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star 10 發表於 July 5,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5, 2008 一、主旨招納新血,尋求站內對於監督管理有能力的人才,協助督導之職。 二、時程7/05 ~ 7/19 公開徵選 7/20 ~ 21 第一次書面審核7/22 ~ 7/27 書面審核通過者口試7/29 公告新任副監察委員名單 三、總版申請辦法本次徵選,共計徵選 2 名副監察委員。申請者,由管理員審核,站長公告任命。申請者之發文數需超過 150 篇,加入時間須超過 60 天。採任期制,半年一任,無限制連任次數。新任副監察委員前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結束管理員將以會議確認,不適任者站方有權免除其職。申請者,需擔任過副版主以上職務,或其他論壇之管理職。高三生請注意本屆副監察委員任期是到2009/01/26,請衡量自身狀況再進行申請手續。四、副監察委員責任管理權力1. 副監察委員屬監督職務,原則上不介入既有板主之討論版實質管理。2. 督導版主之管理行為。3. 對版主發出管理要求與警告。4. 重大違規文章(違反總則),不需告知版主可自行處理。5. 可向管理員以上提案撤銷不適任之版主。管理責任1. 副監察委員有責任監督所轄論壇之版主言行與責任之履行。 2. 副監察委員超過 3 天未上站,管理團隊將發信提醒,隔日內仍未上站且無正當理由者,得解除其職務,累犯前項三次不需告直得直接解除職務。任免辦法:1. 站方不定期辦理增補選,依辦法提出申請。2. 申請人之發文數需超過 150 篇,加入時間須超過 60 天。3. 採任期制,半年一任,無限制連任次數。4. 會員可依辦法連署提案聲請撤銷特定總版主之資格,實施細則以辦法定之。5. 總版主得提案撤換所轄論壇之版主,實施細則以辦法定之。6. 總版主違反下列規定者,首次警告,三犯者得撤銷其職務,惟情節重大者可直接公告撤銷。 A. 未盡版主責任。 B. 未能有效管理所轄討論版。 C. 行為爭議性過大、經常與會員發生爭執、影響論壇名譽者。 D. 未能有效執行上級命令者。 E. 濫用版主權力者。 F. 其他經管理員會議開會決議者。五、審核要點會員之發文為重要考核依據,發文量多簡短無內容者將不予錄用。副監察委員遠景亦為重要考核依據,故請會員試著描繪上任後的計畫與遠景。會員風評、與其他會員互動為參考條件。六、申請表單標題請打「申請第三屆副監察委員甄選」。內文請按照以下表格填寫。1.論壇帳號: 2.擔任過職務(請完整填寫,包含非深藍職務): 3.若發生疑似版主失職事件,該如何評斷版主失職?: 4.對於深藍所謂應該被禁止的政治文,自己的定義: 5.對於文章離題、版聊與灌水的認定: 6.請就站上近期發生的爭執事件(任選)發表您的看法: 7.您可上線時間: 8.對深藍的建議: 9.MSN帳號:七、申請頁面:(請按下列網址進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的白羽毛 10 發表於 July 19,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9, 2008 申請結束。公佈書面通過名單(依遞單時間順序排列)zyxwvoklove ~雨豆阿底.一人房~ 耍憨2人組No.2 leiwine 『阿柏』 以上人員 將進行口試,若亦提前結束,則提前發函公告任命之。以上 監察委員 火炎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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