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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寫

而且還PO錯版><

之前的版主抱歉啦~><

寫不好請多包含

如果回應不錯

我會繼續PO

多謝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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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楓徹<一>

六點三十分。

陽光照在臉上,「看來是個好天氣!」他這麼想著。

這個他,是我的好朋友,叫李陽。燦爛的笑容,

清爽的短髮,而個性就跟他名字一樣,是個不折不扣的陽光男孩。

身高雖然只有一百八十不到,但籃球可是打的嚇嚇叫。他說他從國小

就加入校隊,原本想打到國中就不打了,但他壓根也沒想到

會靠籃球進去全國第一高中。(挖勒,好一個籃球!)

至於我,我叫伊明,跟他是國中認識的。你問我怎麼認識的?

唉唉......還不是當初不知死活,找他單挑。(不是打架,是籃球)

猜怎麼著?

當然是被電的亂七八糟。

就這麼打著打著,變成了好友。(冤家做不成做親家總行吧,哈哈)

而這個故事,就發生在他身上.....

不,其實我也該算一份!哈哈

記得那是個陰陰的星期五,一行人浩浩蕩蕩的準備回母校。

我們另一個麻吉煒立說他會找一個小黃黃一起去。當我們正好奇是誰時,

有一個穿著黃色制服的女孩向我們走了過來。

「漂亮的長髮」

後來他這麼跟我說

「可愛的眼睛」

「喂!」我叫他

「甜美的笑容」他還是不理我

「喂!」

「她的一切是那麼完美」他說的很開心

「喂!白痴......看你的腳底」我指著他的鞋子

「......這啥?」

「......狗屎阿」我說

「......挖糙!你怎麼不早說!」他無奈了

「你說的那麼入迷,不想打擾你」

「哦哦......啊!我剛剛說到哪?」

沒錯,他被電到了,被那位黃衫女孩。

{原來他也有被電的一天......}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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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原住民嗎?』她問李陽。

這是她對他說的第一句話

「不,我不是。」他這麼回應

「我只是比較陽光一點罷了!」露出了燦爛的笑容

或許你們會認為,李陽他這種優秀的條件,一定很多女生搶著撿。

但你們都錯了!曾經,他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去愛一個女孩,但那女孩

的白馬王子並不是他。高中,他花了兩年的時間愛另一個女孩。

每次表白,每次都被打槍。我問他為什麼那麼執迷不悟,

他卻回了我一句。

「人總在失去後,才能了解對方的重要。」

剛開始我不懂他在說什麼大道理,但後來發現,原來那個女孩跟他以前

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上了高中後,才發現他自己早已經愛上她。

但一切都來不及了,因為,那女孩已經有了另一個他了

。所以,他自己的愛情學分,根本就是不及格。

突然一個東西強吻我,噢!不,不是東西,是籃球。我倒地,

好險臉沒事,我可是靠臉吃飯的耶。

「靠!伊明你在幹麻!在看電影啊?要不要順便買個爆米花給你吃。」

李陽邊笑邊說,但一旁的煒立已經笑到倒地。

我清醒過來,原來我已經在母校的球場上跟學弟打三對三了。不用說,報隊的

一定是李楊。

〔媽勒!傳球都不講,就這樣丟過來,你是在玩躲避球噢!痛死我的媽呀。〕

「是你在那邊恍神耶,怪我咧!洗球了啦,都你害我們落後兩分。」

這個球場,對他來說再熟悉不過,這是他國中三年來的回憶。

充滿了淚水以及汗水的地方。我撿起了眼鏡,並把球傳給了伊明,

並示意要他把球回傳給我。他對我笑了一下,不過眼神卻是在別邊。

我轉頭,發現她正坐在那邊看著我們打球。等我再轉頭回來時……一切都太遲了。

為什麼太遲?他老兄一個人當三個人用,

先是以一個漂亮換手運球過了第一個人,

再以一個轉身過了第二個人,

第三個人看傻眼,回神時,他已經得分了。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毒阿!

我不解,他明明就不是那種,會對小朋友動真格的人。而那些學弟好像也明白什麼。

甲:「你去守他」

乙:「對!你去守他」

丙:「屁啦!你知道他是誰嗎!」

甲:「你去守就是了!」

結果他們還是被耍著玩的……

[喂!我們不行了!]氣喘吁吁的我勉強擠出一句話

「什麼?你好弱噢!」李陽一負不屑的看著我們,機車臉

[我們已經打了十幾場了耶!]

