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班版連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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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版連署規則:

1.班版需同班 10 人以上連署,版名格式為「= 班級 - 副標題 =」,副標題、描述自訂 (例: = - =)。

2.班版之反對連署需同班10人以上反對,故非該班會員請勿投票以免造成困擾。

3.所申請版是否開版,由論壇管理團隊審查決定。反對申請亦同。

4.申請 / 關閉連署期限為 15 天,超過連署期限,管理團隊有權駁回申請。

5.相同討論版申請間隔不得小於 30 天。

6.申請人即為該版之首任版主,故申請人須符合版主申請資格,並至意見反應及連署區發起連署。

7. 連署格式如下

主題 【連署】XXXX版申請連署

內文 討論板部分

1. 討論版名稱:

2. 討論版描述:

並請於同一篇發起投票,選項為「連署」與「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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