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son 10 發表於 June 25,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5, 2008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九十七 年 六 月 二十五 日發文字號: 深藍職字第 M025 號速別: 普通件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主旨:監察委員懲處說明:1.查 監察委員 火炎風於中央市民廣場【建議】開放注音文一文使用注音符號,違反總則第十三章第四條:本站內嚴禁任何注音符號,初犯依處罰條例第一條處分,累犯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由於管理員無法停權與記點,故處以留職停權十四日2.此人事案已經由論壇站長 evenstar 同意後執行。監察部部長 阿盛-EX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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