「真的噢!?好吧,那就休息一下吧」

[感謝大人大恩大德!]

我和煒立往飲水機的方向前進,看了一下牆上的海報,有一張照片和一排字,

上面寫著,(學生隊長:李陽)。我才知道為什麼學弟這麼害怕了。(

好一個隊長阿!李陽),而正好此時,她正在看著那張海報。

「(指著學生隊長)呵呵」

『我看到了,剛剛那個是你的教練嗎?』她問

「對阿!她人超好的,對我也很好,以前在這裡很照顧我呢」李陽笑笑的說

『看的出來,你跟她聊的很開心呢。還有,你們體育老師很好笑耶,哈哈』

「好笑!?那一定是假象,他只有對女生才會這樣。那個死色胚」

『是噢,但他不是還有四十幾天就退休了?』

「是沒錯啦。不要看他老老的,他籃球可是打的嚇嚇叫呢。」李陽說

『看不出來呢!還是那麼有活力。不過,這裡好悶噢。』

「對阿!超悶的,以前到現在都這樣。」順手推開緊急逃身門

「這裡比較有風,以前我們都在這曬衣服呢。」李陽繼續說

『曬衣服?看來你們過的很愜意噢。』

「沒有啦!其實也只能從中找樂趣。你是什麼國中的阿……」他問

他說,我們消失的二十分鐘,他一直在跟她聊天。但他也很遲鈍,

不會順便問個電話或即時通之類的(老兄真服了你),他說他自有辦法。

(阿是有什麼方法,每天去她學校站崗?)

我的電話響了

是煒立

[喂?]

﹝嘿!伊明!李陽打電話給我拜託一定要給他乙柔的帳號﹞

﹝你知道他要幹麻嗎?。﹞

哎呀呀,這可算技術犯規噢。

而當天晚上的即時通……

陽光男孩:你好!楓徹

楓徹:請問你是……

陽光男孩:我不是原住民

楓徹:呵呵=)

(原來她叫乙柔阿)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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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們聊了些什麼,李陽一個字都不跟我透露。總是拿

「天機不可洩漏」,或是「今天天氣不錯噢!」的屁話來回答,

接著就是笑的跟彌勒佛一樣走掉。但是我要繼續寫下去阿,怎麼辦呢?

所以我很感謝有人發明日記這種東西,真是大大的幫了我一把啊!

(日記日記我愛你!啦啦啦~)

話說某一天,李陽約我去他家。他說他肚子痛,叫我先在房間等他。

他的房間很大,(但滿亂的),有一張雙人床,牆上則掛滿了NBA的海報,

有一張T型的書桌,書桌上有一本筆記本,筆記本裡有……(驚!)

[這傢伙字好醜]我心裡念著並繼續翻下去

這本還滿新的,好像是剛買不久,原來李陽也會寫日記。但內容

大部分都沒什麼營養。

今天下雨,沒辦法打球了。還是睡覺好,我也懶的再寫了。

希望明天好天氣。

看來昨天的希望沒有用,還是天不從人願,早知道就把生日

願望留一個下來說不定哪天可以派上用場。相當難過

直到有一篇,還比較像樣一點,我想,應該是在說他和乙柔的後續吧。

妳說了妳的誤會,我則說了我的經歷。

妳說了妳最愛的歌,我則馬上去找來聽。

好想好想多了解妳,哪怕是一點點也好,也很滿足。

從八點到十一點的時間,過的好快好快。

妳說,我大概只有在妳跌倒時,能牽妳的手。

對不起,我很自私,想每次妳跌倒時都在身邊。

如果,遙遠的愛總是充滿著思念。那我是不是已經愛上妳了?

妳懂我的心意嗎?

如果懂

是否願意再為我衝動一次?

