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關於洗錢和洗錢的定罪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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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買了一本新書『洗錢』

內容是說一個理財專家要追查一個50億日圓消失的事件

而裡面提到的手法不外乎是利用租稅天堂(一些島國等等)設立帳號、空殼公司等等鑽法律漏洞之類的

假設今天有個人完完全全只是利用法律上的漏洞達到洗錢目的,被發現後可以將她定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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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onth later...

基本上

如果不是非法所得的洗錢應該要無罪吧

比如說

今天我媽媽給我一百塊零用錢

結果我很無聊

我把這些錢分成好幾塊

然後在各國轉來轉去

(假設沒有存款最低限額,且扣除手續費還有剩)

應該只是我個人的自由阿

沒有人可以限制我吧

(其實是因為理專想賺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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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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