鵠翔 10 發表於 June 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 2008 某所大學的法律系有一天考刑法。教授向學生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什麼叫詐欺罪?』學生回答說:『如果您不讓我考試及格則犯詐欺罪。』教授非常詫異:『怎麼解釋?』學生說:『根據刑法,凡利用他人的無知而使其蒙受損失的人則犯詐欺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龍。 10 發表於 June 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 2008 婀 他這樣會被當嗎?我看法律根本就背很熟XD還有詳細理解過勒他大概是只會這條...或是像我們一樣努力背起來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南洋大兜蟲 10 發表於 June 5,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5, 2008 被當活該 :@ :@ :@小呆...你在一個晚上突然回覆了十篇...笑話版快被你洗了...(一些骨灰也被你給浮上來了.......XDD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羽希 10 發表於 June 5,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5, 2008 我要告我要告我要告!!(謎:......既然教授也是法律系的 當心被他告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龍。 10 發表於 June 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6, 2008 可是他已經知道了阿 所以當他就不算詐欺 不是利用他的無知= =..不是啦因為你被當就是成績低嘛成績低就是考試分數低嘛考試分數低就是因為都不會寫,也就是無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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