我很迅速的看完。心想(好樣的李陽,等等出來質問你),

不對!仔細想想,(質問他=我偷看=他賞我一拳=

把日記藏起來=我以後看不到)那我不就虧大了,

搞不好發飆把我變成團團跟圓圓其中一隻。所以還是保密,保密好。

當我這麼想時,李陽出來了!我則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專心

用著電腦,而他則是一副通體舒暢的樣子,

所以也沒意識到我在幹麻。

他從那衣服堆裡隨便挑了一件運動背心(不知道有沒有洗過),

並穿起了他的球鞋,拿起了nike2000。

「一切準備就緒!」他大喊著。

然後,

天空開始下雨。

「……哇靠!沒那麼衰吧!」他無奈的看著我

[看我幹麻?誰叫你做蛋糕做那麼久!]

「這干做蛋糕屁事阿,莫名奇妙耶」他坐下一臉無神

[走啦!去你房間打信長啦!]我這麼提議

「酷耶!也是一招啦!」

他就這樣衝了上去,我緊跟在後。

到了他房間,他已經坐在電腦桌了,正想說又被想先一步時,

發現有個對話視窗。而李陽似乎沒有發現我在他後面,整個人很陶醉

在那對話裡面。我仔細一看,那照片好眼熟。

楓徹:我明天想出去走走

陽光男孩:哦哦?我也想耶,在家裡好悶,

天氣又不穩定,連打個球都很麻煩。妳要去哪?

楓徹:可能去西門吧,我要去預購專輯。

陽光男孩:我可以去嗎?XD

楓徹:可以阿=)

[楓徹是誰阿!?]我突然這麼問

「哇糙!你什麼時候在我後面的?」李陽迅速把視窗關掉

[我一直都在你後面阿。快說,他是誰阿?]

「阿不是要玩信長。我們開始吧!」又想轉移話題

[啊!我想起來了,是乙柔!對吧!那個照片!]我恍然大悟

「……」

[你好樣的]我拍拍他的肩膀

(你真的好樣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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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他真的去了。

我很想馬上問他個清楚,但早上的化學課真不

是人上的。老師的功力非常深厚,說話完全沒有起伏。

不時穿插幾則冷到不行的冷笑話,差點讓我凍死在桌上。事實上,

已經呈現假死狀態,所以導致我無法馬上了解當天狀況。

(我對不起你們!深深一鞠躬)

好不容易清醒過來,走到了李陽的位子上,他比我慘,到現在還沒醒,

整個人就趴在桌上一動也不動。而桌上並不是那化學課本,而是那已經

被我偷窺一次的日記。

一本差點被口水淹沒的筆記本

新的一頁,開頭就寫了這麼一句

只是個很平凡的,但為什麼在妳身上卻變的如此特別?

假日的西門,人潮擁擠。天空則染上了一層我不喜歡的顏色,

與妳相約在六號出口,開始我們的第一次約會。

我們穿過了無數的人群,走向了目的地。是間占地不大的

唱片行,妳排入隊伍準備預購你最愛的專輯。我則是在一旁靜靜

的看著妳的模樣。不想忘記

『你有特別想去哪嗎』妳這麼問我

「沒有耶,妳呢?」

『那我們去板橋好嗎?那裡我很熟唷!』又給了我一個微笑

於是,我們去了板橋。

隨性的逛了幾圈,找了一家知名的冰店坐了下來。

聊了好多好多事。幾乎無所不談。

妳問我為什麼總是被傷害

「只是沒有遇到對的人吧!」我是這麼告訴妳的

(我可以成為那個懂你的人嗎?)

時間過的好快,真的好快。送妳回到了捷運站,

而回程的車也已經來了。

「這個地方,充滿了許多悲傷的回憶阿」

當我踏上回程的車上時,說出了這麼一句話。

『但,你今天有了新的回憶了阿!』妳揮揮手

「是阿!而且是個快樂的回憶」來不及說出口,車已經開走了。

正聽著方大同的「愛愛愛」,寫著這篇日記,想起剛剛的一切。

這可不可以不要只是個

新回憶呢?

這篇整整寫了兩頁,字體還滿工整的,這對他一定是個折磨,

打從認識他到現在他的字沒寫過這麼工整的。他肯定中毒太深,

陷入愛情的沼澤。

我輕輕的將日記本合上,放他桌上的安全範圍,以免被他的水淹到,

我想,愛情是複雜的。

討厭一個人,或許只要一個原因就夠了。但愛一個人,可能有

千千萬萬種的原因吧!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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