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過貓年 11 發表於 July 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8 網路上的消息是否屬實?還是先聲奪人意圖混淆視聽?TG的新聞是否是在將黑洗白?掩蓋真相?現在外圈人都不知道,只有參與者發起者知道.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龍過貓年 11 發表於 July 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8 “我認為事態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擴大和利用了。”李秀忠說,“我對關心和牽掛著我的領導、新聞界及社會各界朋友們表示感謝,省公安廳、縣教育局等領導都到醫院來看望我,通過醫院的精心治療,我現在感覺身體好多了,聽說與我沖突的民警已受到了停職15天的處罰。公安部門正對我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毒打的事因,展開深入調查。我相信黨和政府會公平、公正處理打砸搶燒事件,將犯罪分子和毒打我的人或幕後人繩之以法。我相信黨和政府會妥善處理侄女一事,作為家人,我希望孩子能早日入土為安,希望社會不要聽信任何謠言。”很好 很強大...一個農婦說出這樣"官方"的話,是不是很奇怪呢?可信度幾乎沒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igerangel 10 發表於 July 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8 很好 很強大...一個農婦說出這樣"官方"的話,是不是很奇怪呢?可信度幾乎沒有....找到了“6·28”事件死者李樹芬的幺叔甕安縣玉華鄉中學教師李秀忠。 李秀忠是死去的小姑娘幺叔,是她叔叔,應該是農夫,不,應該是李秀忠老師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igerangel 10 發表於 July 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8 我只是提供給大家一個官方的消息網絡消息和官方消息誰真誰假,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判斷但也不能只聽一面之詞每個人都自己的喜好,有自己的思想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igerangel 10 發表於 July 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8 貴州法醫專家組對李樹芬遺體進行第三次檢驗2008年07月02日 19:02中廣網【大 中 小】 【打印】中廣網貴州7月2日消息(記者王貴山 張倩)7月2日,由貴州省著名法醫組成的專家組,在甕安縣玉華鄉雷文村泥坪組,對此前在甕安6.28事件中備受爭議的甕安縣三中學生李樹芬遺體進行第三次解剖檢驗。 此前,甕安縣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先後兩次對李樹芬遺體進行解剖檢驗,檢驗結果均為溺水死亡,死亡前沒有發生過性行為。為充分體現公正、科學和客觀的檢驗原則,經貴州省有關部門決定,由貴州省著名法醫組成的專家組在李樹芬的家鄉對其遺體進行了第三次解剖檢驗。參加檢驗的專家有貴陽醫學院法醫教研室主任、法醫鑒定中心主任王傑副教授,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高級工程師葉忠源,副主任醫師楊永剛,貴州省公安廳主任法醫師屈劍平。解剖檢驗從上午11時20分開始,對李樹芬遺體體表、胸腔、頭顱、陰部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驗,並提取了部分內臟組織進行生化和理化檢驗。檢驗持續了兩個多小時。李樹芬的父親李秀華、姨媽羅興菊及61歲的村民代表李成華等見證了解剖檢驗的全過程,並在檢驗筆錄上簽名。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檢驗結果將盡快向其家屬公布。檢驗結束後,李樹芬家人按照當地風俗已對其遺體裝棺安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igerangel 10 發表於 July 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8 甕安副縣長:公安機關沒有硬搶屍體破壞現場2008年07月01日 22:21中國新聞網【大 中 小】 【打印】中新網7月1日電 貴州省政府新聞辦、省公安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今晚在貴陽舉行甕安6.28嚴重打砸搶燒突發性事件新聞發布會。甕安縣副縣長肖松稱,從未發生過公安機關硬搶屍體破壞現場的情況。記者提問:有傳聞說,公安局曾多次硬搶屍體、破壞現場企圖掩蓋事實,請問有這樣的事情嗎?