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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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羊咩咩~

  1. 您認為在部落格式違法的嗎???

    大家可以先行參考下列網址參看各類型新聞,因為這是針對大家的新聞!!!

    因為我相信大家的部落格都會放置音樂,希望大家針對這麼問題好好的討論一番!!!

    1.連結至Yahoo部落格小子

    http://tw.myblog.yahoo.com/yahoo-blog/article?mid=42818&prev=43888&next=42609

    2.連結至Pchome新聞(提供影音下載 毛媽媽的隋手札記網站遭移送)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cna/20061020/index-20061020141152180121.html

    3.部落格陪審團之背景音樂使用違法嗎

    http://blog.xuite.net/bcc_ccl/bccccl/5416385

    希望大家對這個問題要多多注意,免得您已經無形的觸犯法律,希望大家針對這個問題好好討論一番!!!

  2. ● 版主: 耍憨2人組No.2 O

    ● 討論版: * 絲竹之樂*

    ● 本周人氣:上升...因為有活動關係@@

    ● 灌水聊天狀態:沒有..= = 因為我嚴密監控..

    ● 管理描述:聊天情形很少..所以管理上面很順暢...而且大家都有發有意義的文章

    ● 計畫中之項目:弄一些活動增加樂趣吧,因為音樂是陶冶性情的東西呀

    ● 管理上之困難: 沒有

    ● 對深藍政策批評與建議:管理階層的大家辛苦了,我為你們加油

    ● 給站長的話:加油拉~~~~我支持你..

    謝謝啦

    你的活動也要加油

    by 風紀組管理員 neil77128

  3. 不會= ="

    如果飛機往天空飛只是在盤旋,不會到達倫敦的,因為空氣和你和直昇機也是跟著地球在自轉,所以是

    不可能往上盤旋8小時就到倫敦!! 除非你的直昇機飛到外太空....就另當別論...

    就如同你在開動的公車上,往上跳,降下來有還是在原位,不會因為你往上跳,你人就貼

    在車的後方= ="" (如果這樣就刺激了...= ="")

    所以因為地球所有的物質都是跟的地球在慣性自轉,所以不會因為你在天空盤旋,降落後就在倫敦..

  4. 為什麼頭銜只放置一個月??

    11/20=徵稿結束

    11/30=投票結束

    07/01/01=停止放置頭銜

    獎項只有頭銜卻只放一個月

    好像......有點短少??

    抱歉我問題不少XD

    站長要求的.....= ="

    我本來是說到2月,但時間太長了~~

    有呀今年的音樂比賽有憂:)

    對了我想問如果是改邊的曲子可以嗎??? ??? ???

    但是不要違反著作權就好...

    恩.......原則上OK拉~~敢SHOW就好

  5. 印象中今年的學生音樂比賽也有作曲= =+

    恩...呵呵~

    你有作品要發表嗎????

    這樣著作人格權還是屬於作者的,比較合理

    著作權的內容可以細分成很多部份呢

    呵呵~我才要謝謝你呀,還好你有去注意到底下附註....

    不然我真的沒注意到我打錯字了....

    不知道是當時腦袋神經接錯還是怎樣....

    打太快了....語文意義都打錯了= =""

    呵呵~~謝謝你的提報....:)

  6. 1.附註的「音樂檔案和內容的著作權,需要無償提供深藍公開放檔案之試聽的權利」

    本句話看不太懂,以中文句構來判斷的話,這是一個有問題的語句。

    請問無償提供深藍公開放檔案之試聽的權利,與作者擁有的音樂檔案和內容的著作權,有什麼關係?

    是指要放棄或分享自身權利才算無償提供嗎?

    2.發表過的曲子能否投稿?

    若有相關限定,由於本活動是以「音訊」表現「音樂創作」的比賽,所謂「發表過」的作品若是僅有「書面」發表算不算?

    有沒有被規範為可以或不可以參加比賽?

    如果被規範為不可參加比賽,則「改編以發表自創曲」可否參加比賽?

    3.檔案類型的限定?

