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天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6,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6, 2008 重點是...社辦不夠阿...~~~!!xd((好啦.這是廢話..=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哈佛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6, 2008 話說那天有學權會來不是嗎他們提供的意見其實我們早就知道了但如果沒有他們的提醒我們學生應有的權利就會被那個人一手遮天抹掉了唉唉唉唉但我感到難過我一直以為建中是台灣最自由的高中之ㄧ現在卻需要學權會的關心建中到底怎麼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0960031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6, 2008 擁有社團辦公室不是學生的權利。但是我們都想要擁有社團辦公室,可是又不想要讓一個人隻手遮天,所以要研擬出好的解決辦法出來。如果連一個基本的作法都出不來,那所有老師都會希望文主任出手,除非我們有一個有用可行的方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游肥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8,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8, 2008 當天我在場我不曉得開放非社長參雨的意義在哪我只聽到一群人延續上次社長大會不停的砲文主任我不曉得你們是來嘴砲還是要想解決方案我們都知道評鑑是不可行,這已經是上次社長會議的結果結果還是很多人只是來砲他無聊透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江鳥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8,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8, 2008 我就事論事:沒辦法。社辦除了社課時間,平常練習也會用到。頻率如何?幾乎是照三餐用,中午要用、放學要用,假日還是要用。錯得開乎?錯不開也。基本上這是個別性的協調問題,而非可重複印證的共同議題。共用社辦,也許可以當作一個,緩衝性質的解決方案。針對個別方案,進行社辦共用,可以暫時(也許一學期)解決一些實質問題。說到協調會,有時候大家把問題帶遠了。已經脫離解決實質問題的層面上了。倒是跑到,程序問題,和公平正義上。或是信用問題、甚至是權力結構的部份。不是說這些不重要,但是大半時間花在這上面,實質問題就難免搔不到痛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