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獎優汰劣 公車評鑑獎懲趨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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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優汰劣 公車評鑑獎懲趨嚴

  • 2008-07-06
  • 中國時報
  • 【喬慧玲/台北報導】

 油價上漲,大眾運輸時代來臨。台北市交通局為提升公車服務品質,研擬對公車評鑑獎懲趨嚴。表現優異的業者積分累計達一定標準,可望取得路線營運優先權;若1年內連續2次被評鑑為丙等,交通局將收回其最高和次高營運路線權

 交通局召開公車評鑑審議委員會修改「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辦法」。交通局長羅孝賢表示,「獎優汰劣」是市府提升公車服務品質的方向,依現行評鑑辦法,拿優等或丙等的業者始終都是同1、2家公司,多數集中在乙等,既無誘因鼓勵其爭取甲等,也無任何懲處,不痛不癢,形成「永遠的乙等」,無助於改善公車品質。

 公車服務評鑑獎懲辦法將大幅修改。目前優等業者頒與梅花章表揚,方便乘客辨識搭乘外,也有助提高營收;甲等業者則無特別獎勵。辦法修改後,優等維持舊貌,甲等業者則只要積分達一定標準後,就有希望取得黃金路線優先經營權。

 至於乙等業者,現階段僅要求提改善計畫。羅孝賢指出,新評鑑辦法針對乙等業者實施扣分制,單次扣2至6分,只要在2年內累計失分達6分,將被扣車,若扣分達12分,將被收回營收最高的路線。

 對表現不佳的丙等業者,目前規定連續2年拿丙等者,交通局將收回最高和次高營運路線權;未來門檻調高為1年內連續2次拿到丙等,將失去最高及次高營收路線。

 羅孝賢表示,曾有丙等業者被收回最高營收路線10部車,卻從其他路線調度車輛,「懲處效果有限」,新辦法則是直接收回路線權。由於部分委員對修法內容仍有不同看法,比如有委員主張維持甲等是「基本水準」,毋須另訂獎勵,下周將再開會,達成共識後,將送法規會討論。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601+11200807060016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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