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是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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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俺是路人

  1. 新版主上任

    版規是不可少的啦,在此就請大家撥點時間了解。

    請大家盡量別違版規,相信你們都會配合的。

    1.此版是讓員中學生和他校學生交流意見、心得和新活動。

     請勿灌水,何謂灌水文?就是"發表偏離主題或不具建設性的文字(=廢話)"。

     發文請超過八字。←很常有人沒注意

     大家請互相督促、提醒,若屢勸不聽則照規嚴懲。

    附註:按照我的習慣應該會先發PM(悄悄話)告訴你哪篇文已經超出範圍,也就是口頭提醒一次。

    2.請勿以言語做人身攻擊,我們都是一家人,可用規勸或較委婉之字詞。

    3.嚴禁用注音文,原因歡迎查看深藍總規。

    4.請勿在文章中聊天,若所發表之言論是給予某位會員,請愛用PM(悄悄話)

     聊天定義:参人以下之聊天文,以及與本版無關的議題。

     版中設有閒聊專區,歡迎入內解悶,但還是禁止灌水,因為總則有閒聊的發文限制。

    5.注意瀏覽相關主題,請勿重複,以免浪費空間。

    6.若有偏離主題趨勢,請開新主題討論。

    附註:這很重要。因為也常有人搞混,就繼續討論下去了。

    7.勿做商業廣告。

    8.請勿出現髒字 (若有必要請用"X"消字)、不雅字眼。

    附註:很在意此事,如有真有必要性,請大家多多使用"X"消字

    9.勿筆戰、 挑釁、辱罵。

    10.有時效性之文章,只要期限到,就必須被刪。

    11.主題留言最多至200樓,到200即關閉此主題。

    附註:有時候我可能會沒注意去讓某些主題超過兩百樓,這點請見諒,相對的我並不會刪除多出的回應,畢竟屬於本人個人疏失。

    請大家遵守以上規則,違者砍文。

    在這邊謝謝你們的詳讀。

    這是前前任板主-單單以及前任版主─孤月 留下來的規則,幾經修改,現已成樣。

    有任何建議、想法,煩請告知,謝謝合作。

    附註:版主真的很不喜歡砍人家文,因為大家都不好受,我知道。所以請自愛,不要在一般文章中閒聊或偏題。

  2. 恕我直言,聯誼甚至與外校的聯合迎新在彰女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7月9日的幹訓有發一堆資料,

    其中對社團的規定第一項第一條:不得與外校聯合迎新

    然後組長也說的很明白,

    儀隊跟樂隊只要違反規定,他還是可以廢掉。

    她說一個學校沒有樂隊也沒關係升旗放音樂就好了。

    畢竟組長是握有生殺大權的人

    然後被砍社

    原因組長也說的很明白了(組長說違規太多次)

    希望大家再動氣了

    ps其實個人也非常喜歡熱音社

    她說:只要你們自愛我也會跟你們相處的很好。你們沒有給我籌碼,我要怎麼給你們籌碼?

    (然後現在樂隊的處境也很危險雖然人數有過最低限制但因為政策問題有可能被廢)

    然後至於社團的壓榨= =

    精神上面我會承認這是事實。

    反正希望好好遵守規定就不會被廢社了

    大家加油了。

    ......連聯合迎新都不准押,頭一次聽聞~

  3. 學校之前有規定說段考前1星期禁止社團活動

    但是

    那個管x社阿

    還不是天天吹

    然後被罵卻是熱音被開刀

    是不是要對學校教官反應阿

    不然這樣對某些社團很不公平的說

    只許官乒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超 * 的 = =#

    的確對其他社團很不公平...= =#

  4. 2000元~~!!(有少到可憐..還是一學期的份量)

    我們學校連點補助都沒有...((大囧

    據說校友會要破產了(官方說法)

    然後家長會不會支柱學生社團..

    我想知道學校哪個社團被支柱過啦~~~

    辯論社出去打比賽得第四名也只是被掛在牆上跑馬燈在跑的

    (一次打比賽很兇耶!少說每一個人都要三、四千《最保守估計》,而且..每次上去都要一堆人..,兩千塊大概夠我們所有人來去一趟了,如果我拿到了,我應該會好好哭一場..)

    我錯了...聽說最近校長私自破例以不同名義捐給辯論兩萬多...

    校長..我錯了ˊ ˋ"((跪:'(

  5. 回應johnidfet:

    我之前的回應也太情緒化了,這不是在論壇上發文應有的態度,對不起。

    如果說以後我為小孩選學校的標準是看頭髮和服裝......那有問題的可能是我。

    至於老師們反對的立場,我有聽過主任關於「克己復禮為仁」的道理,這,理所當然有道理,只是這道理不生在服裝上,我不相信有哪個人會光靠著儀表來評論別人的品行。

    我不會去理龐克頭,因為我不愛;

    路人:

    「對」和「錯」的概念是比較出來的,而我倒認為人們喜歡的東西只不過就是人們喜歡的東西罷了,你想表達的是「好」和「不好」吧!因為這才是主觀價值判斷,對錯是邏輯判斷。

    關於「所謂的社會價值也僅僅是大眾喜歡的」我不懂,可以再解釋嗎?

    呵呵,你的回答很有趣,但是如何比較呢?不就僅是效率「高」跟效率「低」去做比較,奇所謂比較還是我們的主觀意識去判別的押~如何判別呢?不就是個人喜歡與否,今天我們所有在社會上看到的價值觀不就是大家的認知嗎?其認知不就是我們大部分人認為對的事務嗎?同上,對的事務從何判別起,個人的喜惡與否。

    話說,頭髮的問題,其實雙方都持不同意見,不過我個人的觀感是...有差那麼多嗎?

    (希望有人能告訴我差別差到哪種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