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3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0, 2008 當然是先把討厭的人or被我定義叫做〃雜種〃的人殺光~@@!!沒殺光之前沒有其他的話~@@|||如果真的要找"純種"那應該是從祖先就開始近親通婚(相姦!?)的產物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 2008 我會先躲進山中..(因為怕被殺...就算夠強.一定會有更強的人存在)然後不小心得到武林秘笈..開始潛心修練..等到練就絕世武功時就是我出山之日...到時候站到世界的頂點..就要甚麼有甚麼最後來個武林至尊最常的死法.----毒殺"阿扁...竟然是你下的毒....虧我平常待你不薄...""哈哈...我等這一天已經很久了..我****已經修練到第九重.你死了之後..我就是武林至尊了."等到十年後我兒子被這殺父仇人養大...在我的忌日那天"徒兒..你要記住..殺你爹的是邪教教主杜正勝""是..師父"....(開始幻想了..........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 2008 恩,要是那些你說要殺的人沒有要殺你的話你的夢想說不定會成真不過我看是很難(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 2008 大概是一灘洨在地上吧...+1而且忘記擦掉就說樓主不要邊打字邊打槍嘛,你看這樣手都不夠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4, 2008 樓主你想太多了要是殺人無罪,你可能走出去馬上就被殺了還想殺人,來不及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4, 2008 大哥你是同志吧邏輯好複雜不過 這對女性很有幫助謝謝你X調這麼多不好的品種= =話說也是個優良的優生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5,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5, 2008 當然是制定殺人罪的相關法條出來啊!你看!這樣多屌?我變成了一條法案的創始人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6,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08 當然是制定殺人罪的相關法條出來啊!你看!這樣多屌?我變成了一條法案的創始人耶!中肯到不可思議的境界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6,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08 開板的適合做動物開版的適合做愛當然是制定殺人罪的相關法條出來啊!你看!這樣多屌?我變成了一條法案的創始人耶!So What?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7,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7, 2008 開版的適合做愛So What?以後讀法律的人讀到殺人罪的相關條例的時候都要先感念贛!都是那個XXX發明了殺人罪的相關條例,害我們還要多背好多法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9,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9, 2008 感覺真恐怖...殺光光,只剩我,還是有點恐怖...算了,還是不要殺人好了 ))廢話,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0, 2008 當然就要把自己看不順眼+討厭+仇人那些全部殺掉ˇ我的恨人全部死光光ˇ反正沒規定有罪ˇ那就沉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17,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7, 2008 可見版主就是第一個被殺掉的人阿(香)有道理如果有能力 且既然殺人沒有罪 先把明明做了許多天理不容的大事 該判死刑 卻只判個無期徒刑 或是有期徒刑的 作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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