肖松回答:自2006年開始分管公安工作至今,從未發生過公安機關硬搶屍體破壞現場的情況,據我了解,過去未發生過,根本就沒有。另有記者問:聽說死者親屬向政府討公道時,政府官員避而不見,是這樣的嗎?肖松說:“6月28日下午4時左右,我和縣公安局副局長趙守菊得知情況趕到縣公安局辦公大樓,與周國祥副局長匯合,指揮開展處置工作,另告誡圍觀群眾,‘有什麽問題可以派代表和我們對話,不能聚集在這裏’,當即遭到少數不法分子的拒絕和謾罵。”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igerangel 10 發表於 July 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8 甕安事件,一切仍需從事實出發2008年07月02日 10:22中國江西網【大 中 小】 【打印】沸沸揚揚的貴州甕安6·28事件有了官方結論: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稱,甕安“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簡單,但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員煽動利用,甚至是黑惡勢力人員直接插手參與的,公然向我黨委、政府挑釁的群體性事件。(《貴州日報》7月1日)“結論”比事實來得早:甕安6·28事件的性質似已鑒定完畢,但引發這一惡性突發事件的導火索的面貌卻依然雲山霧罩。那名女學生的真正死因在打砸燒的背景下變得無足輕重,當地官員僅以一句“起因簡單”輕輕帶過,涉事眾多、群情激憤、“挑釁政府”的6·28事件仿佛平地起風雷。如果我們都承認,沒有對那名女學生死因鑒定結果的不滿,就不會有6·28事件暴戾登場,那麽,當地政府在為這一事件蓋棺定論之前,首先就必須重新探察女學生的死因,並以事實說服悠悠眾口。唯有先行如此,接下來才有足夠的公信力和輿論土壤為6·28事件作令人服膺的結論。然而事實上,如人所見,女學生死因陷入謎團,官方結論突兀而出,6·28事件被割裂視之,斬釘截鐵的官方立場仍然不能平復世道人心。這是一個以文明和法治自許的時代,政府所說的每一句話都需要有證據支撐。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一切結論都不值得信任。面對這一突發事件,當地政府有義務承擔舉證責任,說明“少數別有用心的人”是誰?是什麽不軌之心?所謂“黑惡勢力”又是誰?是怎樣“直接插手參與的”?貴州不是拉薩,此次“挑釁政府”的一幹人等也不是藏獨分子,當地政府有責任說明,也有必要反思,甕安打砸燒事件的蝴蝶效應是怎樣起於青萍並雷霆出擊的?沒有什麽事情是無緣無故的。我們當然不排除有個別居心叵測的人從中作梗,但我們更願意相信甕安人民絕非動輒就拿起扁擔上街的好鬥蟋蟀。正如石宗源所強調的,6·28事件“其中必有深層次的因素”——社會矛盾長期積累,多種糾紛相互交織,但一則這些問題得不到應有重視,一則沒有得到及時有效解決,致使當地社會端座火山口上,稍有一點點火星,便是熊熊大火。不必諱言,6·28事件不是治安問題,而是涉及政府本分、府民關系的一個時代鏡像。由此映照出當地官員在思想意識、行事作風、執政理念上的諸多貧困。穩定、平安、正義、人本等等這些價值是政府向社會的許願,既要靠政府輸出,也靠其不遺余力地維護,如若只是紙上談兵,則不僅一切美好價值皆是泡影,更有可能滋養被輕易“煽動利用”的人民和唯恐天下不亂的“黑惡勢力”。於國家於社會,都是一場災難。有一種力量,如果不能給它正常釋放的通道,則它就必然趟出一條帶血的路來。6·28事件不是第一次,恐怕也不是最後一次。樂觀地說,這種帶有休克療法的突發事件也給了我們一次機會,正視政府治理中的種種缺失,善自修補府民關系。如果沒有這樣的自省意識,則6·28事件就沒有意義。它僅僅是“黑惡勢力”的機會,卻不是我們的盼望。稿源:中國江西網原題:甕安事件,遮掩事實讓權力喪失魅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威震山河 10 發表於 July 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8 詳細看了樓上幾個新聞貼,偶有點疑問和問題希望高人能夠指點,真相只會越講越明——————————————————————————————1“公安機關對李樹芬的死亡非他殺和奸殺的驗證是有法律依據的。外面有人傳言有奸殺現場,後來我與公安都到現場看了,認定現場是假的。作為死者親屬,我們不希望有這樣打砸搶燒的事情發生,這樣對我們處理後事影響很大,我希望小孩入土為安”現場是什麽樣的?如何認定是假的而不是遭到過破壞的?2“王代興回答: 2008年6月25日上午11時30分許,我接州公安局通知:委托都勻市公安局派出法醫前往甕安縣城,對李樹芬屍體進行檢驗,鑒定其死亡原因。經檢驗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發現有性行為。提取陰道分泌物,未檢出精斑。”溺水死亡,是否驗證了死於該處小河?還是從別處被溺死后搬來的死體?生前未發現有性行為?這句的含意是什麽?是處女膜完整OR指沒有過任何類型的SEX(口X、肛X也屬於性行為吧?如何得知沒有的?)?未提取出精斑?如果使用了避孕套還會有罪犯的DNA遺留嗎?太搞笑了吧3“此前,甕安縣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先後兩次對李樹芬遺體進行解剖檢驗,檢驗結果均為溺水死亡,死亡前沒有發生過性行為。”