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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洛書

  1. (本文刊於第十一期東海觀察高等教育特刊,為校內關心公共議題的社團「東海人間工作坊」發行的刊物,如欲觀看該特刊其他文章,請點入連結)

    文/洛書

    雖然上大學前聽過「由你玩四年」這樣的說法,但心目中至少曾也理想地認為,大學至少是個想玩的人可以盡情嘗試,想求知識的人可以盡情徜徉的地方。

    但後來才深切體會到,失去精神的大學呈現的並不是選擇的自由,而是各種焦慮的雜燴:高學費造成的就學貸款壓力,使學生讀完四年大學,一出社會便負債幾十萬,但未來卻難以進入具相應工作條件的市場;老師也同樣焦慮著,各種評鑑與論文的壓力使學術工作成為標準製造,而人文性質的科目乏人問津,甚至只能經營成得過且過的涼爽科目,校方也大多以「產學合一」等理由與主流市場無限貼近。

    如今的大學,揮之不去的夢靨大概便是「大學與補習班到底有什麼不同」吧。

    當前的高教環境

    以目前大學「財務自主」的情境,大學必須自負盈虧,以至於課程水準必須受成本與市場考量,教育品質與課程提供越來越近似於補習班,「學以致用」立即投入市場的風氣極盛。但當整個社會缺乏,甚至鄙視純粹學理的鑽研,便無法擁有厚實的研究基礎,根本上是竭澤而漁,而「學以求知」風氣的養成,正是大學應該要有,卻被拋棄的職能。

    甚至,若以商品化的提供標準觀之,補習班由於資源的集中與純粹商業化,能提供的教學品質與專精程度還高過大學,故有些大學連學以致用都放棄了,僅以點名、實習等行為,複製職場的態度與文化(如東海政治系的「外點制度」,便是刻意加強文化複製的標準範例)。如趙剛老師所說,「將學生規訓為循規蹈矩的工作者」,在這樣的角色下,很多老師甚至只需要點名,連專業課程的教學都不需認真,更遑論治學態度。

    反過來,我們對大學卻總有著太多且不切實際的期待,過去上大學是一種加分,現在不上大學卻變成人生的扣分。期待大學是翻身的機會,期待知識分子的培育與領導,直到大學已經不再菁英的現在,大家仍然期待大學可以提供溫飽,一如陳永峰老師所說,升學主義是科舉制度的殘毒,我們應該思考自己上大學的意義──至少必須知道自己所為何事。

    把目光拉回東海

    肇因於各種條件的轉移,東海校園的共同體早已被拆解為各式科層,在高等教育大環境下持續低迷逐利。雖然東海內部仍然對這樣的方向有著各種檢討聲音-至少在教師之間,並未一面倒地朝市場邁進,仍對大學精神有著些許微弱的反省與討論。

    但當規訓的重點轉移,大學成為紀律嚴明的學術工廠,而教師成為跑堂授業員時,連學生的學習對象都無法影響周遭環境…這樣的東海,我們很難想像能有什麼變革。而重新檢視教師在大學結構的位置,則會發現教師是多麼鬱悶的一群,理想與作為不但難以走出教室,甚至也越來越難以在課堂上向學生啟齒。

    而當一個校園裡,教育者與受教者的主體性都遭到如此漠視時,這間高等教育機構便將註定或緩或急,但絕對堅定地的朝著市場化的「學店」方向傾斜,感到不安的師生,只能如身在逐漸升溫的水中的青蛙一般,責罵校長、怪罪大環境、要求學生自身反省,卻不知道朝什麼方向前進。

    我們身在這樣艱難且複雜的結構中,人間試著以自身的觀察並結合進步論述,提出經濟、文化面的想像與立場,試圖拋磚引玉,希望可以碰出任何新的可能。

    我們的大學要長怎樣?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再次回顧一下大學的惡劣現狀:

