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0,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0, 2008 最近很轟動的留美碩士殺女友事件 (恐怖)在場的男生們 ... 你們會這樣嗎??(內心有這種想法)還有啊 如果不幸交到這種的 要怎麼分手啊 !!!補充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10/17/12ysx.html楊詠琴慘遭挖眼割鼻 心理醫師:兇嫌過度迷戀震驚社會的碩士情殺案,警方至今仍然找不到死者楊詠琴被割下雙眼和鼻子,心理醫師分析,兇嫌應該是特別迷戀女友的眼睛和鼻子,才會痛下毒手,希望把最愛的東西永遠帶在身邊;也有民俗專家認為,兇手會這麼做,通常是怕死者死後上門報仇,但這恐怕是以訛傳訛的說法。臉蛋俏麗的楊詠琴有一雙動人眼睛和俏挺的鼻子,卻慘遭男友割下,至今警方仍然找不到楊詠琴被取走的器官,兇嫌手段極為殘忍,民俗專家認為,命案中出現類似手法,可能是因為兇手怕被死者報復的心理。民俗專家張旭初說,「以道家來講是有一個說法,是讓死者她的靈魂不要找到他,不要跟著他,不要跟著他,不要協助警方破案。」民俗傳說是不是真有其事,沒有人能夠證明,但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昔日照片兩人笑的甜蜜,曾經相愛,最後卻用極端手法結束對方生命,心理醫師分析,兇嫌可能是對女友過度迷戀,一時承受不了分手打擊,選擇玉石俱焚。心理醫師楊聰財表示,「在兇殺者本身會有心理學的意義,最有可能就是說,過去這部分可能是讓他最迷戀,或是人家稱讚最美麗的部位,他有那種取下來帶著走,一起共赴黃泉,當成紀念的心理意義。醫師用犯罪心理角度分析,兇嫌似乎希望把最喜歡的東西永遠帶在身邊,才會狠心割下死者器官。相差18歲的戀情,因為男方過不了分手關卡,終究以悲劇收場。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0, 2008 這根本.... 那女的真的好可憐 (哭泣...當然不會 拜託 這種事... 完全做不出來 電話裡分 最好身在他不知道的地方.. (不過應該不能提早知道會交到這種的吧 -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0, 2008 我也覺得最好在他不知道的地方用電話分了...如果可以的話,先滅了這種敗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0, 2008 這種事難說...或許是那個女的長期帶給那個男的某些負面情緒 而我們卻不知(新聞沒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0, 2008 最近看了寒蟬...才知道原來現在這麼多人壞掉不是沒道理的....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0, 2008 最近看了寒蟬...才知道原來現在這麼多人壞掉不是沒道理的....囧阿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球棒 柴刀 麥克筆 任君挑選...開玩笑的啦..= ="這種事我幹不出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0, 2008 真的太可怕了.....光看到新聞的文字敘述就雞皮疙瘩一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1, 2008 上一段婚姻失敗帶走他太多錢的損失跟心靈傷害讓他不安感加重且又長期失業,不知是否靠現女友供應這些都會讓美碩士自尊和自信被打碎 而提出分手成了引爆點愛情這種東西本來就不該放太重那男的真的很愚蠢他不了解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很短愛不是要長相廝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1, 2008 挖眼那部份,我有點感觸(?)之前有看一個影集,有挖眼的畫面....(超噁)那男的太兇殘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8 眼睛 鼻子都還沒找到警方不排除已被兇手吞下肚 = =""太噁了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8 不會巴 吞下肚..剖開他度檢查一下好了..這種人 真是恐怖不過聽說他有精神上的疾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8 不過每個人的個性不一樣感情這種事還是得達成兩個人的共識交往是兩個人的事分手也是不過不愛了也很難交往下去真可怕..交往前還是得先從朋友做起MAYBE被殺和殺人機率會小點= =""畢竟已經很了解對方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8 那種男生喔 不配當人啦...給他死刑~那個男的死了 你要鞭屍嗎:p其實那個女的會跟那個男的交往還不是只看表面我只能說天意一切都是天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7,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7, 2008 最近很轟動的留美碩士殺女友事件 (恐怖)在場的男生們 ... 你們會這樣嗎??(內心有這種想法)還有啊 如果不幸交到這種的 要怎麼分手啊 !!!補充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10/17/12ysx.html楊詠琴慘遭挖眼割鼻 心理醫師:兇嫌過度迷戀震驚社會的碩士情殺案,警方至今仍然找不到死者楊詠琴被割下雙眼和鼻子,心理醫師分析,兇嫌應該是特別迷戀女友的眼睛和鼻子,才會痛下毒手,希望把最愛的東西永遠帶在身邊;也有民俗專家認為,兇手會這麼做,通常是怕死者死後上門報仇,但這恐怕是以訛傳訛的說法。臉蛋俏麗的楊詠琴有一雙動人眼睛和俏挺的鼻子,卻慘遭男友割下,至今警方仍然找不到楊詠琴被取走的器官,兇嫌手段極為殘忍,民俗專家認為,命案中出現類似手法,可能是因為兇手怕被死者報復的心理。民俗專家張旭初說,「以道家來講是有一個說法,是讓死者她的靈魂不要找到他,不要跟著他,不要跟著他,不要協助警方破案。」民俗傳說是不是真有其事,沒有人能夠證明,但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昔日照片兩人笑的甜蜜,曾經相愛,最後卻用極端手法結束對方生命,心理醫師分析,兇嫌可能是對女友過度迷戀,一時承受不了分手打擊,選擇玉石俱焚。心理醫師楊聰財表示,「在兇殺者本身會有心理學的意義,最有可能就是說,過去這部分可能是讓他最迷戀,或是人家稱讚最美麗的部位,他有那種取下來帶著走,一起共赴黃泉,當成紀念的心理意義。醫師用犯罪心理角度分析,兇嫌似乎希望把最喜歡的東西永遠帶在身邊,才會狠心割下死者器官。相差18歲的戀情,因為男方過不了分手關卡,終究以悲劇收場。先把自己頭髮理光!!!!讓他對你徹底失去興趣=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7,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7, 2008 這= =我覺得被愛情沖昏頭是一件恐怖的事情不管是指交往前沒看清對方的真面目還是談分手後無法面對都會帶來給自己或是別人很大的傷害而且現在社會這麼多速食愛情讓我對愛情這兩個字不但沒有憧憬甚至有點膽顫心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8,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8, 2008 沒想到一表人才的男生竟然還會坐車這種事情真的是太不可原諒了那個女生真的好可憐喔!!不過要糾正一點他沒被挖眼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August 29,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9, 2008 這跟學歷無關是人格的問題即使目不識丁一樣會這麼做這男的根本就壞掉了啦啦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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