是“被害”前沒發生過OR她一生中從未發生過?4“解剖檢驗從上午11時20分開始,對李樹芬遺體體表、胸腔、頭顱、陰部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驗,並提取了部分內臟組織進行生化和理化檢驗。檢驗持續了兩個多小時。”這么詳細的尸檢只用了2.5個小時?未免太快了吧,這能是“全面細緻”的檢查嗎?除了檢查陰道中有無DNA遺留物外,是否做過陰道內壁外物擠壓檢查?(被害者反抗時會留下傷痕,與正常SEX不同)問題:1.這次事件中是否有學生被打、被抓?人數多少? 2、是先打的學生、旁觀群眾還是先燒的房子? 3那個脾氣暴躁的值班民警的工作態度是否一直蠻橫? 4打死者叔叔的歹徒到底是何人? 5死者為什麽要想不開跳河?那三位同學是如何解釋的?任何正常人都不會無緣無故突然想到要自殺并付諸實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冰河期 10 發表於 July 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8 很好 很強大...一個農婦說出這樣"官方"的話,是不是很奇怪呢?可信度幾乎沒有....李樹芬的幺叔甕安縣玉華鄉中學教師李秀忠男性教师让你说成是农妇,更好,更强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araiso 10 發表於 July 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 2008 “奸殺”與“受到性侵犯或者其他不公待遇而導致自殺”是否可以畫上等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gch 10 發表於 July 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 2008 其实案子还是有很多地方要查清楚的,比如上面说的,女孩在死之前有轻生的言语“不如死了算了”。 一个花季少女为何说出这样的言语,对于这种自杀行为的背后的动机是应该查清楚的。如果女孩是因为受到侮辱(不一定是强奸),那么对方也是要负一定的责任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威震山河 10 發表於 July 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 2008 甕安"6•28"事件李樹芬第3次屍檢結果幾天後公佈人民網貴陽7月2日電 由貴州省著名法醫組成的專家組,今天在甕安縣玉華鄉雷文村泥坪組對該縣三中學生李樹芬的遺體進行了第3次解剖檢驗。根據技術要求,結果將在其後若干天出來。此前,甕安縣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2次對李樹芬遺體進行解剖檢驗,結果均為溺水死亡,死亡前未發生過性行為。為充分體現公正、客觀的檢驗原則,經省有關部門決定,由貴州著名法醫組成的專家組在李樹芬的家鄉對其遺體進行第3次解剖檢驗。解剖檢驗從今天上午11時20分開始,對李樹芬遺體體表、胸腔、頭顱、陰部等部進行了細緻檢驗,並提取了部分內臟組織進行生化和理化檢驗。檢驗持續了2個多小時。李樹芬的父親李秀華、姨媽羅興菊及村民代表李成華見證了解剖檢驗全過程,並在檢驗筆錄上簽名。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檢驗結果將儘快向其家屬公佈。檢驗結束後,李樹芬家人已按當地風俗對其遺體裝棺安埋——————————————————————————這次是新聞與昨天相比,只有紅字部分是新增的一_一狠其它內容、文字基本未變=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威震山河 10 發表於 July 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 2008 目擊者稱有人用哨子指揮甕安群眾衝擊公安局人民網7月3日訊 6月30日下午19時許,記者在甕安縣城採訪了"6.28"事件部分目擊者,他們對記者講述了當天所見所聞。 村民彭興貴:我親眼看到縣委、政府、公安局、財政局、民政局大樓被燒,情況非常恐怖。 明知砸車、燒辦公樓是犯法的,善良勤勞的甕安人民不會這麽做的,是一些不法分子以李樹芬(死者)溺水死亡作為導火索,煽動群眾聚眾鬧事。從現場情況來看,在群眾和學生面前是有那麽約200多人,在指揮參與打砸燒,他們總是吹長哨時進攻,吹短哨時後退。 村民陸興書:事發時,我看到不少十幾歲的小孩、姑娘們向公安幹警、大樓投石塊和點放大型煙花時,我心裡很急,我就問他們為何投石塊,孩子們都說不知道,反正看到有人投了他們就投,有人放了煙花他們就放。這證明他們根本不知道事件的前因後果,更多的都是道聼塗説傳言,這些不明真相的群眾和學生是被利用的。 個體工商戶趙成貴(職業美容店老闆):下午約4點鐘,我正在外邊談生意,家人突然打電話告訴我,有上萬人在縣公安局鬧事,我腦裡轟的一聲,首先想到的是,完了,完了,我那輛停在公安局門口的豐田卡羅拉轎車可能完了。當我趕到現場時,看到我的私家車被推成四腳朝天,有人把我的車油箱打漏了,點火燒了起來。 