    被迫「財務自主」後,大學得自負盈虧,以至於課程水準必須受成本與市場考量(補習班化),並造成學費高漲,而財務自主源於國家教育經費刪減,教育經費刪減則與稅制不正義有關,目前領薪水度日的受薪階級佔稅收的七成,大企業只需負擔三成左右的稅收,而因此造成國家財政緊縮,但在學費看漲時,企業卻還可以放就學貸款給絕大部分是受薪階級的學生與家長,民眾等於被剝了兩次皮。

    而補習班化的大學思維,造成我們對純粹學理的鑽研的輕忽,也因此無法接受培養純學術人才的想法,大學被規訓成向就業服務,缺乏前瞻理想與變革能力,所有人都被迫進入單一的勞動市場被洗刷,企業的底氣更足,繼續在政治經濟上鞏固不公的稅制,國家財政緊縮,大學被迫財務自主…

    如果要打破上述的惡性循環,必須打破當前經濟結構與其背後的文化結構。意即,若我們要解除大學運作的物質桎梏時,同時也要破除升學主義與建立起我們這代嶄新的「大學精神」,而這可以透過「公共化」的教育思維(相對於財務自主,完全倒向市場的商品化)來完成。

    教育公共化有兩個層面上的意義,第一是大學的實際運作方向應由校園的主體-老師、學生、行政人員共同決定,而非由股東(董事)的企業思維決策,避免大學路線以商品經濟為導向。而校園的主體決定校園的總體事務,也是校園民主的展現。

    在這樣的實際運作中,公共參與的精神是最為重要的,而在我們所處的時代,大學生在結構中無所適從的頹廢與被責難,使得過去對大學生的菁英崇拜已近乎瓦解。恰巧透過公共參與的過程,公共化得以體現在學以求知中的「實踐精神」,並在參與的過程中建立校園認同,

    所以我們主張,學術是面對社會的,而知識也從不只來自於書本,我們這群「新大學生」也將從公共化的過程中,建立屬於當代的大學精神。

    另外,我們也理解到,大學是社會的一部份,要解決大學問題還是要從社會著手,唯有在經濟結構上做出改變,才有可能打開新的局面,畢竟「學以求知」仍需要經濟基礎作為後盾,而以此為志業的學者留在校園,也才更能夠孕育求學風氣,同時,若讀大學的經濟門檻降低、減少可能的階級複製,大學以外的生涯選擇的經社地位才更有提高的可能。

    故公共化的第二個層面是大學運作之經費應由政府負擔,乃因大學教育成果由全體社會共享,必須由政府承擔,至少大學的主要經費來源不能倚賴招生學費。

    但由於稅制不正義,故實際運作中,稅制改革必定不可少。如政府是教育受惠者,人民受教育後方有能力賺錢繳稅,故政府提供教育經費,但另一個教育成果最大的使用者,也就是企業,卻享受龐大利益,而僅捐款了事(因為可以節稅)

    所以我們主張,應該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向教育使用者企業在分配完股利股息後的紅利課取合理的比例,當勞資雙方共創了整體財富,資本家本就利得較多,應當負起該有的責任;同時也應課徵「資本利得稅」,以免除「用錢滾錢的資本利得不課稅,勞力辛苦的薪資所得一毛不少」等不正義。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化」的經費雖由政府負擔,站在公有化的基礎上,但公共化蘊含民主參與和透明監督的過程,而公有化僅注重所有權掌握在政府手中。如目前五年五百億等教育經費雖是由政府發出,但缺乏此一過程,所以並非公共化。

    一切都需要開始

    東海大學是台灣少數仍然談論大學精神的校園,雖然理想主義不再是東海引以為傲的氣氛了,但理想仍遺散在角落,而身在東海的我們,能做什麼?

