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osa 10 發表於 July 15,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5, 2008 一、主旨維持站務部總版主服務熱誠與人才流通, 填補站務部空缺之總版主職位。二、時程7/15 ~ 7/26 公開徵選7/29 公告新任站務部總版主三、站務部總版主增選申請辦法本次增選預計錄取8名站務部總版主。本次徵選得增額或不足額錄取。申請者,由管理員審核,站務部長公告任命。申請者之發文數需超過 150 篇,加入時間須超過 60 天。採任期制,半年一任,無限制連任次數。新任總版主前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結束管理員將會議確認,不適任者站方有權免職。申請者無需擔任過管理職務,不過曾經擔任過深藍副版主以上職務,或其他論壇管理員以上職務者會在審核時列入考量四、站務部總版主責任管理權力1. 總版主屬監督職務,原則上不介入既有板主之討論版實質管理。2. 督導版主之管理行為。3. 對版主發出管理要求與警告。4. 重大違規文章(違反總則),不需告知版主可自行處理。5. 可向管理員以上提案撤銷不適任之版主。6. 可處理組務版之回報文章。管理責任1. 總版主有責任監督所轄論壇之版主言行與責任之履行。2. 總版版主超過 3 天未上站,管理團隊將發信提醒,隔日內仍未上站且無正當理由者,得解除其職務,累犯前項三次不需告直得直接解除職務。任免辦法:1. 站方不定期辦理增補選,依辦法提出申請。2. 申請人之發文數需超過 150 篇,加入時間須超過 60 天。3. 採任期制,半年一任,無限制連任次數。4. 會員可依辦法連署提案聲請撤銷特定總版主之資格,實施細則以辦法定之。5. 總版主得提案撤換所轄論壇之版主,實施細則以辦法定之。6. 總版主違反下列規定者,首次警告,三犯者得撤銷其職務,惟情節重大者可直接公告撤銷。 A. 未盡版主責任。 B. 未能有效管理所轄討論版。 C. 行為爭議性過大、經常與會員發生爭執、影響論壇名譽者。 D. 未能有效執行上級命令者。 E. 濫用版主權力者。 F. 其他經管理員會議開會決議者。五、審核要點申請者之發文為重要考核依據,發文量多簡短無內容者將不予錄用。申請表單內文亦為重要考核依據,故請申請者儘量仔細填寫。申請者風評、年級、曾擔任過的職務與其他會員的互動為參考條件。六、申請表單 1.標題請打"申請站務部總版主增選"。 2.內文請按照以下表格填寫。 1.論壇帳號:2.請描繪你心目中理想的組務版:3.做為總版的你會如何倡導會員和版主使用組務版? 4.請為應該被禁止的政治文下一個自己的定義:5.你對於文章離題、版聊與灌水的認定是 :6.請舉出一個你認為深藍可以再改進的地方:7.你認為該如何改進?8.可上線管理時間 (必填):9.你擔任過的職務(請完整填寫,包含非深藍職務):七、申請頁面:(請按下列網址進入)http://www.student.tw/db/private.php?do=newpm&u=11569 站務部長 mimos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sa 10 發表於 July 16,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6, 2008 新增站務部總版主增選申請辦法 2.本次徵選得增額或不足額錄取。 以上站務部長 mimos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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