當場我看到,上萬群眾正在縣政府大院圍觀,數百人正準備沖進縣公安局大廳,幾十個公安民警排成行拉好警戒線,有數十個鬧得凶的人正用磚頭、石塊向民警們猛砸猛打,打得民警們頭破血流,但民警一直保持克制,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最後石塊、磚頭、鐵棍打得太猛了,民警就退回公安局大廳內,大約有200至300人跟著吹長哨就進攻,吹短哨就撤退,反復衝擊公安局。我還看到不少人從公安局裡面搶出過去被公安局沒收來的砍刀、匕首等各類管制刀具。 當民警被逼上公安局二樓後,其中有數十人就連拖帶抬,將兩輛警車從公安局門口抬上數個臺階,然後砸開車輛玻璃,有人沖進一樓砸開多間辦公室,拿出大量卷宗檔堆放在車輛座位上,點火焚燒,頓時火光沖天,黑煙滾滾,整個公安局大樓著火了。 隨後人群又沖向縣政府大樓,抬來液化氣等點火焚燒,有人從一樓沖到五樓,翻抽屜、砸櫃子、摔電腦,有的人乘機把電腦主機和螢屏等物品搶了出來,有人在政府大院當場打開車庫,將車推出來焚燒,然後燒縣委大樓。火光把天空都映紅了,後來有幾十個武警趕過來保護縣委、縣政府,被一群人沖上去毆打,武警及時撤退,不少拿著砍刀、鐵棍的人一直追到中隊門口方才甘休。 甕安一高中學生:事發當天下午4點半,我們仍在考試,考完後,聽說縣裡出事了。當我和同學們來到事發現場時,打砸燒事情已發生了。我們因為不明真相,大家爭著看熱鬧。 省人大代表、縣人大代表蔡冬梅:我認為,這不是人們認為的中學生鬧事,更不是什麽為死者申冤那麽簡單。這是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員利用,甚至是黑惡勢力人員直接插手參與。 我在現場看到,有人用長短哨指揮進退,當學生群眾上前時,近200個參與打砸燒人員悄然後退;當人們平靜時,這夥人立即上前掀起騷亂。有時人聲太大,哨笛聽不到,這夥人只要看到組織者用手一招,就全部撲上去。當我勸阻學生們不要衝上去時,這群人中有人惡狠狠地對我說,你去勸嘛,再去就打死你。 參加汽車放氣的7歲男孩王某某:7月1日下午1點左右,記者在甕安縣人民醫院二樓的病房裡採訪了王某某。當時他的父親王華飛正在照看他,一臉幼稚的小男孩躺在病床上,問他為什麽去參加汽車放氣,他說:"我當時聽說縣政府那邊有人鬧事,就隨爸爸一起去看熱鬧,由於前面人太多,我看不到,於是爸爸就把我放到一輛三輪車引擎蓋上,我趁爸爸不注意,就擠進了人群中。後來有兩個成年人叫我去放車輪的氣,我就去把兩個輪胎的氣給放了。" 記者問他為什麽受傷,他說:"當員警上來時,人們就往後退,我就被弄傷了。" 鬧事被拘少年黃某:記者下午2時許,在甕安縣看守所採訪了剛從城關小學畢業,快滿14歲的少年黃某。武警把他從看守所裡帶到院壩,他流著淚說:"6月28日下午4點過,我在校門口聽路人說,縣政府那邊有很多人在鬧事,出於好奇,就跑去看熱鬧。看見很多人在用石頭砸縣政府和公安大樓的窗戶,並有人起哄,有的大喊公安大樓上的員警下來,有幾十個成年人帶頭,把車子推翻,還有人在燒車,燒車的人還帶有鋼管,當時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就跟著一起鬧起來,但只推了一輛車,沒有推翻,更沒有燒車。事後因為害怕就在房頂躲了一段時間。貴州日報 (本文來源:人民網 作者:楊龍 羅華山)_________________0_o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igerangel 10 發表於 July 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 2008 貴州嚴查甕安"6•28"事件失職瀆職幹部責任2008-07-03 22:23:09 來源: 新華網(北京) 網友評論 233 條 點擊查看 核心提示:甕安公安局政委羅來平、局長申貴榮今天被建議免去黨內及行政職務。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指出,甕安縣在礦產資源開發、移民安置、建築拆遷等工作中,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屢發生,而在處置這些矛盾和群體事件中,一些幹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隨意動用警力。 李樹芬的遺體就是從這條河裏被找到的。(來源:貴州都市報)新華網貴陽7月3日電 中共貴州省委7月3日在貴陽召開甕安“6·28”事件階段性處置情況匯報會,決定嚴查徹究在此次事件中嚴重失職瀆職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責任,建議免去甕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政委羅來平和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申貴榮的職務。同時,要求紀檢監察部門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查究甕安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據當地警方介紹,28日下午,因對該縣一名女中學生死因鑒定結果不滿,死者家屬聚集到縣政府和縣公安局上訪。