    或許答案已經很清楚了,就是從踏出參與的第一步做起,公共化的改革以民主參與為基礎,仰賴的便是從參與周遭事務做起,舉凡前述之校園民主,或是資源分配問題,甚至是周遭的交通學費打工環境升學,都是我們可以在校園努力的目標。至少,我們應該試著張開眼睛,開始看到世間的不合理與不正義,根據自己的良心,提出批判,找尋同好,一同行動…

    我們相信,與「理想」相搭配的字眼不應該是「虛妄」,而應該是「實踐」。

    而本刊,僅僅是個開始。

  2. [防條記事]

    妨礙公務只在「強暴脅迫」執行勤務的公務員時才會觸犯,但這裡的強暴脅迫不只是對警察本身,對警察身上執勤用的物品施以暴力讓他被影響到也算。另外罵警察(包括罵警察正在依法執行之職務)也算。

    如果要拿這條嗆警察,這是刑法135條第一項。雖然在很多場子,這只是聊勝於無。

  3. 一年級哪知道那些事阿= =!? 其實說穿了課外組也在包庇...((個人觀點

    因為大學法規定學校要有學生自治組織阿,所以最好的狀況,就是養一批吃喝玩樂的豬在那個位置,反正養他們的錢,也不是從老師或行政人員的口袋裡面出,而是大家的學費或是納稅人的錢。

    所以我在東海有搞過「廢除落日學生會聯盟」,我覺得學生沒有什麼籌碼去跟學校談判,而要爭取權力,我想得到唯一的籌碼就是把學生會廢掉,這樣一來就會變成校方緊張(會違法),二來一般學生可能也會開始注意原本沒人注意的學生會是什麼,為什麼會有人要廢他。希望經過這樣的衝突與討論之後,創造真正的學生參與制度。

  4. 學生議會是反學生會而存在的嗎??

    不知道其他學校是不是 印象中我們學校有存在過一年

    但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就消失了= =+

    嗯...表面上說起來,算是啦。如國會表面上也是反政府的,一天到晚挑毛病,但是其實他們都是整體制度中的一份子。

    學生會就像是政府的行政部門,負責執行;學生議會就像是政府的立法機關,負責審預算、人事、修改規章;學生評議委員會就像是司法部門,調解學生會與學生議會的摩擦、裁決困境、以及參與學生的獎懲事項。

    總之,就是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直接搬過去校園這樣。但如剛剛所說,這樣的機制學生在時間上根本就玩不動(除非休學領獎學金專心玩),而且學生會與政府的最大差異在於,政府頭上沒有更高的存在,但是學生會有,當學生會位階已經低下到是課外活動組下屬社團時,權力的制衡反而會讓學生會與議會陷入辦家家酒式的內耗,讓學校樂的輕鬆觀虎鬥,從而無法為學生真正爭取什麼。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設計制度?因為學生自治的制度是約二十年前(1990年代)設立的,而美國在六零年代流行制度主義,也就是說,他們覺得只要把制度做得漂漂亮亮的,看起來很完美,那一切就成了,而剛解嚴的台灣就跑去抄到了這一塊。

    所以二十年來,幾乎每個大學的學生自治都搞不太下去了,東海大學第一屆議會就流會,學生會長投票率從來沒有高過50%,近些年還掉到10%以下,還有學校根本是找不到人要做,結果被基督徒頂下來然後聽說開會都在禱告的...總總你想像的到的誇張都出現了。

  5. 輔大還有一種叫做「學生代表聯席會」的校政參與組織,是連結校內各級會議中的學生代表,在會議之前共同討論並且先準備共識的組織,目前這個組織同樣基於學生校內公共意識的衰微而少有發揮。

    雖然並不算是學生自治組織,但我認為這個是比學生自治更有意義的校內公共事務參與模式,提供參考。

    類似東海的學生議會嗎(專門審學生會的預算與人事,而且學生會有對外事務時是必須先行通過)

    東海在說學生會時,狹義的學生會是指學生會的行政中心,廣義來說是指學生會的下屬三者-行政中心、學生議會、評議委員會三者。

  6. 高中學生自治的權限幾乎等同於老師說得算,因為學生自治組織印象中在高中並沒有明文規定必須設立。

    而大學有大學法規定學校必須有學生自治組織,而且在校務會議擔任一定比例的職務,但是地位也相當於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底下的社團之一(而且還有指導老師)。

