要笑我
我同意你的說法。
不過對於群眾壓力的這個部分,我的想法是,其實群眾與司法的關係不應該這麼遠。
我們當然不能隨便踐踏專業,但是我們也不能把專業供起來當做神一樣不可侵犯。
我上面有提到說,「近兩年來北三院(台北、士林與板橋地院)對類似案件的判決是判3年至3年6個月,本案3年2個月其實並沒有特別誇張。」
這是合理的理由嗎,某些人大概不認為這個理由合理:「這個數據指代表以往的法官眼睛都是瞎的,不代表他合理呀!」
對,我相信這不是個合理的理由,但是在這兩年來,這些白玫瑰的人在哪裡?法律訂三年到十年,中間的裁量範圍並不是法官爽判多少就隨便判,而是必須考量各種方面,其中該考量的其中一個點就是社會價值觀,而當過去的社會價值觀消極的認為法官只需要判三年的時候,憑什麼忽然抓一個照慣例的法官起來打?
所以我的想法是,我們要棄絕那種短期、瘋狂、追逐潮流、粗暴的干預司法,而應該要有持續關注的行動與素養。
事實上這就是台灣的民主素養缺乏的一塊,我們總是習慣激情投票後就不管政治,然後抱怨那些政客爛,我們總是希望救世主的存在,我們總是如俠客般不管不顧地匆匆「伸張正義」之後對後續發展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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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依照我們班同學的推測,應該是小孩坐了一個位子
另一個位子放書包(或餐盒),老人上車就把書包之類的丟到地上
並趁小孩去撿時,占了座位.......
以上為推測
大家都不清楚的應是小孩在老人上車時,是否有讓位的打算?
如果小孩坐的是非博愛座,小孩有讓位的道德義務嗎?
如果小孩坐的真是博愛座,小孩不讓位,可以用除了道德譴責的其他手段(如學校記過、逕行將小孩拉離座位)來使其讓位嗎?
在現今的社會中,小孩往往上完一天課後需要背幾公斤至十幾公斤回家,而老人則多非如此,且博愛座讓座對象為「老弱婦孺」,小孩是否需要讓座?
這些問題只有一個意義,就是「就算小孩在老人上車的時候沒讓座,那又怎樣?」
突然想起一個最近非常挂在嘴邊的話:“末世也…………”
請解釋。
否則依版規第四條灌水論處,三天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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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簽名檔改好了,不然切成那樣醜死了都不想回文
“我会成为人文版的神”----貌似小洛同学又“正常”啦o(≧v≦)o~~
已經改掉啦,老了老了,那是兩年前當板主作的圖了
有沒有人知道啥是"後現代主義"?我修到一門通識叫"後現代思潮"....看了wiki還是完全看不懂那是啥鬼
m(_ _)m
每個領域的後現代指的東西皆不盡相同。
但大致上來說,後現代主義是對現代主義中的效率、量化、普遍、權威、規範、統一等概念的反抗,在科技進步的現代,人們開始問「這樣的生活是我想要的嗎?」,並開始把原本的規範一腳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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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圖片有被切掉,也看不到下面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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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渴了,都在拼命的灌水?
它故意的啦
究竟是誰不對在先
在 人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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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好理解是一回事,它有沒有討論意義是另一回事。
丟一句感嘆就跑我看不出你的討論誠意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