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捕魚滴貓 10 發表於 August 24, 2005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4, 2005 看過的人還請見諒喔 謝謝 ^^美國有個史特拉(Stella)獎,每年頒給最成功也最荒誕的訴訟案的原告律師和白癡陪審團。史特拉獎以StellaRebecca命名,她今年八十一歲,曾因邊開車邊喝熱咖啡而燙了腿,成功告贏麥當勞而得到百萬賠償。二零零二年入選的案子共有7個:一、德州奧斯丁有位叫CatherineRobertson的婦女告贏一家傢俱店得到七十八萬美元的賠償,原因是她在該傢俱店內奔跑時,被一小孩絆倒而扭傷了腳關節,店員沒有制止小孩在店內玩耍。該小孩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兒子。二、洛衫磯一位十九歲的青年CarlTruman得到七萬八千元外加醫療費用的賠償,因為他的鄰居開車壓過他的手。為什麼會發生?那位鄰居開車時,沒有注意到這位青年正在偷他汽車輪胎上的車蓋。三、賓州有位笨賊名叫TerenceDickson,他在一家住宅行竊,當他試圖從車庫離開時,車庫的自動開門裝置壞了,門打不開,而回到房屋的門又關上鎖住了。不巧屋主在外度假,於是笨賊被困在車庫達八天之久,只靠一罐可樂和一袋狗食度日。義憤填膺的他怒告屋主的保險公司,贏得五十萬元賠償。四、阿肯色小岩城有位JerryWilliam屁股被隔壁鄰居家的狼狗咬傷。狗為何咬他?因為他拿BB槍不停地打它,激怒了它。法庭判決鄰居賠他一萬四千五百元,再加醫療費用。五、費城一家餐館輸掉官司,被迫付給一位來自賓州蘭卡斯特的AmberCarson十一萬三千五百元,因為地上溼滑跌碎尾骨。地上為何會溼滑?因為大約30秒前,她因爭吵而將飲料潑向男友。六、德拉瓦州克雷蒙一位小姐CaraWalton為了逃避三塊五的門票,想從廁所的窗戶爬進一家夜總會,結果摔倒跌破兩顆門牙。結果她告贏了夜總會得到一萬兩千元,加上補牙的費用。七、最後得獎的最有名的案子是奧克拉荷馬的MarvGresinski先生。該天才買了一輛嶄新的32呎長的旅行車(有床,有廁,有廚房的motorhome)。在回家的高速公路上,他把自動駕駛定在70英里的時速,就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了,最後當然出了大車禍。幸好該位老兄還活著,並且狀告該車製造廠而得到175萬元賠償外加新車一輛,理由是車子的說明書上沒有說,不可以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案子過後,該製造廠真的把這一條加在說明書上了。(恩…沒錯,這老師上課時有提到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sapp890073 10 發表於 August 24, 2005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4, 2005 完全是亂搞的說xd 瞎攪和也能賺錢(賺取理賠金新招):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都無鬆餅 10 發表於 August 26, 2005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6, 2005 在美國,律師夠強,什麼都可能...相信大家都聽過麥當勞咖啡事件吧?一個老太婆用大腿夾著熱咖啡看報紙腿夾太緊咖啡翻了燙傷去告麥當勞也勝訴明明就是自己智障活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RISPY 咪仔 10 發表於 August 26, 2005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6, 2005 最初由 jonathan836 發表他們是怎麼告贏的啊????= =||||||| = =||||||| 美國的司法是陪審團制的阿一切都操縱在陪審團手上不過陪審團也是經過挑選的他們之所以勝訴應該是律師的功勞吧: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tarfish* 10 發表於 August 27, 2005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7, 2005 這在美國很有可能發生...我姑姑的朋友 甲 就遇過甲帶好朋友乙去家裡打麻將路上發生車禍 乙脖子扭到要求甲賠償我聽到也傻眼...所以大人就說不可以帶同學回家出事的話...陪不起押.... 即使是他自己造成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水泉合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5, 2005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5, 2005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看完只能以無言相告...那些人自作自受,還不會自我檢討,幹嘛還去告別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ack毛毛 10 發表於 September 30, 2005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30, 2005 = =||||||| 看了之後超無言∼明明都是求償者犯錯,被告真可憐。白吃拿BB槍打狗當然會被咬!!! 這些人是笨蛋還是白癡,連事情原因都分佈清,只會告告告∼天啊= =# :P ^o) 真懷疑這是什麼制度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lueskybird888 10 發表於 April 19,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9, 2006 外國確實是滿誇張的...覺得你有道理就贏...一些考試題目的答案也是一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易水寒 10 發表於 July 1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5, 2006 這......真的很懷疑律師怎麼辯的xd 還有陪審團也太...了吧= =其實也還好啦之前不就發生過辛普森殺人事件(黑人球星)不過因為請的是美國著名的大律師辯論的論點是:美國社會普遍歧視黑人結果陪審團一面倒後來他就贏了這場官司不過雖然他可以不用坐牢但他還是要負擔賠償的錢..........沒記錯的話是這樣,在美國,其實這一點也不誇張...話說有人自己要買煙抽結果後來得了癌症,就去告煙商,結果還得到理賠...真是囧了=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似淼 10 發表於 July 1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6, 2006 美國家裡有游泳池的話小偷跑去家裡偷東西不小心跌到游泳池淹死的話...還會被小偷的家屬告呢= ="還有如果家裡的草皮沒鋤草整理...鄰居看不慣...也是會被告的..家裡小孩哭的話..鄰居也可以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西雅圖的眼淚 10 發表於 March 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9, 2007 真的假的啊...在美國...缺錢的時候...就故意一下 然後再開告就有錢拿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飛痕 10 發表於 March 1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0, 2007 外國總是常常發生這種怪事= =還聽說過常常吃麥當勞吃到胖,還告麥當勞的勒......這世界是怎麼了= =?喜歡告別人的去那邊不就噱翻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發表於 March 1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0, 2007 台灣不是也有?專門把自己照的照片放在網路上,然後誰一拿去用就告他。例如前陣子台大生科的網頁就這樣被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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