在有關負責人接待過程中,一些人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沖擊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最終釀成嚴重打砸搶燒突發事件。 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在匯報會上說,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導火索是女中學生的死因爭議,但背後深層次原因是當地在礦產資源開發、移民安置、建築拆遷等工作中,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生,而在處置這些矛盾糾紛和群體事件過程中,一些幹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隨意動用警力。 石宗源說,一些幹部工作不作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機關推上第一線,群眾意見很大,不但導致幹群關系緊張,而且促使警民關系緊張,加之有的領導幹部和公安民警長期以來失職瀆職,對黑惡勢力及嚴重刑事犯罪、群眾反映的治安熱點問題重視不夠、打擊不力,刑事發案率高、破案率低,導致當地社會治安不好,群眾對此反映十分強烈。甕安事件中,黑惡勢力正是利用群眾的這種不滿情緒擴大事端,公然挑戰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借機擾亂社會、趁火打劫,從而釀成了嚴重後果。 石宗源強調,“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起事件看似偶然,實屬必然,是遲早都會發生的,對此,甕安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幹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石宗源要求,全省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公安民警,必須真正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始終把人民群眾贊成不贊成、答應不答應、高興不高興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把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時時、處處、事事以維護人民群眾權益為重。 他說,全省各級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信訪工作,以深入開展“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為契機,拿出切實有效的措施真正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進一步轉變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到人民群眾中去、到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去、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變上訪為下訪。 石宗源要求,對群眾的合理訴求,能夠解決的,要竭盡全力去解決;無法解決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耐心地勸導說服;對於確因政策失當、決策失誤、侵犯群眾利益的,要據實向群眾承認錯誤,及時糾正,決不能回避矛盾、敷衍群眾,從而使群眾的不滿情緒積澱並不斷激化。 他指出,要大力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和公安民警隊伍建設,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的方針,特別是對於幹部隊伍中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害群之馬,一個也不能放過,必須堅決查處,嚴懲不貸,決不姑息,並公之於眾。 石宗源同時指出,大量事實充分表明,這次事件中確有黑惡勢力直接參與、直接指揮、打砸搶燒、違法犯罪。在處理過程中,必須正確認識和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一方面,對不明真相的和協從的群眾,應采取批評教育和團結的方法,絕不允許再激化、引發新的矛盾;另一方面,對幕後策劃、組織、參與打砸搶燒的挑頭骨幹分子和黑惡勢力的骨幹分子及其他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的不法分子,要加強調查取證,依法嚴肅處理。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盡快將其繩之以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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