    無論是大學或是高中學生會,學生會的力量都與學生本身的力量息息相關,如輔大曾經有過超強大的學生會,與三長(學務教務總務長)同級,想像一個情況,當學務長請學生會會長作事時,學生會長會說:請你叫校長跟我談,你只是我的同事。

    但是後來因為學生會會長也是學生,而且學生普遍認為「選完了就是你幫我服務」而不再關心公共事務,所以後來權力慢慢被校方收回。

    會造成這樣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學生會會長也是學生,也有學業要顧,很難處理很多雜務,學生會這樣的組織,在台灣本質上就是難以發揮權力的,最後就會淪於辦活動或是老師的打手或跑腿,好一點的會成為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橋樑(雖然其實不應該這樣,學生會長學生選出的,應該為學生發生,橋樑那種工作聽起來好像是再說學生會長是學校與學生共同推舉的,所以才會是溝通橋樑)

    外國的大學學生會會長我知道的有兩種狀況,一種是自治組織分成很多次級小團體(如關心宿舍的就加入宿舍自治委員會,關心社會科學院的就加入社會科學院學生會等等)學生會長只是協調者;一種是學生會會長選上之後就休學一年領獎學金,專心搞學生會。

  7. 高中學生自治的權限幾乎等同於老師說得算,因為學生自治組織印象中在高中並沒有明文規定必須設立。

    而大學有大學法規定學校必須有學生自治組織,而且在校務會議擔任一定比例的職務,但是地位也相當於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底下的社團之一(而且還有指導老師)。

    無論是大學或是高中學生會,學生會的力量都與學生本身的力量息息相關,如輔大曾經有過超強大的學生會,與三長(學務教務總務長)同級,想像一個情況,當學務長請學生會會長作事時,學生會長會說:請你叫校長跟我談,你只是我的同事。

    但是後來因為學生會會長也是學生,而且學生普遍認為「選完了就是你幫我服務」而不再關心公共事務,所以後來權力慢慢被校方收回。

    會造成這樣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學生會會長也是學生,也有學業要顧,很難處理很多雜務,學生會這樣的組織,在台灣本質上就是難以發揮權力的,最後就會淪於辦活動或是老師的打手或跑腿,好一點的會成為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橋樑(雖然其實不應該這樣,學生會長學生選出的,應該為學生發生,橋樑那種工作聽起來好像是再說學生會長是學校與學生共同推舉的,所以才會是溝通橋樑)

    外國的大學學生會會長我知道的有兩種狀況,一種是自治組織分成很多次級小團體(如關心宿舍的就加入宿舍自治委員會,關心社會科學院的就加入社會科學院學生會等等)學生會長只是協調者;一種是學生會會長選上之後就休學一年領獎學金,專心搞學生會。

  8. 內高數學段考的出包史極為悠久,曾經也有過原本選擇題要倒扣,結果因為大家考太爛所以改成不倒扣,沒有猜的人就吃大虧了。

    當然,數學老師都會跟你說題目都已經很簡單都在哪邊看得到了,他們出的題目是OK的,但是弄得整個年級必須修改規則,這樣的疏失是事實。

    至於學生會,他們與老師、行政低頭不見抬頭見,如果學生沒有辦法給他們足夠多、足夠持續的支持,要他們去做什麼是很困難的,畢竟學生爽一爽就好,激情過後學生會的角色就會非常尷尬。

