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陳相遇 10 發表於 August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6, 2008 嘖 所以是一年來一次阿 一次一個月 .上一次在11月初……男主角怎麼知道他手機?我的印象中,當時被害者跟我處理這件事的時候辦了帳號發了私密希望可以聯絡到她,知道她是誰…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試陳相遇 10 發表於 August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6, 2008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 這位 怎麼又出現..請看之前的文章嗯……3個小時候有月偏食,全台可見天文異像疑似造成某人發作所至……我是成功男人背後的女人~~~~~~~~背後靈嗎?現在時間…農曆7月17日子時……鬼月也不是這樣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rniechen 10 發表於 August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6, 2008 你阿罵勒!早上被吵醒我現在頭很痛一開電腦就發現有腦殘又出現阿是怎樣反串很大喔!反串歸反串版標也打錯腦殘就是腦殘華江有你這種學生~難怪升學率差就不要來PTT華江版玩!我看你發文一次就劣退一次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華江joker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版主大人欸我們離題很嚴重又與學校事務無關按照華江版規 五。六。七。十一總共違反4項規定這個討論串可以刪了嘛= =話說我問一下他說的男生是被害人..??我其實有點不太覺得..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奶茶狂想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所以說,我們要把這當作灌水簽到區讓他更有資格被刪?那我帶頭吧,簽到簽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i幻想a邱邱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試陳大大網頁我打不開....可是....你打的話很好笑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酷酷抖婷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大家怎麼這樣????所以這才是我覺得可怕的地方:明明過那麼久了,還保留那個簡訊,而且選擇現在又發文感覺就像是跟蹤狂一樣!這個是我之前沒上線,,,,最近才上剛好看到學長傳給我的剌,,,只是沒想到以經過了這模久了 = ="希望學長能慨到這篇文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試陳相遇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試陳大大網頁我打不開....可是....你打的話很好笑XD罵人最高境界:不帶髒字(H)大家怎麼這樣????這個是我之前沒上線,,,,最近才上剛好看到學長傳給我的剌,,,只是沒想到以經過了這模久了 = ="希望學長能慨到這篇文捏,,,他已經看到了而且……我跟他對話…相信妳之前還有其他動作吧!所以我才覺得噁心前幾分鐘我才跟他通話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試陳相遇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版規★===========================================================六、請各位華江人多多發表新主題共同討論之但請勿發表與華江無關的主題(將刪除)七、嚴禁討論個人問題違者一併刪除(閒聊區除外)十一、嚴禁性燒擾包括告白、亂加即時]騷擾、電話騷擾===========================================================學妹,妳同時違反這些板規還有,第十一條也是因為妳,還有另外一個變態學長所設立的同時,電話騷擾已構成事實,已經違反中華民國法律1.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3款,將判斷對方所為係屬民事侵權或是刑事犯罪,或是行政違序分別依法處理2.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其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3.憲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Z 10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7, 2008 此主題已經違反華江版版規討論內容也有所離題.攻擊之嫌疑故將以關閉主題避免事情惡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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