    拍謝...公告打太快了...導致語句不順..:$ .....已經修正.:E

    1.這裏要求著作人釋出的權利,就是著作財產權中的公開播送權,

    亦即是著作人需無償將其作品公開播送,以供會員投票之所需,

    至於日後有人超越合理使用範圍,並不影響著作人的權利,

    著作權人仍可向侵害其著作權的人求償。

    2.只要敢Show,原則上都可以,而且一定要有音檔,不能用書面。

    3.沒有在公告附註,原則上不限。

  7.      Show出自我--歌曲創作大賽公告

    一. 活動主旨:希望有興趣創作歌曲的人,能夠在此活動分享自己所創作的好歌。

    二.活動日期:2006/10/8~2006/11/15

    三.活動內容:

    比賽組別:A.歌唱組 B.樂曲組

    歌唱組:不限個人和團體,歌曲類型只限定於國語歌。

    樂曲組:不限個人和團體,樂器、電音、搖滾..等等類型都可以,只要沒有歌詞。

    評分標準:歌唱組            樂曲組

    整首整體性40%             整首整體性50%

    歌曲流暢度30%             歌曲流暢度50%

    歌詞通順度30%             

    評分人員是由全深藍的會員們來評分投票,我知道這可能會有點缺陷,可是沒辦法,

    我不可能為了這個去外面請老師來評分,也就只能用大家的感覺來去評分了,只希望

    能做出一個好音樂。

    四.細部事項:

     1.發文要點:請發文的標題要標上活動的標記和組別 (標題分類請選擇‘創作’)

      例如1:歌唱組的『xxxx--歌曲創作

      例如2:樂曲組的『xxxx--樂曲創作

     2.發文的內容:

     A組必須要有歌名、歌詞、作曲者、音樂試聽點、做這件作品的過程或感想。

     B組必須要有歌名、作曲者、音樂試聽點、做這件作品的過程或感想。

     3.歌曲推薦放置的空間:

      a.付費空間

      b.Xuite部落格

     4.您創作的歌曲只要發出,就會放入置頂。

     5.由於考慮到歌曲創作之時間,所以活動時間訂為1個半月,請大家踴躍參加唷。

     6.如果使用樂音組有使用樂器的(例如:直笛、二胡、口琴....其他),請自行錄音,建議使用電腦錄音。

     7.各組別的歌曲的時間長度不限。

     8.發表比賽作品之版面為‘流行中文館 ’別發錯版面了。

     9.歌曲的發表檔案類型不限制 (盡量使用大家都可以播放的格式)。

    五.投票要旨:在活動結束當天,就會把各個創作者的歌曲名稱,集合成一個投票,讓大家對於自己喜歡的音樂進行勾選。

    投票時間至11月底。

    六.獎項:

    歌唱組前三名頭銜            樂音組前三名頭銜

    歌曲創作天王(后)           樂音創作天王(后)

    歌曲創作小天王(后)          樂音創作小天王(后)

    歌曲創作季軍              樂音創作季軍

    頭銜放置時間到明年元旦..2007/1/1

    Xuite上傳音樂教學:http://blog.xuite.net/jeanson61/xuite/169997

    問題詢問討論串→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86909

    附註:

    1.此活動之著作人,需要無償的公開傳輸權,以利於日後投票所需,歌曲著作權原屬於著作人。

    2.為了尊重著作人之著作權,嚴禁任何的營利行為。

  8. 會嗎= ="" 還好啦.....

    雖然說結局有點...少..

    但是...他的最後一張圖的 上面那段話,

    讓我看的感觸很深耶,從剛開始看那幾本

    到現在19本都看完了,說真的,她們也都是為了他們的未來.

    倒是那個真中,邊看邊想打他...他挺傻的...

    西野..可能是 真中 意想不到 竟然會在一起吧...想當初..

    只是跟別人賭..告白...

    東城..他太不敢了...呵呵~~~最後雖然告白了,也沒辦法了...

    現實世界會有 西野 東城 這兩類型這麼棒的人嗎= =""

    好難找喔.......

    要是有.... 我要西野:P

    西軍愛好者....我從看好幾次也只有翻西軍的劇情那邊...呵呵= =""

    西野的個性..會為對方著想的那份心...真棒...: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