    這也不是說幫學生會推卸責任,畢竟經營一個可以讓大家常常看到他們,常常討論的平台是他們的責任。

    但是更關鍵的是,內高學生目前對學生會的定位如何,他就會是個什麼樣的組織,不是偶爾有事情時期待一下,學生會就會變成超人。

  9. 社會觀念不希望別人指名道姓罵人這句話我是如此思加揣測它的原意的:你不該針對此人本身進行攻擊而應攻擊此人行為或此現象,

    我不覺得有這樣的問題,指名道姓這件事情,與對人不對事之類的概念無關。

    我從來不用那樣無聊的挖字洞馬賽克,但我也不會因此論人不論事。

    這個問題引起了我的興趣

    我詢問了幾位檢察官、律師與法律系的學生後,大家傾向都認為

    即使網路上的 ID 沒有人真的知道他在真實世界裡面對應的人是誰,仍舊會構成誹謗罪

    他們有舉個例子,假設小明的爸爸住在巴西,台灣沒有人知道小明的爸爸是誰

    你對他散布不實的言論使其名譽受損,仍會構成誹謗罪。

    嗯,這跟我聽到的說法不一樣,我再去求證看看好了。

    不過那個例子其實是個不好的例子,因為就算沒人知道小明的爸爸是誰,詆毀小明的爸爸也可能會對小明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損害。

  10. 噗,雖然你已經無法回應了,不過我還是回一下。

    假設台灣目前有死刑犯一百,二十年以上重刑犯兩百。養二十年的重犯到關出來的成本是a,殺掉死刑犯的成本是a/2,把死刑犯關到死的成本是2a

    國家或人民可能不願意花四倍的錢養死刑犯,但他們不一定會為了省更多錢,就把二十年重犯也一起殺掉。

    金錢這種東西,很多時候不在於多寡,而是意願。我可能不願意一天飯錢超過兩百,我覺得那是浪費,但我願意省錢買一千元一支的清酒;國家或人民可能不願意多花四倍錢養不管怎樣都要死的死刑犯,但不代表他們會因為省錢一起殺了重刑犯。

    所以,「把他們關在裡面那麼久,很浪費錢耶!為了省錢,把他們幹掉是個不錯的選擇。」,這句話本身就不是純粹的經濟理由,而是帶有價值判斷的。質言之,你推到第二步「在以省錢的前提下,在面對囚犯的時候,如果我們必須付出超過a以上的成本,則我們應選擇殺掉囚犯。」時,就已經不對了。

    其實阿,你要用經濟理由打那些支持死刑的人,根本不用那麼麻煩阿。因為我上面配合你的成本假設根本就是錯的,死刑的成本本來就高於關到死阿,他們要更一大堆審之類的,而且囚犯在監獄不是整天吃飽睡覺欸,他們必須在工廠勞動。

    想要濃縮起來達到你的目的,你只需要說:「死刑一直審一直審反而比關到死貴欸。」或是「你不覺得一槍崩了那些傢伙真是太便宜他們了嗎?他們應該一輩子為社會作牛作馬!」就夠了。

  11. 用自己的喜好來處罰不這麼做的學生,這種話也說得出口真是也夠無恥了。

    一旦問題已經變成了喜好層面,那理由再有道理都不重要了,因為喜好或品味是純主觀的東西,反正一句「我還是覺得不夠端莊欸,科科」就可以打死一切。

    如果能夠用其他的好處打消他對於這種奇怪品味的認同,或是說服他的品味改變,可能是目前的好方法;但如果真的沒效,把事情鬧大也應該OK,畢竟他們的確放棄了最有正當性的「安全」理由,我相信要對著外界或媒體大談「穿短褲不端莊」、「幾乎都爛校才穿短褲」應該需要更厚的臉皮。

    然後,有沒有錄音呢?

  12. 嘛,我的發語詞大多是「嘛」或是「哞」,說話中間停頓無義的時候偶爾也會說

    而且我連在現實生活都會說=x=

    另外,我也非常會說髒話,有「東海髒話小王子」之稱(?

  13. 反對劉曉波獲諾貝爾獎的公開信

    【人民報消息】

    關心中國民主的海外華裔

    給諾貝爾評獎委員會和哈維爾先生的一封信

    並轉:

    達賴喇嘛

    圖圖大主教

    2009 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赫塔.米勒

    美國國務院和議會

    美國民主基金會

    美國人權組織

    歐洲議會

    國際人權組織

    尊敬的諾貝爾評獎委員會和哈維爾先生:

    我們是多年關心並參與中國民主運動的流亡海外作家、異議人士和海外華裔。我們一直譴責中共政府的一切迫害行為,我們同樣反對今天中共政府對作家劉曉波的迫害。

    但是,我們不認為劉曉波先生是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合格候選人。因為,就在最近,被非法拘留近一年的劉曉波發表的《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一封公開信中(在2009年12月25日他被判刑的兩天前,劉曉波於12月23 日授權妻子將此信發表在自由亞洲電台,併發表到德國之聲等網站),僅憑中共司法機構在他的拘押期間刻意對他個人的特殊待遇,便以此文粉飾中共政權惡劣的人權和司法狀況。他在此信中既說中共對他的治罪是以言治罪,又稱讚中共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是“標誌著人權已經成為中國法治的根本原則之一。”在同一文中,劉曉波還稱讚監獄的“柔性化的管理”,“為在押人員提供了人性化的生活環境”,“讓人感到溫暖”。

    當劉曉波在監獄中受到“柔性化和人性化”的特殊待遇的同時,在同一個極權國家、同一個年代、同一個司法制度下,中國人權律師高智晟等其它良心犯卻受到警方施加如電擊生殖器等令人髮指的酷刑。劉曉波明知中共在殘酷摧殘高智晟先生和其它良心犯的同時給予他特殊優厚待遇是別有用心,他卻仍在他的《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中說中國政府 “對普世人權標準的承認”這類完全違背事實的謊言。劉曉波早在1989年的北京天安門運動後,就在全國聯播的電視台講話中,為中共在天安門廣場的屠殺洗脫罪名、掩蓋事實。他的這些表現都使他喪失了一位諾貝爾獎得主應具備的道德形象。

    眾所周知,中共一貫拒絕民間社會的任何力量與它分享權力,它把任何要它放棄獨裁專制的人都視為威脅到它的政權的敵對勢力併進行殘酷迫害,無論是以抗爭的方式還是以規勸的方式,中共都不能容忍,既便劉曉波以《零八憲章》這類規勸中共接受民主制度的諫言書的方式,中共也不能容忍。這次劉曉波的被捕再次說明,認為中共會自行改良、和平轉型成民主制度的幻想徹底破滅,也說明劉曉波的勸說和諫言之路是完全走不通的。

    劉曉波如何說話是他的自由,但是作為公眾人物的“異見人士”,他不顧事實地對一貫踐踏人權的中共公開讚揚的行為,他的既為自己辯護又為中共惡行洗脫的矛盾說辭,都立下了一個混淆和顛倒是非的先例,對中國民主運動起到誤導作用和惡劣影響。

    中國的異見人士爭論的焦點是:如何看待中國共產黨的極權專制統治?這個爭論導致中國異見人士分為“抗爭派”和“合作派”。這個在中國早已公開、在二零零六年又加劇的分歧,曾經被中國共產黨政府利用,在中國的異議人士中間引起混亂。這兩派的分歧就像前共產捷克時哈維爾先生和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的分歧一樣:前者徹底否定共產極權政府、喚醒民眾抵制專制、建立民主政府,後者與極權政府合作、幻想共同建立“民主制度”。事實上,直到捷克共產黨垮臺和捷克共產黨情治機關的文件解密後,昆德拉當年協助捷克共產黨安全部的實情才公佈於世。

    我們認為,對於劉曉波這樣一個有爭議的“合作派”代表人物,也許同樣只有時間才能說明他的真實面目。中國當前的民主運動就像當初東歐國家共產黨倒台前的情況一樣混亂和複雜,異見人士中存在著分歧和派別,再加上中共情治機關的滲透和收買,使得異見人士這個隊伍越發混亂和複雜。

    最後,我們要再一次說明,我們反對中共極權政府的任何侵犯人權和自由的行為,無論對“抗爭派”、還是對“合作派”的迫害和監禁,都是以言治罪的非法行為。然而,如果把諾貝爾和平獎授予給劉曉波這樣的形象有缺陷的“合作派”代表人物,這將對中國人民爭取人權、自由和民主的事業帶來負面影響。

    為了鼓舞正在反抗中共暴政的正義的中國人民,在諾貝爾和平獎的中國人選上,我們希望諾貝爾評獎委員會考慮那些真正為爭取中國人民自由和人權作出實際奉獻並還正在遭受著中共迫害的中國其它合適人選,如高智晟律師、胡佳和高耀潔醫生。謝謝。

    簽名人(按姓名拼音排列):

    卞和祥(中國社會民主黨中央委員,美國守護者同盟主席,因追求中國自由民主、支持法輪功反迫害被中共列入黑名單。現住紐約)

    郭國汀(中國人權律師,國際海事海商法教授,自1984年2月至 2005年2月遭受中共暴政八次嚴重的政治迫害,現流亡加拿大)

    還學文(自由作家,因參與海外獨立學者、學生組織,反對中共八九年大屠殺,九二年被中共政府吊銷護照。現住在德國埃森)

    蘇君硯(自由作家、資深時政評論家,北京大學歷史系畢業。曾因六四期間政治觀點受到中共政治迫害,被判刑入獄,後獲聯合國政治保護。現居加拿大多倫多)

    劉國華(中國異見人士,中國東北大學教授,美國守護者同盟副主席,現住美國紐約)

    劉曉東(自由撰稿人,筆名三妹,因在海外參與和支持中國民主運動被中共列入黑名單。現住美國芝加哥)

    魯德成(中國異見人士,因參加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和蛋擊毛像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1998年獲假釋出獄。現住加拿大卡城Calgary)

    唐柏橋(中國和平民主聯盟主席,在中國曾參與和組織一九八九年民主運動,被判刑三年,入獄一年半。現住美國紐約)

    王功彪(人權活動人士,因家庭出身自幼飽受當局歧視,因自由言論受當局政治迫害,後逃亡澳大利亞獲政治庇護。現居澳大利亞悉尼)

    王勝林(中國異見人士,現任匯豐銀行資深金融信息分析師,因在海外參與和支持中國民主運動被中共列入黑名單。現住美國芝加哥)

    萬華,(自由撰稿人,筆名凌黎,職務工程師,因發表對中共的批評而多次遭中共海外特務的生命威脅和騷擾。現住馬來西亞吉隆坡)

    徐水良(中國異見人士,1973年開始投身中國民主運動,1975年至 1979年,1981年5月至1991年5月,兩度因參與和支持中國民主運動而入獄十多年。現住美國紐約)

    蕭虹(自由撰稿人,筆名小平頭,現住丹麥)

    熊焱(一九八九年天安門學生民主運動的參加者,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十四被捕入獄,九一年一月出獄。現在美國陸軍任牧師。現住美國阿拉巴馬州。)

    許毅(學者,現任教於英國倫敦大學學院。因在海外參與和支持中國民主運動被中共列入黑名單並多年被禁止回中國探親。現住英國倫敦)

    伍凡(中共製度的政治反對派,現任《中國事務》總編輯、中國獨立筆會成員、中國自由文化運動協調委員會委員。1957年被當局內定右派份子,1968年被當局定為現行反革命份子判有期徒刑20年,勞改12年,於1979年11月釋放,回中國安徽師範大學任教。現住美國加州洛杉磯。)

    袁紅冰(自由作家,因參加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遭中共當局秘密逮捕,被政治流放到中國偏遠城市貴州,2004年逃往澳大利亞尋求政治避難。現住澳大利亞悉尼)

    曾大軍(教師,現住美國紐約)

    張國亭(網絡工作者,1960年十六歲時即被捕勞改,後被定為“反革命罪”判無期徒刑,坐牢長達二十二年,於1982年出獄並逃亡丹麥。現住丹麥)

    仲維光(自由作家,因發表研究、批評共產黨思想及文化的問題,批評中國共產黨政府的文章而被中共列入黑名單,九七年被中共政府吊銷護照。現住德國埃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